五、菩萨品记 道场者何?即众生心是也。心既是道场,凡从心所发之行,无非六度梵行。乃至 举足下足,扬眉轩目,穿衣契饭,迎宾接客,无一而非佛事,无一而离道场。凡 夫众生不知道场在心,反于道场中迷惑颠倒,造业作恶,往来六道,受苦无量, 良可悲也!今因净名开发众生本有之道扬,无论作何事,皆是修菩萨行,为成佛 因。 六、问疾品记 维摩诘为诸大菩萨之代表。直心正念真如,亲证平等实相;见得一切众生心源, 具足恒沙烦恼,无量功德。故起方便教化,使一切众生,除心源上之烦恼,显心 源上之功德。然其为模范与标准者,须依已除已显之佛。起广大心,证如实相, 则能依佛功德为功德也。 文殊师利,此云妙吉祥。妙,乃诸法之实际,绝离名字言说思量分别。言思所及, 只在诸法粗相形式上;而无相无形式之诸法实相,一一皆不可思议。此不可思议 诸法实相之体,非根本无分别妙智莫能证。以妙智为前导,修一切自利利他之行, 无不吉祥。以不思议无分别妙智,证不思议无分别妙境;由不思议无分别妙境, 发不思议无分别妙智。以不思议无分别妙智,导不思议无分别妙行;因不思议无 分别妙行,成不思议无分别妙德;智德圆满,得不思议无分别妙果,故曰妙吉祥。 佛与众生皆人也。佛是康健矫强之人,众生是羸弱羸瘦之人。文殊师利是释迦之 代表,故净智无病。维摩是众生之代表,故示相有疾。以佛性论,文殊、维摩平 等平等;众生与佛亦复如是。代表佛之文殊,具妙智德;代表众生之维摩,植众 善本。众生恒沙烦恼无边功德总在心源,烦恼未净,故维摩现身有病;功德本具, 故维摩运大神通。文殊以佛智加被众生,使其烦恼顿空,功德顿发;故维摩初示 有疾,及文殊入室,而病不愈而愈。如众生因佛智引发,恒沙烦恼若日照霜雪, 自消灭于无形也。 世间众生,何故而有病事发生?察其原因,究是何物?竟何所在?倘原因无物, 亦无处所,则其病之体性,本来空幻;能如实观察,即为大智慧者。以故有文殊 妙智之光,自然消灭众生之幻病也。 吾人看经,即是看病源发生之根本理由。凡世界一切烦恼苦痛之事,能明白佛经 中之意义,尽可自医。如观己病因身而有,然有身即有病,云何有时无病?当知 有病者由四大不调和。考其不调和之所以然,则知四大体性本不调和,坚、湿、 暖、动,升降各别。再进一步,此法界中何以有四大不调和?由吾人心中有是非、 爱憎之发动力。故显四大不调和之现象,即有一种病之事实发生。然吾人之心何 以不调?如经中说:因疑爱故,不了诸法本空,于是有我有人,是非爱憎,不调 心象起焉。所谓问疾者:问、即研究义。疾、即事实。因有此一回事实,故有此 一回研究。主问宾答,宾问主答,重重深入,忽于根本上得其解脱。维摩之疾, 体性本空,因文殊之问而显其空空。一解脱故,无法不解脱,所谓了其一而万事 毕也。 文殊代表如来,维摩代表众生。众生沈没于烦恼之窟,维摩以大悲之力,和光同 尘,现身有疾,悲念于佛。佛身充满于虚空,而恒处此菩提座,随缘赴感,靡不 周显于众生前。故维摩悲,佛即慈应,饬文殊往;文殊即代表佛之慈心。以不思 议妙智妙德,应维摩代表众生悲仰之诚,大智应大悲;故得悲智不二,感应道交。 维摩室空之相,乃示众生真心之本相,法尔如是。文殊入室,乃证到众生心佛不 二本来之实相。经言既入其室见其室空者,由清净法界等流妙智,如实而证诸法 本空也。无诸所有者,缘生假有而非有也。独寝一床者,真空不空,妙有非有, 会契中道也。然而一切众生,各各有个独寝一床之维摩诘,放光动地,雨花弥天, 本来之实相,岂独文殊眼中所见一维摩乎!但以妄见执著,莫之能证!发动维摩、 文殊之悲智,维摩之所示,即文殊之所见;心佛众生,本无差别也。 来无来相,见无见相,智悲、悲智,如如平等。文殊不仅所见室空,而维摩亦空, 乃至能见之文殊亦空;大地众生,毕竟空无所有。故云:「不来相而来,不见相 而见」。凡夫未空人我彼此之分别,则来有来相,去有去相。于本无来去之灵明 觉性,莫之能返。维摩大士如实相谈无往来相,无能所见,理智不二,称法界性。 文殊承义推演,谓已来则更不来。众生妄执来有来相,则不得更来;文殊证来无 来相,亦安有来?有来相,无来相,二俱不可得来。来既如是,去亦复然。若来 若去,徒有假名。所以者何?来者无所从来,故无来相可得;去无所至,故无去 相可得。见来见去 皆从缘起,缘起性空,来去无迹。众生有我相、人相,有依 住处,故见来有所从,去有所至。有来去相,因著人相、我相而有,若菩萨著我 相、人相、来相、去相即非菩萨。何以故?菩萨观诸法皆空,四相俱寂,所以无 来去相也。 凡可见者,如电光石火,已见更不可见。诸法无常,速于电火,刹那变灭,前后 不到,更无再现之理。◆然当人于曾见之理。□◆然常人于曾见物而后更见者, 究其实则一幌便过;今所重见者,乃根触前尘之影子,重现此影子而已。何以故 ?宇宙万物,刹那顿生,刹那顿灭。真见相者,无有所见。正见时无有所见,生 灭不停故;已见时无有所见,前刹那灭故;未见时无有所见,后际未至故。空一 切相,空一切见,来无来相,宛然而来;见无见者,宛然而见!见相泯然,问答 一如,开不二门,迥绝两途。 疑爱众生,迷理迷事。迷理执有我,迷事不知业感缘起。执有我而爱有我,昧业 感而爱诸法。菩萨证真如,获根本无分别智而空我,发后得不思议智而空法。空 我空法,心行平等,故能发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任运上求下化,利自利他。然 佛法慈悲与世法仁爱,有无区别耶?如孔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其仁心可谓广溥。至若耶稣之博爱,墨子之兼爱,何一非与佛法慈悲相等耶?此 在一方面之观察;若全体审求,则世法之仁爱,万非佛法慈悲之足拟。何者?世 法仁爱,根本有我、有人、有家庭、有社会、有国家、有世界之见;先由我而爱 人,爱我家,我社会,我国家,我人类世界。其爱由小而渐渐发展,扩充广大, 总跳不出我之范围。进言之、因有我故爱我身,他人乃至世界,故纵我制人乃至 制世界。彼此各爱我身,互相纵制,则斗争以之而起,故国与国争,社会与社会 斗,家与家争,个人与个人斗,全世界尽成一斗争之场。甚者至于自杀,无非因 有我爱而起。众善之宅,反为万恶之薮!溯其渊源,世法之所谓仁爱,以分别有 我,不平等之心,故演出不平等之剧。虽言仁爱、行仁爱,无非是颠倒分别,妄 想执著。佛法慈悲,乃根本无我、无人、无家庭、无社会、无国家、无世界之见。 得无分别之智,任运流出大慈大悲,平等普。所以能济我、济人、济家庭、济社 会、济国家、济世界。皆以如来灭度而灭度之,实无一众生得灭度者;是为佛法 中菩萨慈悲之根本。岂世法仁爱可以望其项背乎! 七、不二门品记
甲、释法门 一、法之门:法非门,依此能通之法,通于所通之门,故曰法门。略述四义: 1.如依名字言句显其中意义道理:能诠名字言句,显所诠意义道理;意义道理所 诠之法,由名字言句能诠之门而得显,此明所诠而言法门。 2.由所显明意义道理,依之而如实修行:行由理起,理为行依。以所依如实之理 为法,以能依如实之行为门。此明能所依而言法门。 3.依所修如实之行,引发无分别根本妙慧:依行引发正慧,慧由行引,以能引发 之行为门,所引发之慧为法。此明能所引发而言法门。 4.依般若正慧得亲证真如:以能证之般若为门,所证之真如为法。此明能所证而 言法门。二、法即门:前来重重所谈,依能一边皆门也;依所一边皆法也。如 依名字言句显道理意义,由道理意义而发起修行,由行发智,因智证如,皆具 能通所通之义。反此例而言,亦可谓由亲证真如而发智,因智而导行,有行必 依理,显现须言句文字;故无一非法也,亦无一非门也。言法即门,言门即法。 乙、释不二 欲了不二,先了其二,二若不了,云何说不二?一切法相,皆有对待,有对待者, 非不二也。如言假,则有实与之对;乃至有无、垢净、圣凡、因果、依正、主伴、 生佛,莫不皆然。总而言之,凡为思想言语文字声色,均非不二,不离于相对待 故也。设言是真,转面即有非真与之对。待显其真,即遮其非真,是真则非非真。 假使无是非相对立言,是真者奚啻无言?故说者、闻者,均不逾是非之埒也。今 所言不二者,绝是非对待。并不因有对待外,而立绝待为不二;若立绝待为不二 而谓非对待者,是亦百步五十步耳。如言一则有非一在,若立绝对即非绝对在; 而所立之绝对,恰与非绝对相待;虽言绝对,依然是二。然则必如何方为不二? 不二者、不过不二而已,非唯一也,非非唯一也。所谓绝是非,离分别,超言逾 思。 丙、释不二法门 一、不二法之门: 要通不二法之理,须以不二法言句文声为门;欲修不二法之行,宜依不二法之理 为门;要引发不二法之智,须依不二法之行为门;欲证不二法之真如,宜依不二 法之妙智为门。二、不二即法门。一切法皆门也,无法而非门。一切门皆法,即 无门而非法。深一层言:一切法门皆不二也,一切不二皆法门也;一切门皆不二 法也;一切法皆不二门也。不二也,法门也,皆迥绝言思,本来不二!语欲言而 辞丧,心欲思而虑亡也。 闻声见色,一切诸法之相,各有五种:所谓自相、共相、差别相、因相、果相。 何为自相?非比量智知,非分别识识,即诸法实相。何为共相?眼见、耳闻、鼻 嗅、舌尝、身触、意分别,比量所知,即诸法之假相。如眼见白色,心起白想, 不起非白想;但是心想之白,非眼识现所亲见之白,惟是白之意义。然心想之意 义,非见白方生,早储心想间,故眼一见白,心想便发白之意义。故言心想之白, 非亲见之白。况意义之白,概括十方三际之所有白色,屏绝一切之非白色;故意 义之白,是心上共通之缘影,非白之自体,是曰共相。然当亲所见眼识现量之白, 不落言思。凡言说所及、思想所到,均是共相。于言思上,求白之自体,终不可 得。诸法实体自相,离言思相,故假智假诠不得诸法之自相。凡夫、二乘不明此 理,于见闻觉知共相境上,执为实法。迷真逐假,故有对待是非,亦名为二法。 故凡见闻觉知之境,皆是意义思想上诸法之共相。如承前言意义之白色,括诸法 之白在内,不外哲学上所谓「概念」。然有肯定白,必有否定非白,由否定非白, 而显肯定之白。如因明三支量上,立同喻异喻:同喻即是肯定,异喻即由否定异 喻一面,反显肯定之同喻,以成立其前二支。是知共相法,任若何善巧之言思, 以由分别心等流而出,总是二相,非不二相。知得共相是二,二相本空非有,由 二而入不二,即于共相上得自相;非于共相外另觅自相,所谓二即不二。差别相 者:凡夫之人,于意义法上,起大小好丑之想相;如此白非彼白等。良由昧诸法 自相,于共相执实。于是是是非非执著生焉。于意义上,何啻执龟毛之重轻,执 兔角之长短!何谓因相?妄度诸法之由来,如言龟毛、兔角,因何而生。何谓果 相?妄度诸法之实相,如于龟毛兔角,因昔有所因,今有所果也。五种相,言思 所及者四,即共相等。言思所不及者一,即是自相。法法实体,绝言绝思,亡知 亡照,岂有一相?岂有非一相?一非一俱不可得,故法法皆不二。能了达此,则 一法能摄一切法,一切法归一法摄,是为入不二法门。所谓一切法皆不二也,无 一法非不二也,即此言思亦不二也。 况夫菩萨修行,其原始要终,皆为众生;以菩提心为因,大悲为根本,方便为究 竟。故一悟我空之理,亲证真如不思议根本无分别智,所谓菩提心为因。不离真 如不思议如理智,即发不思议后得如量智,悟诸法空之事。是以不著真如之空理, 起即空而有之妙行,监机照物,度脱众生,观一切众生如一子想,所谓大悲为根 本。以大悲故,和光同尘,起妙方便,曲权善巧,诱开凡愚,宏法度生;直至圆 满菩提,归无所得,不舍众生。经云:『菩萨随所化众生而取佛士』。又云:『 菩萨取于净国,皆为饶益众生故』。无不由同体大悲中流出,起方便妙用,所谓 方便为究竟也。木村泰贤曰:「佛家言有,经过空之极点成有,非同凡外之执幻 有为实有,未经过空之极点者可比」。此语良足信之。菩萨所行大悲妙方便,从 如理智发出如量智,任运上求下化,不落思议。物我同根,自他一体,咸是大总 相空空中幻现有有。建水月道场,作空华佛事,无有相,无无相,无分别,无无 分别,乃至十法界圣凡、染净、因果、分别戏论、诸相差殊,皆性空海中幻现泡 沫耳。能如是实证体会者,方可于「逆流惊湍上立足,石火电光里安身,十方诸 佛把臂同行,历代诸祖共鼻出气」矣! (象贤记)(见海刊五卷八期)《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