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get 夜已经深了,风去结账,并安排下场。明终于有点清醒,他支撑着自己把我送上的士,我没有给风留下任何消息,就坐上了车。当司机开动的时候,我收到了他的电话,他在电话里着急的问我在哪里,我说我已经上车要走了,他很紧张地说你为什么自己走了,等我,我马上就下来。”我看看电话,做了决定。把钱付给司机,我在不远处的拐角下车,走进了酒店对面的餐厅,等候这个男人出来;他所说得马上其实是很久以后,我终于看见他走出酒店,往我身边走来,我忽然想起蔡志恒小说里的一句话:“你就像森林失火又地震时爬出来的乌龟一样,慢的讨厌!” 忍不住就笑了。这个奇妙的晚宴,由明送我来,最终却让风陪我回去。 我喜欢风,不能说爱,但是我会思念他,那是一种隐约的疼痛,在心底,很奇妙.已经忘记什么时候尝过这种滋味了,就像巧克力,甜蜜中渗透苦涩,却让人喜欢,香浓柔滑,可是高热量,明知不利还是有人迷恋。对,好像我对风的也是,迷恋,因为看不透,所以吸引,因为吸引所以留恋,然后开始不断想起,他和他的一切。 我想他可以让我忘记一些曾经存在而我必须忘记的味道。用一种思念去忘记另一种思念,就好象用大麻去克服某些疼痛一样,很危险。但是必要时只能一试。我真的需要忘记了,把一切忘记。我在风身上没有看见以后,他的或者我的,或者我们的。他说:“我也许会是你心里最动心的情人,而明,他可以是……”我接过话题:“他是可以带给我幸福的人,所以我应该选择他!”他问:“那么你想过我们会有以后吗?”我对这些问题感到厌倦,所以我说:“不要问我这个问题,我不想思考。”他笑:“我已经知道答案了。我和明像是两个对立面,但是我们会欣赏同样的东西,他给人的快乐是阳光的,而我刚刚相反。你和他在一起可以很快乐的发脾气,但对着我,你独立而个性,也给我看见你所有的思想和忧愁。”我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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