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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讨论]《体检结果出来之后与人事部经理的战斗》应注意的 ...
楼主: 空雨

[讨论]《体检结果出来之后与人事部经理的战斗》应注意的法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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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9 13:28
以下是引用金戈铁马在2007-3-7 0:46:00的发言:

多谢楼主!

关于补偿金,下面是我为某位战友计算的数额,请楼主看看是否准确:

离职赔偿申请协议书


     本人因携带乙肝病毒,现公司要求我离职或病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要求公司赔偿我如下金额后,我愿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额要求如下:
1.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500元
2.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六个月医疗期工资:3500×6=21000元
   合计:21000+3500=24500元
3.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上述金额的25%:24500X25%=6100元
4.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歧视乙肝携带者,赔偿精神损失2个月工资:3500x2=7000元
  以上金额共37600元,打入我的工资卡,或者以现金支付我,我即马上填写离职申请单离开公司,此后不再与公司有任何瓜葛.
                                  申请人     某某
                                       2007/2/25

      好!此补偿金可行.不过有两点想和你讨论:

    1、第3条,我查看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发现是因为公司的原因致使员工没有得到医疗,补偿金额为医疗费用的25%,不是以经济补偿金额为标准计算的。医疗费用如何界定?

     2、你的第1条第2条第3条的补偿金额是依据劳动法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支付的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而最后申明如拿到此补偿金就主动填写离职单,这又算主动辞职,又变成辞职经济补偿,这里的文字措词是否能修改,以利于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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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00:48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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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11:04

多谢空雨,能否在我写的原文上直接改一下?

下面是我掌握的两个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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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11:06

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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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11:08

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既然违反该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不得以不签订合同来主张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既然违反该义务,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不得以不签订合同来主张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


海南省人事劳动厅:

   你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琼人劳关〔1996〕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七条和《关于劳动争议受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96号)第四条规定精神,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应依据《劳动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等规定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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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06:30

以下是我改写的请指正:

离职经济补偿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


     因乙方在*年*月*日在公司的体检中发现为乙肝病毒携带,现甲方要求乙方离职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具解除乙方劳动合同证明。(如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2、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公司服务未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3500元
3、根据《劳动法》规定,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支付六个月医疗期工资:3500×6=21000元
   合计:21000+3500=24500元
4、根据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上述金额的25%:24500X25%=6100元
5、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歧视乙肝携带者,赔偿精神损失2个月工资:3500x2=7000元(精神损失费才这么一点?)

6、以上金额共***元,由甲方打入乙方的工资卡,或者以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即配合甲方办好相关离职手续,并离开公司,乙方不再找甲方任何麻烦。

                        (签名)甲方:      时间:

                                乙方: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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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09:50
够专业,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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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0:05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三条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关于医疗期内的工资这里是不低于,当然也可以高于啦!多想点理由,只要公司接受就行了.

我想全月工资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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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勤于助新 大财主勋章 心爱宝宝 天天开星 色女勋章 红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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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2:37

感谢铁马,感谢空雨~



清水之恋 战友的天空群:21077540 未成年人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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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4 06:50
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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