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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反就业歧视法》(专家稿)将提交给全国人大 ...
楼主: 金戈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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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就业歧视法》(专家稿)将提交给全国人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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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0: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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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0:11 |只看该作者
2004年“两会”召开前,陆军是网上一个超人气论坛“肝胆相照”的版主。这个致力于为乙肝携带者维权的BBS,之前打了漂亮的几役,除了将“ 乙肝歧视”这个概念搞得妇孺皆知外,还发起了“乙肝歧视第一案”等诉讼。时间进入2004年时,“两会”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生态有了一个会场外的程序性重大变化。陆军敏锐地捕捉到这一点。

  2003年刚刚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周晓光,2004年初在浙江义乌电视台连续刊登十数天广告:“欢迎大家建言献策,把义乌人民关心的国家大事带到大会上。”一时成为媒体明星。

  与周晓光同年成为“两会”新生的周洪宇,比她更早些,在2003年9月就创建了一个名为“洪宇在线”的网站,被媒体称为“首个全国人大代表议政型个人网站”。不过,周洪宇坦言,页面上虽有与自己人大代表身份相契合的“社情民意”栏目,以收集网民意见,但这些意见还没有到“为两会建言”的高度;该网站最初更主要是配合他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身份,做学术交流之用。

  “2003年我是全国人大代表中的新手,之前就只当过市政协委员。”周洪宇前日接受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时回忆当年,忍不住笑了,“那年我写了19个议案、建议,现在看看都好笑。主要是论述不充分。”

  确切地说,周洪宇也是在2004年开始正式向社会征集两会建言的。这一年两会召开前,他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并于2月21日在上面发帖说:“我是人民网‘强国论坛’的热心读者,常从网友们的建议中受到启发,获得信息。欢迎网友们在此提出你们的看法。也可以通过洪宇在线的洪宇信箱把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发给我,我愿意将它们带到会议上。”

  这个帖子次日就被转贴到“肝胆相照”论坛上。这个乙肝携带者群体聚集的BBS,人气鼎沸,热情高涨。早在2002年,他们就在新华网“两会建言 ”专区发帖《呼吁尽快出台乙肝及携带者工作权益保障法》,这篇被新华网评为两会建言专区“最佳人气奖”的帖子,引发了一场关于乙肝患者权益的大讨论。这一年,全国政协委员周超凡关于出台保护乙肝携带者权益的提案,部分引用了那个帖子的内容。“或许有网友游说了他,但我不知道。”陆军说,“很多网友都参与到游说工作中,但没有公开告诉我。”在接下来的2003年,网友“小谷子”同样将反对乙肝歧视的建议交给了多名两会代表。

  经过两年的前期演练,等到周洪宇、周晓光等人在2004年闪亮登场时,这种会场外的交流开始更加热络和具有真正意义的互动性。“该是我们三万个站友出击的时候了!!别错过了……”一种类似“人肉搜索”的努力,让“肝胆相照”网友寻找到更多的代表、委员联系方式,并向他们表达诉求,寻求支援。“小谷子”、陆军等人撰写的十个两会议案、提案蓝本,分别寄送给数十名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包括周洪宇,也包括同在2004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小谷子”还大量刻录了专门的“游说光盘”,分送给两会代表、委员、各地媒体。这些文件也出现在了各大中文网络论坛上。

  在“肝胆相照”热传周洪宇征集议案帖之后仅三天,周洪宇就表示,已接到网友提交的相关草案蓝本,他自己甚感认同。“我准备把保护乙肝携带者的权益问题带到两会上去,提出尽快制定《反入学、就业歧视法》的建议。”他在网上发帖说。

  战果似乎颇丰,这一年,广东35名代表联名向全国人大提交了议案,建议国家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保护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全国政协委员朱永新也提交了关于制订《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法》的提案;浙江以及其他许多省市的全国人大代表也纷纷提出类似的保护乙肝携带者正当权益的建议。其中基本都引用了 “肝胆论坛”所撰写的文本内容。

  接下来的法律与政策变化更令“肝胆相照”兴奋,亦凸显会场外游说与吸纳机制所能发挥的效用:2004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传染病防治法》,史无前例地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原则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人事部、卫生部也两度公开征集对公务员体检标准的意见,2005年1月20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提出“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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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0:13 |只看该作者
我们能为立法的提案作点什么?如果可行,我学为此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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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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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1:34 |只看该作者
和谐=公平,公正,平等
禁查两对半,是消除乙肝歧视的根本.
医院是乙肝歧视的源头,卫生局是医院的保护伞.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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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4:14 |只看该作者

解决乙肝问题不需要就业歧视法

性别,残疾,身高,长相等任何人,只要是个人,一眼就能看出,无法躲过就业歧视
但是,乙肝如果不经过体检,任何人都无法知道!
所以,乙肝歧视的问题只需要卫生部的一个命令:
严禁医院检查乙肝!违者取消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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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4:29 |只看该作者
谢谢蔡老师和各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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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8 16:22 |只看该作者
支持,铁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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