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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资料汇编(含"科普类"与"维权类",专供对外转贴用) ...
楼主: 金戈铁马

资料汇编(含"科普类"与"维权类",专供对外转贴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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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4 05:38

还hbver一个科学的清白
2003年12月20日在上海终于见到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临床系医学博士,美国肝癌协会委员、美国中央疾控药检局顾问、斯坦福大学亚裔肝脏中心主任、翡翠丝带活动创始人苏启深教授和企划经理jordan。

在上海战友聚会时,请jordan逐一的解答了我们有关hbv的困惑,以最先进、最权威最通俗易懂的知识给上海的战友上了生动的一课。

下面我将期间整理的非常具有意义的科普知识在这里给hbver和非hbver做个解释。

1有了表面抗体是否是永久性的?

答:在两对半的检查中表面抗体一旦产生将会永远存在。抗体在身体中反映为一种记忆体,有的人会同时出现核心抗体或者e抗体,无需担心,只要拥有了表面抗体就意味着一个人已经学会游泳,可能很久不游泳,一下水回当时无法立即反映,但很快随着身体的正常反映,这种功能立刻会马上恢复。成人有90%会自然产生抗体,其余10%打疫苗也会产生抗体,但一定是打了三针才会。

2hbver打疫苗有危害吗?

答:疫苗是已经死掉的乙肝病毒,注射到健康人身体内激发人体的免疫细胞,注射到hbver体中没有用处,但绝对不会对hbver有损伤。

3幼儿园可不可以接受hbver幼儿?

答:只要是注射了疫苗的儿童是可以和幼儿在一起的,可以接受。幼儿的免疫能力虽然低,但是注射了疫苗产生表面抗体也就和成人一样具有抗hbv的免疫能力。(美国以前在这方面也曾有过误解,在托儿所参加聚会,hbv母亲不可以提供食物,但是这个情况是2、3年前)

4hbver结婚是否意味着孩子携带hbv比一方hbver比率高?孕妇需要注射球蛋白吗?

答:当然不是。孕妇无需注射球蛋白。孩子出生携带hbv的比率是一样的都是3%。hbv是母婴传播,但并非是脐带血传播,刚刚出生的孩子的DNA相当于是一片空白,也就是说任何婴儿在母体内都是非常健康的,而婴儿在落地之后的24小时之后会马上启动DNA复制,并且这种复制将是一生跟随的。这就是为什末给孩子注射疫苗是越早越好,而且一定要在24小时以内。美国是12小时内给孩子注射疫苗有条件可再注射免疫球蛋白。孕妇注射不注射是没有用的,并不会因此对体内的婴儿有任何的影响。所以两个hbver结婚绝对不意味着孩子一定携带hbv,只要注射疫苗或者球蛋白一样婴儿可以有抗体,95%的阻断率。

5蚊子会传播hbv病毒吗

答:不会。这种几率如同一起吃饭不会传染上hbv是一样的。具体解释请看许道振教授的详细科学解释。血液传播是新鲜的血液接触到你新鲜的伤口才会,也就是说你的手接触到hbv血液只要手上没有伤口同样是不会感染hbv,甚至吞食到你的肚子里,只要口腔没有溃疡,食道没有伤口,一样不会感染hbv,胃溃疡也不会。有些未注射疫苗的家庭成员传染到hbv是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等,牙刷占大多数是因为很多人有牙疾也就是牙周病所以刷牙造成牙出血。

6拔牙会传上hbv吗?

答:只要医生将拔牙的器具经过严格消毒,即用紫外线照射10小时消毒,一切病毒都已经死亡了,是可以进行拔牙的,而一般紫外线消毒已经在国内普及了,实在不放心可以问医生是否紫外消毒够10小时即可

7无症状hbv携带者需要用药吗,需要肝穿吗?

答:目前不需要,而且随便用药很可能带给身体不良反应,所以用药要非常慎重。只要可以控制病毒在体内让它和你的身体安全共处就可以了,不要给肝脏增添过量的负荷,酒一定尽量少的沾。虽然不用过度用药,但例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hbv的唯一症状就是肝硬化、肝癌的产生,做B超可以检测出2MM的癌细胞。至于做肝穿是坚决不支持的,因为肝脏器官无法再生,只有在你出生的时候是100%,任何一次外科手术多多少少都会对肝脏有所损伤,在美国医生只有到万不得已才对肝脏取样进行检查。

8对于肝功不正常的hbver怎末用药?

答:最初转氨酶如果持续6个月医生才建议用药,因为拉米夫叮用药反弹率为22%,而且美国医生建议用药是非常谨慎的。干扰素在美国是医生最后的建议,因为干扰素的副作用非常大,很多人因为用干扰素产生了抑郁症,无法撑过用药的那一段时间,对于病毒试药性有很大挑战。目前美国药检局认可的药物是阿德福韦,这是美国医生首推的,不会变异也没有什末副作用。美国只有在Alt在正常值的6倍半的情况或者AFP在正常值的2倍半下才会建议用药,因为一般的波动并不一定是由于hbv而是其他疾病比如心脏疾病等等。如果长时间肝功不正常请考虑可能患有戊肝。

9hbver平时应注意什末?

答:保持每天4个小时的深度睡眠以及不喝酒,学会自我放松,并且做一定的运动。深度睡眠是质量最高的,睡眠并不是睡眠时间长而是要质量高,4个小时就足够了;酒是直接引发肝脏负担的最大的来源;心情轻松是良药;做一定的运动,而不是不做运动,当然过激的运动任何人都不能承受并不是hbver们才不能。

10美国有新的药品吗目前

答:目前通过批准的只有阿德福维、干扰素和拉米夫定,在2005年可能会有5种药品经检验批准上市。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23 14:1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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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有一种硬度,
  你若有不屈的灵魂,脚下就一定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
无端的歧视曾让我身心俱焚。我愤懑过,没人听(谁有空啊?);我呐喊过,不解决问题(哪能那么快?!),但我从不言败,从不服输。条条大路通罗马,我现在的一小般(可能谈不上幸福)生活完全是靠自己努力工作获得的,乙肝不可怕,歧视并不能置人于绝路。哀莫过于心死,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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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4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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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1位公民要求对中国31省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和加强乙肝携带者立法保护的建议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全国人大法工委: 

《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立法法》立法法第九十条规定:“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作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赋予的权利,我们代表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提出如下违宪审查要求和立法建议书,请予审定,并及时给予答复。

一、请关注中国1.2亿人的人权问题

目前,我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面临着入学、就业、婚姻等诸多方面的困难,他们的受教育的权利、劳动的权利被剥夺,他们在婚姻方面屡屡受挫。因为得不到正确的有关医疗信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他们还要花巨额费用做无谓的治疗。来自社会的莫名的歧视和非难使他们苦不堪言。他们在我国没有得到国民待遇;他们面临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他们被逼入绝望的境地。逼得他们有的自杀、有的杀人。乙肝这一病毒,对人类的危害,远远超过病毒本身,我们作为一个当事人,体会深刻。小到失去工作,失去朋友,大到杀人自杀。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发生,就在你的身边。乙肝歧视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一个十分严重的、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二、我们的观点。
1、我们认为:解决乙肝歧视问题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乙肝歧视问题牵涉到中国1/10人口,关系到1.2亿人的教育权、劳动权等基本的人权,十分重大,如何正视、善待、管理、援助这1/10的人口,切实解决他们的困境,是一个全国性的特大问题,符合《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二十五款 “应当有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的规定,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

2、我们认为:中国大陆31省公务员限制乙肝携带者规定违反了宪法及其基本原则。《公务员暂行条例》没有规定公务员体检标准,而《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人事部对《条例》有相应的解释权、补充说明权;人事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了《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见《规定》第一条),关于体检,《规定》第二十六规定:“体检的项目、合格标准及有关办法由录用主管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具体规定”,实际上是将制定体检标准的权力全权授予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而全国31个各省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均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广东、四川、江西小三阳合格、大三阳仍为不合格),31个省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加在一起,将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排除在公务员职业之外,已经俨然具有了行政法规的效力。全国31个各省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排除在公务员队伍之外,剥夺了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公务员这一职业的权利。这严重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我们的劳动权(第42条),也侵犯了我们的平等权(第33条)。也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第一章、第二章)。

需指出的是,需指出的是,这样规定的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十分严重和非常广泛的,公务员招考是一面镜子———如果连国家机关都觉得携带者存在问题,那其他用人单位更有了拒绝的理由。事业单位的体检标准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根据央视《新闻调查》:在对上海北京的10家非饮食行业、托幼行业的调查中,有7家单位明确表示拒绝接收乙肝病毒携带者;两家表示比较麻烦但可以考虑;只有一家企业表示可以接收乙肝病毒携带者。另外,公立大学也歧视HBV:吉林大学让100名大三阳学生休学,清华博士招后不要HBV,中国科学院所有研究所均不招HBV研究生考生,兰州某大学对“小三阳”的学生进行隔离管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不招乙肝大三阳,南昌大学拒绝乙肝“大三阳”读研,此外,所有的中国幼稚园都不招HBV儿童。

3、我们认为:人类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作为主体的人。人人生而平等,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真理,就象两点成直线,苹果会从树上掉下来。由于携带病毒,而不让工作、受教育,是很荒唐的。任何人非经立法程序,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基本人权,国家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基本人权而存在的。前期轰动一时的‘周一超案件’提示,作为政府部门应该担负起对人们缺乏了解乙肝常识的答疑解惑的责任。政府应该帮助社会中的一些弱势群体,而根本不可以带头歧视他们,但让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政府部门却搞起了歧视的行为。这种政府部门都堂而皇之违反宪法的行为,其社会危害性十分严重,政府部门都可以违反宪法,将乙肝病毒携带者拒之门外,那么受到这种影响的各企事业单位,在用人时更有理由进行歧视了。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人们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执行宪法成为一句空话。人类的敌人是病毒,在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受教育权利的同时,推广成人打疫苗,普及乙肝知识,让乙肝病毒携带者及时体检。如果为全国人民免费打疫苗的话,大概需要300亿人民币,如果全部国家财政拨款,也只占年财政收入的1.5%,但是它的作用是巨大的,可以提前25年使中国摘掉乙肝大国的帽子。全民打乙肝疫苗可以使10多亿人免受感染,而另外1.2亿的生活、工作、学习则会相对安宁。可以使全国人民受益。

4、我们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有从事公务员这一职业的劳动能力。作为专业行政部门的卫生部制定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试行)》明确指出: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管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系指血液HBsAg阳性,但无肝炎症状、体征,各项肝功能检查正常,经半年观察无变化者。对这类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携带者要注意个人卫生和经期卫生,以及行业卫生;防止自身唾液、血液和其它分泌物污染周围环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刮刀修面用具、牙刷、盥洗用品应与健康人分开。HBsAg携带者应进一步检查HBsAg,如属阳性,则不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食具和婴幼儿。在人群中不宜无目的地进行HBsAg普查。”

5、我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病毒性肝炎不做进一步区分,后果十分严重。乙肝和甲肝的传染途径是完全不同的,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将乙肝和甲肝混为一谈,使普通大众误认为吃饭是会传染乙肝的,造成公众对乙肝携带者的恐慌。

6、我们认为:科学技术不能用来作为歧视人的工具。携带了乙肝病毒只是表明了今后有病变的可能,但也有不病变的可能,或者病变治疗痊愈的可能。资料表明,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生不发病,到死还不知道自己携带了乙肝病毒。而为了这种可能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剥夺了求学、就业的机会。乙肝两对半检查给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7、我们认为:招聘乙肝病毒携带者并没有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随着医疗保障方面“单位人”正向“社会人”过渡,医疗费用在社会统筹后是由个人、用人单位、财政三方负担的,用人单位只要按工资比例交纳一定的医疗费用后,就不需要再承担其他费用,而由社会统筹、个人解决,招聘乙肝病毒携带者并没有增加单位的负担。

8、我们认为:乙肝歧视已经带来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状况十分恶劣,小时候不让上幼稚园,长大的不让读研,在大一点找不到工作,找到了工作又怕一旦体检失去工作,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没有工作,何来谈婚论嫁。整个社会把1.2乙肝病毒携带者隔离起来了。最后,需要特别强调的,也是值得每一位社会工作者担忧的是,由于乙肝两对半和乙肝表面抗原体检的存在,在我国教育和就业之间出现的制度上的脱节。如果严格体检的话,我国几百万毕业生中将有几十万的具有劳动能力的青年毕业生因为携带了乙肝病毒而找不到工作,这会带来严重的,可怕的社会问题。再这样下去,会出现,几十个、甚至几百个周一超。

9、我们认为:中国政府要象对付SARS那样每年化100亿以上的财政资金解决乙肝问题。中国的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贡献了全国税收总量的1/10,也就是说每年有2000万的税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贡献的。但是国家对肝病问题的投入少的可怜。这对广大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公平的。目前,连爱滋病都早已经有了鸡尾酒疗法,可以基本控制住病情,而广大乙肝病毒携带者却不知道哪天厄运会降临到自己头上,这种局面显然是国家投入不够所致。中央和各级地方必须每年为乙肝问题拨出100亿以上的专款,为1.2中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争取宝贵时间。

10、我们认为:乙肝虚假广告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尤其是浙江卫视6套,已经有两年时间以讲座名义行虚假广告和欺骗钱财之实,专门骗无症状病人的钱,播事先录好的录像,其中还插有专门的托儿打进电话,说自己在它们那里看好了,在电视播时登上电话,造成正在现场咨询的假象(其实电话老早就设成忙音的)。一个省级的电视台和骗子联手已经骗取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钱不下上前万,已经触犯的刑法,必须得到严惩!

11、我们认为:既然中国已经加入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国国家和中央人民政府应该兑现其对全世界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切实保护1.2亿人口的集合的生存权。如果我们改善了1.2亿人的生存状况,这是中国对全人类的贡献。


三、我们的建议。

1、我们建议:对中国大陆对公务员录用限制乙肝携带者规定进行违宪审查。建议全国人大责令国务院修改《公务员暂行条例》,统一全国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并删去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的规定,或将携带乙肝病毒调整为合格。或者禁止各省将携带乙肝病毒判为不合格。  

2、我们建议:全国人大成立专门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国歧视、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就学、就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执法检查,给予纠正。

3、我们建议: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隐私权。在入学、招聘时禁止检查乙肝两对半检查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只检查肝功能,保护公民隐私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如下法律规范“禁止在升学和就业时进行乙肝两对半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在用人单位对员工的体检中,体检医院应严格保护个人隐私,除法律有规定外,应该将体检结果直接反馈本人,不得将体检结果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和医院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承担刑事责任”

5、我们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病毒性肝炎做进一步区分,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卫生工作。

6、我们建议:我们建议全国人大通过决议,国家鼓励公民打乙肝疫苗,建议国家逐步为全体公民提供免费的乙肝疫苗。

7、我们建议:卫生行政部门切实加大对肝病知识的宣传。让社会大众熟悉甲肝和乙肝的传播途径有个根本的不同,彻底消除乙肝恐慌。切实改善乙肝携带者的生存环境。提醒广大乙肝病毒携带者定时体检。

8、我们建议: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打击乙肝虚假广告,惩治医疗违法行为。国家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加倍惩罚发布虚假广告的药厂和医院,追究广告发布者的连带责任。

9、我们建议:全国人大通过相关决议,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每年拨出100亿以上的专项经费,用于设立相应机构,大力宣传肝病知识,支持乙肝基础工作研究,乙肝新药开发,奖励科研公关人员,,鼓励成人打疫苗,解决一系列与乙肝有关的问题,给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带来福利。 

10、我们建议:全国人大出台《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法》,系统保护我们的权利。

综观人类历史,人类社会总是在不断地进步,不管是通过和平还是流血,这种进步一直在进行着。我们感谢何鲁丽副委员长等国家领导人我们的关怀和援助,乙肝问题关系到中国1.2亿人口的基本人权和终生幸福。我们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我们的建议,顺应世界历史潮流,与时俱进,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人民的事情无小事”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用法律保障中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教育权、劳动权,保障他们的国民待遇。

最后是马丁.路德金式的结尾:我们有一个梦想,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和所有人一起平等的学习、工作、生活,希望这一天不再遥远……我们希望生活在一个以人的品格作为评价标准的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共1611名)

何家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 博士生导师 美国西北大学博士
章剑生 浙江大学法学院   教授
王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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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4 12:26
建议一下:把正常人的疫苗保护期,何时要加一针也补进去,毕竟他们很关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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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5 00:28
乙肝疫苗需要隔几年再加强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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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乙肝疫苗后,其免疫力能持续多久,有人曾做过观察,接种乙肝疫苗产生乙肝表面抗体者,5年后尚有60%左右存在乙肝表面抗体,需间隔几年再加强注射?有人认为3年,有人认为 5年,目前尚无统一规定,可以定期到医院查执-HBs(最好每年一次),当抗-HBs转阴或滴度明显下降时,可再加强注射乙肝疫苗1次,剂量一般为10ug。


  

北方网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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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2-24 10:31:1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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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2-25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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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深圳的《晶报》上,我看到一个叫做《实话实说话肝病》的栏目,推荐给各位朋友。

《实话实说话肝病》系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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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眼光比肝病病毒更可怕
为肝病患者说句公道话

据统计,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有1.2亿之多,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尽管HBV感染的途径为体液传播,一般的日常生活接触传染的可能性不高,但肝病病毒携带者和患者还是遭遇了种种和“健康人”不一样的经历。他们承受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病痛,还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博爱医院肝病专家指出,肝病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其实,比肝病病毒更可怕的就是人们由于无知而产生的另类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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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友心声
何时不再遭受另类眼光?

博爱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旷健主任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对于肝病朋友来说,真正痛苦的倒不是他们的病,而是来自周围环境诸如亲戚朋友用人单位的另类眼光。旷主任说在她接诊的肝病患者中,曾有一个4岁的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可就是因为体检时查出“大三阳”总是走不进幼儿园的门,无奈的妈妈只好每天在家里教孩子识字学习,小小年龄就在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而对于一些成年肝病患者来说,来自生活中的不公平待遇似乎打击更大。在博爱医院肝病候诊厅,笔者遇到一个姓肖的先生,他说因为“小三阳”,他已经连遭六家用人单位的拒绝,这让从名牌大学走出来的他怎么也想不通命运会和他开如此大的玩笑。32岁的女患者李小姐谈起往事更是愤愤不平,她说自已出身于高干家庭,当初不顾家庭反对毅然嫁给了农民出身的丈夫,夫妻两人相亲相爱,日子过得非常甜润。可没过多久,幸福的生活便因一次体检走了样。丈夫在得知她“大三阳”后不久,就与她离了婚。虽然经过博爱医院肝病中心旷健主任的精心治疗,李小姐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孑然一身的她已对爱情心灰意冷:八年的夫妻感情竟然跨不过肝病这道槛,肝病患者的幸福究竟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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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观点:
关心心理比关心生理重要

景田医院肝病治疗中心郭广臣主任医师说,由于对肝炎知识的不了解,社会上确确实实存在着许多用另类眼光看待肝病患者的现象。如升学问题,就业问题、婚恋问题、社交问题等等,就因为携带了肝炎病毒,一切便变得异常艰难。乙肝歧视问题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亟待解决。他呼吁社会要行动起来,多从心理的角度关心乙肝患者,别再给他们任何心理压力。为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郭老还从中医“肝主情志”的角度说明了关心肝病患者心理的重要性。他说,在传统医学中肝为风木之脏,其性刚强,喜调达而恶抑郁,精神情志的调节与肝密切相关。如果我们能给肝病患者多一些关心,那么肝则条达,对肝病患者的病情恢复是非常有利的,反之则无异于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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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不会轻易感染HBV

有着近20年病毒性肝炎诊疗经验的博爱医院肝病治疗中心主任旷健指出,虽然HBV携带者能传染他人,但是只要掌握了正确的预防方法,正常人群是不会被轻易传染上的。现代医学已充分证明,HBV的传播途径主要有四条:一是母婴和父婴传播、二是经血液传播,三是性传播、四是密切生活接触传播。HBV病毒是不会通过谈话、坐车、书本等一般性接触而传播。如果接触者已经注射过乙肝疫苗,而且体内已产生了足够量的乙肝表面抗体,他怎么和带毒者接触都不会被传染。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学习与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的威胁。此外,如果进行了正确的预防和免疫,90%以上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妈妈也能生出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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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感触
是什么让肝病成为了“社会病”?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患者处理。对于乙肝病毒无复制的携带者,如大三阳、小三阳和仅仅HBSAg阳性,而HBV—DNA检查为阴性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并定期临床检查。

然而现在,非饮食和保育单位在录用人员的体验中,也已心照不宣地将两对半的检查作为体验的必查项目。可以说,肝炎病毒携带者面临着极大的生存危机:公众的谈肝色变,使这个特殊群体在工作、生活、求学、婚姻方面常常会没有立身之地。

而在如此巨大的生存压力下,许多人往往会做出个别极端的事情来。今年3月,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参加嘉兴市秀洲区公务员考试,因在体检时被查出 “小三阳”未被录取,恼怒中杀死区人事劳动局一名工作人员,刺伤1人。

可以说,由于人们缺乏足够的肝病传播和预防知识,对肝病的过分恐惧,对肝病病毒携带者和患者存在的偏见、歧视和冷漠,已经渐渐让肝病转化成为“社会病”。(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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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专家教你明明白白看肝病

“大、小三阳”的治疗至今仍是一个未能攻克的世界性医学难题,但近几年类似“基因疗法彻底清除肝内病毒”、“大三阳转阴不是梦”的广告宣传屡屡出现,这些让肝病患者心动的“承诺”,到底有几分可信度呢?博爱肝病专家提醒肝病患者:“现阶段100%的治愈率根本不可能,全部转阴无异于神话。”

 虚假广告夸大了肝病的严重性

景田医院中医肝病治疗中心主任医师郭广臣说,目前关于乙肝的虚假广告常常夸大“大小三阳”的危害性,把肝病的演变过程说成是必然的“肝炎→肝硬化→肝癌→死亡”,这些广告大大夸大了携带肝病病毒的严重性,好象感染了肝病就是患了绝症,诱骗肝功能正常的肝病病毒携带者花巨额血汗钱进行无谓的治疗。

“一至三个月转阴”纯属美丽谎言

博爱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旷健主任说,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自诩为“转阴王”、“肝炎克星”的“ 神医”们,宣称经他们治疗,“大、小三阳”可在1~3个月的时间内全部转阴,其实这些说法纯属美丽的谎言,不但会使急于治病的患者浪费钱财,而且还延误了治疗时机。

旷主任指出,肝病的治疗是全球医学界的难题,迄今为止,现代医学还没有找到完全治疗大小三阳的特效药物。在当前手段下,其治疗只能控制而不能痊愈,其治疗的关键是抑制病毒复制,保护肝脏组织,阻止肝纤维化的发生、发展,从而预防肝硬化和肝癌的发生。

检测手段多猫腻

博爱医院肝病治疗中心主任医师杨克俭介绍说,一些“电线杆医生”在乙肝病毒检测中常常采取一些见不得阳光的手法,使患者第一次检测时肯定是阳性,指标很高,经过半个月治疗后再检测,肯定让患者的指标下降,并且会转阴。可是患者再到正规医院复查病毒复制依然阳性,这时患者才恍然大悟,但兜里的钱已经被这些所谓的“白衣天使”掏空了。
杨医生告诫肝病患者,看病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医院,找专业的医生,不给这些骗子任何可乘之机。

肝病并非不可治

多年来,围绕肝病尤其是“大小三阳”及其并发症的治疗,国内外医学界不断总结出一些有效的治疗方案。但这些方案都是单纯利用西医或者中医治疗手段,难以做到标本兼治,或者有较大的副作用。

深圳博爱医院及景田医院中医肝病治疗中心的十多位医师根据多年的临床经验认为,中西医结合是国际上治疗肝病最有效的方法。他们根据祖国医学扶正祛邪、辨证施治的原理,总结筛选出一整套以中医药治疗肝胆病的独特方剂,以补肝肾、益气血、滋阴养肝、活血化瘀、疏肝健脾、清热解毒、清热利湿等为主要治疗法则,恢复提高人体正气、祛除病邪,因人因症而医,辨证论治,对治疗各类型肝炎取得了让人满意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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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你一招:

看肝病必须把握的三个环节

1、抗病毒、抑制病毒复制

当肝病患者或HBV携带者处于病毒活跃复制期,且正处于机体的免疫激活期时,是抗病毒治疗的最佳时机,应采用目前国际公认的抗病毒药物治疗,以防止病毒进一步复制。

2、提高机体免疫力

乙肝为“自限性”疾病,即可以“不治而愈”。因此感染HBV后,是否为一过性感染而自愈,还是成为HBV携带者或患者,与其机体的免疫功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中医在调节免疫方面的疗效与作用日益受到重视,此外,还可以通过注射微卡+疫苗等方式,打破机体免疫耐受状态,使机体免疫恢复,从而使患者靠自身的免疫力抑制并清除HBV病毒。

3、抗纤维化、防止肝硬化

慢性肝炎患者若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极易形成纤维化,继而进展为肝硬化。因此在抗病毒及提高机体免疫力的同时,有经验的专科医生会非常重视保肝护肝和抗纤维化治疗。抗纤维化一般以活血化瘀、软坚散结药为主,对防止肝硬化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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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的歧视曾让我身心俱焚。我愤懑过,没人听(谁有空啊?);我呐喊过,不解决问题(哪能那么快?!),但我从不言败,从不服输。条条大路通罗马,我现在的一小般(可能谈不上幸福)生活完全是靠自己努力工作获得的,乙肝不可怕,歧视并不能置人于绝路。哀莫过于心死,怕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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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的问号


  案件缘起:张先著,25岁,毕业于皖西学院环境学系,今年6月30日参加了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试,成绩在30名竞争者中排名第一,然而在体检中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芜湖市人事局以此为由取消张先著录用资格。11月10日,张先著一纸诉状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新芜区人民法院同意受理,决定在12月19日开庭公审。
  备受关注的国内“乙肝歧视第一案”19日在安徽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法庭里座无虚席。原被告双方经过四个多小时激烈辩论,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张先著的心愿
  18日下午,新芜区人民法院门口,记者与张先著会面。只见他高个、瘦削,说话神情平静,语调温和而坚定。据他介绍,目前我国约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已经遭受不同程度的“歧视”,目前在没有明确制度保障的情况下,他们的失望、呼唤、悲伤、思考、希望,只能通过一个名叫“肝胆相照”的网络论坛表达。
  19日,法庭上,张先著首先宣读《起诉书》。记者注意到,他宣读到最后一段中要求法庭宣判芜湖市人事局允许他进入公务员“考核程序”后就戛然而止,而原先他提交法院的起诉书原本中“并依法予以录用”一句被删去了。事后他说:“只需要进入考核程序就是胜利,我们争取权利的目的已经达到,即使今后我被录用也不会去,争取到一个公务员职位与争取1.2亿人权利的意义相比,简直微不足道。”
  庭审时,原被告双方几乎对每一项证据都要进行激烈的辩论,但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公务员体检标准所依据的现行公务员录用的规范性法规,是否侵犯了宪法所赋予公民平等权、劳动权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即是否违反一切法规的根本法———宪法;二是“县委办公室经济管理”这一并无特殊要求的职位到底为什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加以限制。
  专家指出,这两点不是芜湖市人事局所能回答的问题,这触及了我国法制化进程中的某些空白点,拷问着社会上的非理性因素。维权者和乙肝人群坚信他们的努力不会白费,一条艰难的维权之路已经展开,无论结局输赢,都已在路上。
  理性的呼唤
  由“乙肝歧视”引发的极端就是“周一超案”。周一超,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今年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第五。4月3日,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周一超,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询问经办人干某。得知自己体检结果为“小三阳”不合格,遂用带来的水果刀将干某刺成重伤,并将干某同事张某刺死,周一超也因此被法院裁定死罪。
  这样的悲剧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而这来源于社会和人性的非理性因素。乙肝病毒携带者到底有多大的传染性,会给健康人带来多大威胁呢?医学专家作出的解释是:首先,乙肝病毒的传播途径是血液、母婴、体液传播,容易采取简便措施预防;第二,预防乙肝可以通过接种疫苗实现,95%以上的健康人接种后能够产生表面抗体,从而获得对乙肝的免疫力。现行的《传染病防治法》只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餐饮、宾馆、婴儿等行业的工作,而公务员不在其列。
  目前,有三个质疑公务员体检标准的问题:乙肝病毒携带有二十几种情况,而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只规定7种类型不能被录用,那其他十几种类型的“乙肝人”就可以被录取吗?被录取的公务员也有可能通过别的途径感染乙肝病毒,那么他们是否就会被停职呢?新进公务员要通过体检,但主任科员以上级别的人就职公务员则无须体检,那么他们之中就没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吗?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郭星华说,这里有个社会逐渐理性化的过程。如果一个人确实基本上对周围的人不传染,仅仅因为别人的担忧,因为“只怕万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惯性心理,就失去机会,这是不公平的。失去的并不仅仅是一次机会,很可能会使人改变一生的方向和道路,失去对生活、对人类的信念,失去对生活中可能争取公平、理想的希望。另外,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给其他如大型国企、外企等一种不良示范,在就业艰难的现代社会更加打压了“乙肝人”的生存空间,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法制的进步
  为张先著无偿提供法律援助的四川大学教授周伟说,该案不是单纯一场行政诉讼,其特点在于起诉时直接援引宪法,这不是一般诉讼的惯例。但是,任何权利不能在诉讼中得到明晰,就不成其为一项真正的“权利”,宪法中所规定的权利也是如此。宪法宛如高雅的古典音乐,有些公民不知该怎么去欣赏,去维护宪法赋予自己的基本权利;而该案的意义就在于好比开拓一个通道把古典音乐变成流行音乐,让宪法对老百姓来说变得具体了,变得实实在在“有用”了。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院长程乃胜评价说,张案的具体结果如何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张案能唤起国人对宪法权利的进一步关注,并激起民众和学界通过司法途径去保障宪法权利的思考,新芜区人民法院能够受理这个案子本身就体现了我国法制文明的不断进步。法学界专家学者都希望案子能够给中国的法制进程带来良性的推动。
  芜湖市人事局对此事心态倒也比较平和,该局负责人说,芜湖市人事局只是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办事,被告了不是人事局工作有错。如果该案能够起到修正不足、方便工作效果的话,对行政工作也是一种推动。


本报记者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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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样眼光比肝病病毒更可怕
为肝病患者说句公道话——深圳《晶报》《实话实说话肝病》栏目

据统计,目前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已有1.2亿之多,也就是说,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尽管HBV感染的途径为体液传播,一般的日常生活接触传染的可能性不高,但肝病病毒携带者和患者还是遭遇了种种和“健康人”不一样的经历。他们承受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病痛,还要承受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博爱医院肝病专家指出,肝病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可怕,其实,比肝病病毒更可怕的就是人们由于无知而产生的另类眼光。

〉〉〉肝友心声
何时不再遭受另类眼光?

博爱医院肝病治疗中心旷健主任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对于肝病朋友来说,真正痛苦的倒不是他们的病,而是来自周围环境诸如亲戚朋友用人单位的另类眼光。旷主任说在她接诊的肝病患者中,曾有一个4岁的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可就是因为体检时查出“大三阳”总是走不进幼儿园的门,无奈的妈妈只好每天在家里教孩子识字学习,小小年龄就在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而对于一些成年肝病患者来说,来自生活中的不公平待遇似乎打击更大。在博爱医院肝病候诊厅,笔者遇到一个姓肖的先生,他说因为“小三阳”,他已经连遭六家用人单位的拒绝,这让从名牌大学走出来的他怎么也想不通命运会和他开如此大的玩笑。32岁的女患者李小姐谈起往事更是愤愤不平,她说自已出身于高干家庭,当初不顾家庭反对毅然嫁给了农民出身的丈夫,夫妻两人相亲相爱,日子过得非常甜润。可没过多久,幸福的生活便因一次体检走了样。丈夫在得知她“大三阳”后不久,就与她离了婚。虽然经过博爱医院肝病中心旷健主任的精心治疗,李小姐病情得到了有效控制,然而孑然一身的她已对爱情心灰意冷:八年的夫妻感情竟然跨不过肝病这道槛,肝病患者的幸福究竟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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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家观点:
关心心理比关心生理重要——深圳《晶报》《实话实说话肝病》栏目

景田医院肝病治疗中心郭广臣主任医师说,由于对肝炎知识的不了解,社会上确确实实存在着许多用另类眼光看待肝病患者的现象。如升学问题,就业问题、婚恋问题、社交问题等等,就因为携带了肝炎病毒,一切便变得异常艰难。乙肝歧视问题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亟待解决。他呼吁社会要行动起来,多从心理的角度关心乙肝患者,别再给他们任何心理压力。为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郭老还从中医“肝主情志”的角度说明了关心肝病患者心理的重要性。他说,在传统医学中肝为风木之脏,其性刚强,喜调达而恶抑郁,精神情志的调节与肝密切相关。如果我们能给肝病患者多一些关心,那么肝则条达,对肝病患者的病情恢复是非常有利的,反之则无异于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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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人群不会轻易感染HBV——深圳《晶报》《实话实说话肝病》栏目

有着近20年病毒性肝炎诊疗经验的博爱医院肝病治疗中心主任旷健指出,虽然HBV携带者能传染他人,但是只要掌握了正确的预防方法,正常人群是不会被轻易传染上的。现代医学已充分证明,HBV的传播途径主要有四条:一是母婴和父婴传播、二是经血液传播,三是性传播、四是密切生活接触传播。HBV病毒是不会通过谈话、坐车、书本等一般性接触而传播。如果接触者已经注射过乙肝疫苗,而且体内已产生了足够量的乙肝表面抗体,他怎么和带毒者接触都不会被传染。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学习与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的威胁。此外,如果进行了正确的预防和免疫,90%以上的“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妈妈也能生出健康的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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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感触
是什么让肝病成为了“社会病”?——深圳《晶报》《实话实说话肝病》栏目

我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患者处理。对于乙肝病毒无复制的携带者,如大三阳、小三阳和仅仅HBSAg阳性,而HBV—DNA检查为阴性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并定期临床检查。

然而现在,非饮食和保育单位在录用人员的体验中,也已心照不宣地将两对半的检查作为体验的必查项目。可以说,肝炎病毒携带者面临着极大的生存危机:公众的谈肝色变,使这个特殊群体在工作、生活、求学、婚姻方面常常会没有立身之地。

而在如此巨大的生存压力下,许多人往往会做出个别极端的事情来。今年3月,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参加嘉兴市秀洲区公务员考试,因在体检时被查出 “小三阳”未被录取,恼怒中杀死区人事劳动局一名工作人员,刺伤1人。

可以说,由于人们缺乏足够的肝病传播和预防知识,对肝病的过分恐惧,对肝病病毒携带者和患者存在的偏见、歧视和冷漠,已经渐渐让肝病转化成为“社会病”。(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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