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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9日10:00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发布会 ...
楼主: 人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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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10:00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情况发布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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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6:57 |只看该作者
有自动的回复。。大家一定要让这个邮箱充满乙肝问题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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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7:13 |只看该作者
已发邮件一封,会再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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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7:15 |只看该作者
楼主写出邮箱来!或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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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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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7: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jan11 于 2009-9-8 17:15 发表
楼主写出邮箱来!或链接

不是有邮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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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8:03 |只看该作者
卫生部是不是已经举行完发布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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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8: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romdesert34 于 2009-9-8 17:17 发表

不是有邮箱吗?


[email protected] 是这个吗?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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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8:21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尹蔚民部长:您好!
近几年你们为乙肝携带者的就业做了大量工作,于2007年与卫生部联合出台了《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注以下简称《意见》,但收效甚微。为什么?
近期又看到一奇怪现象:在卫生部的官方网站上出现一条“公开回复”,一味地把责任推向人保部。事实上,制定《意见》的初衷是好的,但人保部对将“乙肝标志物”列入入职体检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法人代表并没有任何处理办法;卫生部更没有对“保护好乙肝携带者的隐私”作出任何要求。
乙肝携带正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工作无门,生活无路。十多年的“专家”和媒体误导,一张健康证根本无法改变人们对乙肝恐慌。敬请你们能伸出援助之手,同情体谅这些弱势群体,暂时对原《意见》作些修改,对入职体检项目中含有乙肝标志物的用人单位的法人代表作出详细的处理措施,并建议促进政府制定维护乙肝携带者及其它弱势群体合法权利的法律.不要把乙肝患者或携带者当成“皮球”踢来踢去。

此致!
敬礼!

一乙肝携带者
2009年9月8日

附:
战友去信(要点):
乙肝大小三阳携带者的就业非常难,困境很大,希望政府加大宣传或者是在政策法规的执行力度上贯彻下去,请消除乙肝歧视。
部长回信: 您来信中涉及的企事业单位入职体检所含项目的确定,属人力资源与

社会保障部门职能,请向其反映相关意见。感谢你对卫生事业的大力支持。
(详细内容见
http://61.49.18.90/moh/main?fid=open&fun=show_mail&from=view&nid=98996

[ 本帖最后由 614 于 2009-9-8 18:26 编辑 ]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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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8:3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耐心的等待 于 2009-9-8 16:23 发表
建议大家在写信时不要说乙肝大三阳或者小三阳,只说乙肝携带者,大小三阳原本就是会相互转变的。


已发送完成。支持不要区分乙肝大三阳或者小三阳,只说乙肝携带者,大小三阳原本就是会相互转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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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8:35 |只看该作者
邮箱是:  [email protected]
主题: 敬请修改:“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权利的意见”严处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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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8:52 |只看该作者
尊敬的尹部长:
       您好!!在国外,进公司是不需要体检,体检是完全个人的事情,血检项目中不包括乙肝检查。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乙肝患者得到的是对隐私的保护和尊重。
       国际食品劳联已于2007年9月20日作出决议:呼吁我们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将反乙肝歧视保护扩大至饮食业工人,并教育群众乙肝病毒不会经日常生活接触传播。政府亦应立法禁止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国际劳工组织更规定,禁止在招聘与就业中强制劳工体检。
       因此,常规体检取消“乙肝两对半”检查,绝对是尊重科学,保护人权!!同时,消除乙肝歧视乃至就业歧视的最根本办法是,除了有职业禁忌的工作外,一般性的工作禁止体检!!! ...

        乙肝携带者受歧视十多年了!!虽然党和政府采取了不少措施,但歧视问题至今仍未能得到有效竭止!!请问尹部长,什么时候才与国际接轨?什么时候才下令禁止医院和各疾控中心对入职入学入托者查乙肝呢???什么时候才实现除了有职业禁忌的工作外,一般性的工作禁止体检呢????...



             广州市民    ****

                               2009.9.8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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