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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日志及申请版主 乙肝问题研究版 医学生遭到就业歧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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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生遭到就业歧视,该怎么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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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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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7 13: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说的“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具体指的是什么?怎样才可以让国家的法律在这方面明确呢?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6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并没有说不可以报医学的专业啊

[ 本帖最后由 天使1987 于 2009-6-24 13: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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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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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7 20:22 |只看该作者
大家帮个忙!给我出出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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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07:38 |只看该作者
顶起,俺也是学医的,其实,我们应该多联系的,前面的战友多交流交流经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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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 16:4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的帖子

起诉吧!不要个说法,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为了以后不后悔,这恐怕是我们的必由之路。我想好了,如果今年因此找不到工作,我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是被逼的。在我们高考的时候不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没有人向我们提起,大学入学体检也没有受到限制,如果我们找不到工作,国家学校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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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3:00 |只看该作者
请战友帮帮忙,把我的这个帖子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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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3:02 |只看该作者
顶起来1!
让这不公平不合理的歧视消失吧
仁爱终将是这个宇宙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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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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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3:18 |只看该作者

是否应该考虑医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呢?

谢谢大家!
   北大招生歧视。报考北大医学部的高考生有四位律师愿意为其打官司,理由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没有对报医学专业的限制。可是医学专业的学生毕业找工作就难了。比如中国青年报登出的“医院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引争议 到底能否录取?”详见http://health.people.com.cn/GB/14740/22121/8492139.html
     “北大招生歧视”这起事件前久搞得很好,但就没有了消息,我觉得这起事件,是否应该考虑医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呢?
   《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说的“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具体指的又是什么呢?这些法律是不是真的很含糊?
    在《执业医师法》中的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能注册就无法行医):(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这个规定具体指的是什么情形?是把乙肝携带者排除在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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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 18:39 |只看该作者

怎么办?

我也是学临床的,本科在读,想读研,可怕也只是浪费时间和生命而已.......难道真的要出国,没这本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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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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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13:15 |只看该作者

不能从事的行业具体指的是哪个行业、部门?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等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不能从事的行业具体指的是哪个行业、部门?
   我们是否可以集体建言国家部委,这些法律表述的不完善,导致的有些乙肝就业歧视问题无法解决。比如:医院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引争议具体详见http://health.people.com.cn/GB/14740/22121/8492139.html。如果国家继续出台上述法律的补充或相关配套法律:明确规定或指导毕业生择业的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行业、职业。哪些行业不能歧视和拒录乙肝携带者。〔就像是公务员体检那样,全国都是统一的标准,好多地方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都是贴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但实际就相差很大了,比如:上述那个案子〕
如果在这样的指导性的意见或法律下,用工部门不会轻易的拒录携带者。我们找工作,心理也会更加的有底,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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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4 18:27 |只看该作者
大家要帮忙,把我的这个帖子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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