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医学生遭到就业歧视,该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5-27 13:27 标题: 医学生遭到就业歧视,该怎么办
《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说的“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具体指的是什么?怎样才可以让国家的法律在这方面明确呢?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6条: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并没有说不可以报医学的专业啊
[ 本帖最后由 天使1987 于 2009-6-24 13:46 编辑 ]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5-27 20:22
大家帮个忙!给我出出主意!
作者: sharila 时间: 2009-5-29 07:38
顶起,俺也是学医的,其实,我们应该多联系的,前面的战友多交流交流经验啊
作者: aaaaab-d 时间: 2009-6-1 16:44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起诉吧!不要个说法,心里总是疙疙瘩瘩的。为了以后不后悔,这恐怕是我们的必由之路。我想好了,如果今年因此找不到工作,我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我们是被逼的。在我们高考的时候不论是学校还是社会都没有人向我们提起,大学入学体检也没有受到限制,如果我们找不到工作,国家学校都有责任,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2 13:00
请战友帮帮忙,把我的这个帖子顶起
作者: yby2008 时间: 2009-6-2 13:02
顶起来1!
让这不公平不合理的歧视消失吧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2 13:18 标题: 是否应该考虑医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呢?
谢谢大家!
北大招生歧视。报考北大医学部的高考生有四位律师愿意为其打官司,理由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没有对报医学专业的限制。可是医学专业的学生毕业找工作就难了。比如中国青年报登出的“医院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引争议 到底能否录取?”详见http://health.people.com.cn/GB/14740/22121/8492139.html
“北大招生歧视”这起事件前久搞得很好,但就没有了消息,我觉得这起事件,是否应该考虑医学生就业困难的问题呢?
《传染病防治法》中所说的“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具体指的又是什么呢?这些法律是不是真的很含糊?
在《执业医师法》中的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能注册就无法行医):(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这个规定具体指的是什么情形?是把乙肝携带者排除在外吗?
作者: 0914 时间: 2009-6-2 18:39 标题: 怎么办?
我也是学临床的,本科在读,想读研,可怕也只是浪费时间和生命而已.......难道真的要出国,没这本事啊!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3 13:15 标题: 不能从事的行业具体指的是哪个行业、部门?
《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等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不能从事的行业具体指的是哪个行业、部门?
我们是否可以集体建言国家部委,这些法律表述的不完善,导致的有些乙肝就业歧视问题无法解决。比如:医院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引争议具体详见http://health.people.com.cn/GB/14740/22121/8492139.html。如果国家继续出台上述法律的补充或相关配套法律:明确规定或指导毕业生择业的乙肝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行业、职业。哪些行业不能歧视和拒录乙肝携带者。〔就像是公务员体检那样,全国都是统一的标准,好多地方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都是贴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但实际就相差很大了,比如:上述那个案子〕
如果在这样的指导性的意见或法律下,用工部门不会轻易的拒录携带者。我们找工作,心理也会更加的有底,有信心。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4 18:27
大家要帮忙,把我的这个帖子顶起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4 20:14
大家帮个忙
作者: 美丽的误会 时间: 2009-6-6 22:44
帮忙顶!!
我是一名中医药大学临床七年制学生,中医学(中西结合方向)专业,学校现在比原计划提前一年要求还未临床实习过的我选科选导师。因为我本身是乙肝大三阳,所以在选科方向上很是迷茫,我自己没有特别偏爱的科目,已学的各科成绩也差不多。我知道现在选啥科并不意味以后就从事啥科,但最重要的是我无法回避我是乙肝大三阳这一事实,有的科(比如传染科)是我无法从事的,但具体那些科是我不合适从事的,那些是可以的我现在搞不清楚啊。所以想请教老师、前辈和战友们我现在应该回避哪些科,以我的身体条件选哪科比较合适一些。因为时间比较紧,竞争又比较激烈,所以很是着急,恳请大家帮帮忙啊!
作者: jxhx1106 时间: 2009-6-7 13:48
顶起
我还学药的,签了医院,好烦
作者: sharila 时间: 2009-6-7 14:27
签了医院,你还烦什么
作者: jxhx1106 时间: 2009-6-7 15:23
还没入职体检撒
检查出来就玩完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7 17:59
上述12#同学 你尽量选择内科吧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7 18:59 标题: 修改有关有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从医的规定
我们现行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五条中第四款规定:“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此规定规定的过与简单,不够科学合理,已经过时了。建议对此款进行修改。以摆脱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2、修改完全可以参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3、我们现行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相应的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前后不一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这样造成了很多以学生不能顺利地就业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10 13:31
大家帮忙,顶起啊!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24 13:44
顶起来1!
让这不公平不合理的歧视消失吧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09-6-25 23:22 标题: 2007执业医师体检标准
我从Q群 69031054 医学生互助联盟 里看的不知道对不对?
2007执业医师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09-7-26 06:29
我有乙肝,我心不甘。。。。
作者: sharila 时间: 2009-8-3 15:36
天使,希望你成功,好人平安。
作者: 囡囡小猪 时间: 2009-8-19 22:18 标题: 回复 8# 的帖子
我跟你情况一样的,想过出国。走一步看一部吧,悲哀
作者: tiezhuliu 时间: 2010-5-13 21:29
难呀,目前。有些什么好办法呢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10-5-13 22:57
同样的战友顶起来了
作者: 痛肝 时间: 2010-5-14 15:22
一起顶起消除歧视与偏见
作者: hbvhurdme 时间: 2010-5-15 12:15
我就是医学生,自强自立,机制勇敢,
作者: 痛肝 时间: 2010-5-15 23:08
我是学药的。用爱来包容一切。用爱融化我们的被歧视。开开心心过每一天。快快乐乐生活,活到天荒地老。
作者: cristalstar 时间: 2010-5-16 06:31
我是学临床的,今年本科毕业,找工作时也很担心体检不过。医院体检的时候我没作弊,自己上的,体检项目上是乙肝两对半+肝功三项,体检后很忐忑,不过两个星期后人事科告诉我通过了体检。所以,我很幸运。原因可能是最近乙肝维权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卫生部颁布了新条例,还有正规的医院也是守法的,虽然在体检时还查乙肝两对半就不合新规定。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5-16 09:23
回复30#
恭喜啊,呵呵!现在的形势很好啊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10-5-16 16:30 标题: 回复 30# 的帖子
祝福你,医学战友关注中
作者: 爬树的蚂蚁 时间: 2010-5-16 16:38
关注中,希望医学生都能顺利就业!!
作者: 599 时间: 2010-5-17 12:55
希望医学生都能顺利就业!!
作者: efficiency 时间: 2010-7-28 22:54
我是一名江西的医学生,今年毕业,学了5年专业知识面临就业难的问题,何况自己还是大三,真是头痛,去过医院实习就知道医院的歧视很厉害的,上星期发邮件给江西卫生厅了,询问大三能否注册执业医师,昨天上午接到了江西卫生厅打来的电话,回答说国家下达了通知只要肝功能合格就可以注册。也算是个好消息吧。
我想去学消化内科,但是消化内科有内镜等操作,不知道会不会禁止我们乙人,楼主是师姐吧,请问你知道吗
作者: 雷雷春风 时间: 2010-7-30 00:22
作者: chiyueok2010 时间: 2010-8-2 16:00 标题: 回复 34# 的帖子
我也是江西的哦,我学药剂,我想进医院工作,可以吗?
作者: chenwh7 时间: 2010-9-2 13:39
同样身为医学生的一携带者顶起此贴!!!
既然高考时对乙人报考医学专业不设限,相信现在和我们一样情况的医学生不在少数吧。本人现在临床医学专业大四了,学医就业的问题一直是我心中挥之不去的担忧,并且一直为之而惴惴不安~~~在这里很希望病同身受的各位医学生战友一起互相鼓励打气,为维护我们有公平公正的就业权利顽强抗争到底!在这个帖上,更希望如果有曾经走过这段痛苦彷徨经历,已经顺利就业的师兄师姐能给我们后来人一些经验和建议,如我们选择什么科室好就业(如像那篇报道中提到的最好避开选择儿科、产科或者外科这样的易传染给病人的科室),而在选择医院、就职体检时应该怎么做,在遭到医院的刁难时应该怎么办等问题吧
最后想说的是,我是怀着要醍醐济世、救死扶伤这一很单纯的愿望而报考医学的,并以此为目标一直激励着自己在辛苦的学医之路上奋斗不息,如果因小时候不幸染上的乙肝而扼杀了我这一高尚的人生理想,我觉得这也许是这世界上莫大的一个悲哀~~
作者: 巴拉巴拉蜜 时间: 2010-9-2 17:16
进医院不容易是肯定的,因为医院就可以体检你,
但是希望已经是资深战友的资深医生们可以帮忙啊
反正医院是重灾区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9-2 22:02
回复38楼,有事常联系啊。。。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9-2 22:06
我市被逼的,很无奈!
医院想查真的很容易;
但现在形势很好,我想即便医院查了,也应该不会拒绝录用你的。
不要悲观,只要进去医院了,干哪个科室都行。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9-2 22:32
卫生部部长信箱给我的回复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04945-1-1.html
作者: fanqi 时间: 2010-9-5 10:55
帮忙顶起,我是学药的,已经毕业了,但是却一直不敢找这方面的工作,尤其正规公司的 怕被歧视…
作者: bsu982427 时间: 2010-9-28 18:21
我要进医院康复科了,怎么办,心理忐忑不安,学了八年的中医了,真不甘心!怎么办!康复科可是要从事针灸方面的工作啊!请战友们想想办法,谢谢大家了。
作者: liululu 时间: 2010-10-5 21:46
我也是学中医的,也非常喜欢医学,但很害怕考研复试被刷掉,我觉得我们这群人也不一定差!
作者: yangtongxue 时间: 2010-10-6 23:05
医生这么特殊的行业就不要乙肝了吧。经常要身体接触病人,万一传给病人怎么办。这不是歧视,这是为他人健康着想
作者: efficiency 时间: 2010-10-11 22:03
好久没来了,现在在一家卫生院上班,我想只要能考到医师执业证并且通过注册就没问题。
作者: 101014 时间: 2010-10-14 15:32
现在的执业医师注册体检表上都有乙肝表面抗原这项的,不知是否乙肝携带者就注册不了,如果是那样为什么我们乙肝携带者的医学生还要辛苦去考啊?
作者: 101014 时间: 2010-10-14 15:39
顶起!!!!!!!!!为什么乙肝携带者注册不到执业医师?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医学院校体检出我们是携带者时不告知我们以后就业不能当医师护士呢?为什么浪费我们的时间和金钱。如果当初读书时知道不能注册医师,我们就该改读其他专业不是好了吗?
作者: 昆明小女 时间: 2010-10-14 19:39
回复 yangtongxue 的帖子
大哥,不懂就不要乱说话,自己歧视自己人,国外哪个国家哪个行业限制乙肝?
广西壮族自治区:执业医师护士注册体检取消乙肝检测项目
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启用新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的通知 (桂卫医〔2010〕142号)
文章来源:
广西卫生信息网 http://www.gxws.gov.cn/2010/8-17/12060362315.htm
青年人网 http://www.qnr.cn/yiyao/hushi/news/201009/547188.html
各市卫生局,柳钢、平果铝卫生处,区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66号)要求,各单位立即停止护士执业注册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检测。我厅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了新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桂卫医〔2009〕102号)中的《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同时作废。
下载附件: 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作者: 天明起个早 时间: 2010-12-13 18:45
本帖最后由 天明起个早 于 2010-12-13 18:46 编辑
我家县城(在安徽)的县医院 入职不检查两对半
我确定
作者: tear医学生 时间: 2011-7-18 12:21
顶起这个帖子啊~~现在情况好多啦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