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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生儿育女 因为乙肝,有必要离婚吗?
楼主: 悲剧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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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乙肝,有必要离婚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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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20:30 |只看该作者

大家因该多给他科普,人家是不懂才怕嘛!

正确认识乙肝——一种普普通通的疾病
http://www.hbvhbv.com/forum/view ... &extra=page%3D1
解放军302医院医学博士  刘士敬(100039)



乙肝在亚非国家相当普遍,我国也是高发区之一,重视这一疾病的防治理所当然,但是如何重视、怎样看待这一疾病倒是值得深究的问题。实际上,乙肝是一种常见的普通疾病,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每个人花三十元,注射三支乙肝疫苗,没有得乙肝的人就不会再得,五十年后我国就没有多少新发的乙肝病例了;现有乙肝病例,绝大多数为慢性病毒携带者(大约80%左右),即便是不吃一片药,多半预后良好,可以平安度过一生;发病状态的乙肝患者,适当给予廉价而有效的治疗,病情大都可以控制;乙肝的传染性虽普遍存在,但是只对婴幼儿、儿童构成威胁,只要他们都注射了乙肝疫苗,乙肝病毒难有威胁。那些少数的、真正的急性乙肝 90%都会痊愈,不留下后患。以下进一步阐述乙肝为何是一种普普通通的疾病。

       1.乙肝在我国非常普遍、常见,这与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民身体素质、遗传特点及对乙肝病毒的易感性有关。根据乙肝的发病特点、症状体征看,很可能该病自古就有,长期以来该病给人类生活带来不少影响和危害,但是这些危害是有限的,绝非灭顶之灾。从全世界来看,西欧美国属乙肝低发区,日本、东欧为中发区,我国及东南亚为高发区,我国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约占总人口数的十分之一,各民族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各不相同,其中藏族最高(约占总人数的 27%),汉族居中等(大约15%),维吾尔族最低(大约2%),目前全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一亿三千万以上,根据目前“约定俗成”的惯例,这些人都被戴上乙肝的帽子,这顶帽子很可能是再也摘不掉了。乙肝的这种高发比例,并非今天才有,数十年前(从表面抗原这项指标问世后)我国几次普查结果均大致如此,乙肝的病例数,随着人口基数的增加而增加,源于乙肝病情发展而夺去生命的情况是重型肝炎、晚期肝硬化和肝癌,这三种病变十分严重,但是,真正发展到这步天地的乙肝毕竟只是极少数,一千个乙肝患者约有2—3位最终会发生肝癌,15位最终发展成肝硬化,1.2—2位会发生重型肝炎,其余900多位患者可以安度一生。目前全世界乙肝人数愈三亿,从未听说过乙肝爆发流行,从未听说过由于乙肝引起过某国、某民族、某地区人口寿命降低、死亡率上升,东南亚国家乙肝发病率超过中国,但却看不到人家三天两头在治疗、也从未听到这些国家不断涌现出治疗乙肝的这药那药,东南亚人口寿命还在不断延长。乙肝是一种普通的疾病,和高血压、支气管炎、肾炎等等一样,多数患者都可稳定于“亚健康”状态,只有少数患者向危机生命的重症状态发展。

       2.乙肝的传染性不象人们想象的、传说的那样可怕,其传染性虽然广泛存在,但其传染性的危害是有限的,不会造成爆发和流行,传染性的最大受害者、传染性威胁的最大人群是胎儿、婴幼儿和儿童,乙肝病毒对成人难以构成威胁。乙肝病毒的传染威力的大小和被感染者的年龄呈反比,被感染者的年龄越小,传染成功的几率越高,胎儿在孕妇子宫中被感染,称为乙肝病毒的宫内感染,宫内一旦感染,几乎百分之百地成为慢性病毒携带者,并且这种病毒感染往往根深蒂固,很难去根;新生儿分娩时一旦感染乙肝病毒,如果不及时给予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病毒也可长驱直入,留下终生的隐患;反过来看,一个成人感染乙肝病毒,仅有不到5%的人会被感染成功,绝大多数的成人完全可以凭借自身正常的免疫机制,“御敌于国门之外”,及时清除和消灭乙肝病毒,使其没有藏身之地。我国如此众多的乙肝来源于何处?基本都是自幼感染,途径是母婴或父婴垂直传播,也有少部分通过医疗途径(输血、输液、镶牙、针灸等等)被传染。

       3.乙肝患者中绝大多数为病毒携带者和轻度的肝炎,预后良好,多半可以平安度过一生。我国乙肝人数虽多,但80%以上为病毒携带者和轻度肝炎,他们大多病情平稳或缓慢发展、肝脏病变静止或轻微,本人身体没有什么不适,如果不进行查体(招工、入学、参军、献血等),根本就发现不了,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平安度过一生。从目前各种权威性的研究结果看,病毒携带者和轻度的慢性肝炎预后多是良好的,他们最终可能死于和肝病无关的一些疾病,因此属于这两种情况的患者应该尽量保持原有的健康的生活、工作方式,力求心理平衡、心态稳定,切忌乱用药物治疗。

       4.的确有少数患者向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甚至于肝癌方向发展,其客观原因是遗传因素、机体免疫状态低下、病毒基因变异、叠加新的肝炎病毒等等;主观原因是患者自己折磨自己和胡乱用药。客观因素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主观因素却是人为造成的,可以杜绝。所谓患者自己折磨自己,主要是指患者不能正确对待这个疾病:过于紧张者,寝食不安、惶惶不可终日,身心被受煎熬;过于乐观者,放任自流、酗酒纵欲,不加理会。再加上胡乱用药、轻信广告、旁人引诱,今天用这药、明天用那药,恨不能把天下治乙肝的药物用个遍,如此看来,病情加重,一半原因是客观造成的,另一半原因却是人为造成的,本来没有什么的普通疾病,经人为的胡乱折腾,也变成了缠绵不愈、病情恶化的顽疾。

      5.目前治疗尚缺突破,但是预防措施却是十拿九稳,如果把预防放到首位,强制实施乙肝的计划免疫,我国乙肝的发病率将迅速下降,再过50年,乙肝“王国” 的帽子将被摘掉。回顾近百年的传染病史,20世纪初,天花、破伤风、脊髓灰质炎等等肆虐,各种药物都难以奏效,最终这些疾病逐渐灭绝,靠的不是治疗,而是预防,各种疫苗的问世加上强制性计划免疫的实施,彻底铲除了这些祸害,目前的乙肝也是一样,根除它的绝招就是乙肝疫苗的普种,这不单是理论上可行,而且实际操作也是相当容易,每人只需花30元钱,打上三只疫苗,以后就不会再得乙肝了。遗憾的是迄至目前,社会上下对乙肝预防的意义认识不足,虽然乙肝疫苗被纳入计划免疫,但是并非强制性的,从全国情况看,三分之二的人群尚未接种乙肝疫苗,但是对于乙肝的治疗却格外热中,治疗药物不断涌现,治疗费用一路攀升,治疗效果却始终不佳,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舍本逐末、本末倒置的行为,如果不把乙肝的预防放在首位,预防工作不到位,再过50年,我国乙肝人数,仍然会居高不下,浪费的资金会更加惊人。

6.乙肝在广大百姓和患者心目中,犹如瘟疫;一旦发现自己乙肝澳抗为阳性,惊慌失措,东奔西跑,花冤枉钱胡乱治疗,几乎成为一种定式,为什么会这样?多分夸大乙肝的危害、威胁,过度渲染乙肝的传染性,无端限制乙肝患者升学、工作等等前程是导致这些异常的根本原因。乙肝是顽疾,也是普通的疾病,但是我国处理和对待该病的方式,以及媒体宣传的内容值得反思和深究,发达国家,如日本、新加坡;发展中国家,如泰国、马来西亚;以及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乙肝发病率也不低,患者众多,但是他们对待和处理乙肝的方式和态度和我国有所不同,别国很少在媒体上渲染该病的可怕和恐怖,乙肝患者一般都在正常工作和学习,升学和工作并无特别限制,更见不到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治疗,在香港,合法的、批准的治疗乙肝的药物只有几种,台湾也是如此,药物虽少,但发病率却在逐年下降,为什么?一是预防工作做得好,乙肝疫苗接种率高;二是没有乱七八糟的治疗药物,患者可以避免额外的药物性肝损害。我国也有同样例证,我国藏族同胞,四人中就有一人为乙肝,即没听说藏族同胞东奔西跑地治疗,也没听说藏民人均寿命受到过肝炎的威胁。携带乙肝病毒是我国国民常见、普遍的现象之一,必须实事求是看待这个问题,根治这一现象的唯一办法就是举国上下强制性普种乙肝疫苗,万不可治疗上步欧美后尘,在乙肝这个问题上形成“穷国高消费”的局面,我国乙肝市场极其火暴,洋药土药多如牛毛,只可惜广大患者劳民伤财,却总也看不到光明。这与我国目前存在对乙肝诸多认识的误区和误导有关,因此,很有必要还乙肝以本来面目,让所有患者知道真相,把乙肝当作一种普通的疾病看待,而不是一种“瘟疫”。

[ 本帖最后由 黑人 于 2009-4-23 20: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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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3 20:34 |只看该作者

不要夸大乙肝的传染性

有人称乙肝为“性传播疾病”;有人称乙肝患者汗液、体液有传染性;有人认为接触乙肝患者就会被传染。久而久之,乙肝患者也觉得自己会将乙肝传染给他人,不敢与别人接触,不敢和家人、同事一起吃饭;不敢谈朋友;不敢生育子女。我在出门诊时,乙肝患者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关于乙肝传染的问题。说实在的,我非常反感将乙肝归为“二类传染病”,更反感任意将乙肝的传染性夸大化,其实乙肝没有多少是在生活和工作中感染上的,基本都是家族性的垂直传播和幼小时的意外感染。乙肝病毒对于成年人没有什么威胁。淡化和冷静对待乙肝传染性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存在的乙肝歧视现象祸根就是所谓的“乙肝传染性很大”闹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像我国这样将乙肝“妖魔化”,乙肝其实就是一种普普通通的消化系统的疾病,非要将其列为传染病,并且夸大其传染性,贻害无穷。

我国《慢性乙肝防治指南》这样写道:乙肝病毒主要经血和血制品、母婴、破损的皮肤和粘膜及性接触传播。围生 (产) 期传播是母婴传播的主要方式,多为在分娩时接触乙肝病毒阳性母亲的血液和体液传播。经皮肤粘膜传播主要发生于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医疗器械、注射器、侵入性诊疗操作和手术,以及静脉内滥用毒品等。其他如修足、纹身、扎耳环孔、医务人员工作中的意外暴露、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等也可传播。与乙肝病毒阳性者性接触,特别是有多个性伴侣者,其感染HBV 的危险性明显增高。由于对献血员实施严格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筛查,经输血或血液制品引起的乙肝病毒感染已较少发生。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 (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肝病毒。经吸血昆虫 (蚊、臭虫等) 传播未被证实。
在互联网上点击乙肝资讯,出现最多的就是乙肝歧视问题,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会出现不同类型的乙肝歧视案例,乙肝患者在就业、上学、婚姻、恋爱等等方面遭受着来自于方方面面的歧视,不少乙肝患者在巨大的压力之下,采取了过激行为,例如自杀、报复伤人等行为,但是更多的乙肝患者只能想尽一切办法,躲避或忍受这些歧视,个别患者试图依靠法律途径解决乙肝歧视问题,但是过程之长、之艰巨、之结局超出想象,针对乙肝出现的社会问题甚至于超出了乙肝疾病对患者的伤害,不少乙肝患者说出了这样的言论:乙肝其实并不可怕,但是中国的乙肝确实十分可怕。这种言论透射出对于乙肝患者对于乙肝歧视、乙肝诊疗不满的情绪。长期以来不少有良知的医学专家和社会人士都在两会以及各种场合积极进言、上书,呼吁立法消除乙肝歧视,各种媒体也在积极引导社会消除乙肝歧视,一些政府行为也在为消除乙肝歧视做出姿态,例如公务员体检、高校入学体检等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网开一面,但是执行起来并不容易,各种歧视性举动依然屡见不鲜,为什么乙肝歧视如此顽固,问题的根源就是乙肝的传染性,乙肝在国民心目中是一种危险的传染病,传染性很强,和乙肝患者接触极有可能被感染,既然如此学校、单位、工厂当然不愿接受乙肝,以免带来麻烦,另外乙肝的发展结局、治疗效果不佳、诊疗费用高昂以及患者身体状况等因素也是用人单位必须考虑的。为什么我国尚未通过立法手段解决乙肝歧视问题,这里面的确有着复杂的原因,整个社会,包括整个医学界对于乙肝的认识并不一致,有人主张对于乙肝患者网开一面,有人主张从严管理,各种意见莫衷一是,政府部门征集到的意见复杂多样,社会舆论也不统一,消除乙肝歧视遭遇到各种各样的障碍。关于乙肝的传染性问题,各种权威意见不尽相同,最近来自于国外的报道说,乙肝可在通过汗液传播,柔道、摔跤选手厮打在一起,可以传播乙肝;有的报道说牙签掏牙也可以传播乙肝;高中使用的教材中也说乙肝可以通过吃饭、接触传播;我国现有的所有内科专著都说乙肝可以通过密切接触传播,乙肝是我国法定的二类传染病,和结核、艾滋病同类,既然如此,企业领导、公司老板、单位领导肯定会尽量拒绝乙肝人员。另外一面一些医学专家,尤其是肝病专家宣传着一般性质的接触,例如共餐、握手等等不会导致感染乙肝,但是如果口腔有溃疡、皮肤有破损仍有可能感染乙肝,话说回来,谁也难以保证自己的口腔、皮肤完好无损,保不定何时自己也会和乙肝患者进餐什么的,仍有可能被感染。作为单位领导,并非医学专家、也非慈善人士,它必须考虑整个单位人员的健康、医疗花费、养老保健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领导肯定倾向于不录用乙肝患者。国家立法非同小可,必须征集整个社会的意见,而目前整个社会对于乙肝的认识极不统一,在这种背景之下,通过立法解决乙肝歧视尚不现实,即便是通过了一些反歧视性的法律条文,单位、企业仍有可能通过其他一些途径拒录乙肝人员。另外目前各种体检录入标准,强调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网开一面,而对乙肝患者拒之门外的做法并无道理,其实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并无明显界限,携带者并非“健康携带”,有的携带者可能已经进展到肝硬化阶段;更不能认为携带者的传染性就小于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DNA载量往往都高于乙肝病人,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播乙肝的病毒的危险一点也不小于乙肝病人。我们呼吁解除、消除乙肝歧视,并非只针对乙肝携带者,而是针对乙肝群体,针对的是所有乙肝患者(我国一亿四千万全体乙肝现症感染者),也许有人会问:既然知道乙肝有传染性,为什么还要放宽所有乙肝患者的入职、升学等限制呢?这主要的原因是:1.注重乙肝患者的生存权利以及工作权利,不能剥夺乙肝患者的工作权利和受教育权益。2.乙肝患者对周围人群不会造成伤害。乙肝传染的威胁主要是小孩,只要所有新生儿都及时接种乙肝疫苗,从小就有了乙肝抗体,对付乙肝病毒感染就会“刀枪不如”;对于成年人来说,乙肝病毒威胁要小得多,一方面是许多成年人在漫长的生活历程中,已经自发产生了乙肝抗体,另一方面,成年人感染乙肝病毒,几乎都会凭借自身的免疫能力,消灭和清除病毒,不会导致肝炎发生,极少数感染乙肝病毒的成年人发生了急性肝炎,疾病也会自限,彻底痊愈,发生慢性化的概率极低。3.由于我国乙肝人数众多,十个人中就有一个乙肝,乙肝患者实际存在在社会中的任何地方,一个社会公民每天都在和乙肝患者进行着这样或那样的接触,我们收集了全国各地56家医疗和防疫部门对公共场所乙肝病毒污染情况的调查结果,调查显示使用标准的检测方法,采集公共场所的各种标本,进行化验检查分别得出如下数据:(1).出租书籍746份,乙肝病毒阳性者 82份,总检出率11% ,调查借阅这些图书的读者216人,其中以手指蘸取唾液翻动书页者达到25%。(2).公共场所的体育器械,例如台球厅台球和台球杆、乒乓球、单双杆表面等,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为10%~30%。(3).30对旅客列车车厢内水龙头、门把手、茶桌面、卧铺梯、坐椅背等地方采样检测显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为9.88%~24%。3.营业性电话、医院电话、宾馆饭店电话、卡拉OK话筒等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分别为34%、32.65%、6%、 7.14%。(4.)对68家理发店使用的剃刀、推剪、磨刀布、剪刀、软须刷、梳子、毛巾等7样理发用具进行了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测,结果发现阳性率为 6.8%~13.3%,理发用具携带乙肝病毒有可能直接通过破损的皮肤导致感染。(5).单位机关电话机手柄、键盘等处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检出率为11% 。(6).对7家招待所、旅社的437个公用茶杯检测结果显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为9.61%。(7).对176张人民币检测结果显示: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为31% 。(8).对5家餐馆385根筷子进行的检测发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达到8.05%。抹布擦拭的筷子,表面抗原阳性率达到40%。以上各组调查结果,公共场所用具携带乙肝病毒情况普遍存在,一个正常人每天都在和乙肝病毒打交道,既然每天都在与乙肝病毒打交道,为什么偏偏拒绝与乙肝患者共处、同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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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这样对你老公!
我很羡慕那些公婆不嫌弃的大三妈妈,我现在公公婆婆还不知道,我希望我也能那么幸运...不过一切都比不过我家宝宝健康!保佑我家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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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这个社会造成的悲哀,天天拿这个吓唬人,不过你自己也是,是因为爱他跟他结婚了,有个这又怎么了?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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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疫苗,产生抗体就没事啊
没必要离婚嘛,小三就好比寻常感冒一样,不同的是,它是长时间性
再说了 在一定条件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小三就没了,所谓自然治愈
真的不要在那样伤害你丈夫了,他很不幸,人要学会换位思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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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人了,你个大白痴,你老公也真可怜,找了你这样的女人,趁早离开你8,我妈是小三阳,我爸这么多年了也没得上,也没被传染过,我是小三阳,我老公很健康,可我老公从来不说什么,还有我公公婆婆,你老公如果爱你的话,你就不要因为这个失去他,他也很难过的呀,你能不保证你到了40岁后你就没病吗?真受不了你,你醒醒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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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老公和孩子呢?你不让你老公碰过的东西宝宝碰,你这样做知道有多伤你老公的心吗?麻烦你先科普一下,好吗?不要误导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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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希望你能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样!其实我想他比你更痛苦你知道吗。我开始也是乙肝携带者,也是过了很长时间才把自己有这个病的事情告诉我老公的。他从来没有怪过我。而且我们也有了孩子。孩子一直都是自己带的,还是母乳喂养呢!而且很健康。希望你能够支持他,因为一个乙肝病人如果没有家人的支持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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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感动大家的所有留言.
真得.
祝福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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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楼主的顾虑我能理解的,毕竟她是个健康的人,但是我可以告诉楼主,完全没有必要为了这个和老公离婚,好好过日子吧,当什么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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