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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离职,请大家帮帮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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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9:0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 我是某药厂的一位员工,从事工作是生产临床用药。我是2007月7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求体检乙肝两对半,那时候我体检合格过关了。可是今年公司要求员工再去体检的时候,我被检测出有乙肝小山阳,现在公司要求我自动离职,我的合同到2009年6月底到期,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是否可以请求劳动仲裁,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如果公司推迟到6月底就不再和我签劳动合同了,我是否会得到补偿,我应该怎么办。我现在真的很着急!急切等待您的回音。感谢您的帮助。! 感谢您!!!!!!!!!!!!!!!!!
现在我检测出小三阳,可是进入公司之前是没有的,我可以请求公司支付我治疗费吗?可以得到多久或多少的治疗补偿?如果我现在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是不是就表示我自动离职了呢?
我该如果申请仲裁?、、
请大家帮帮我!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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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19:58 |只看该作者
1,你的病是否是因该工作关系感染的?(通过这个决定怎样进行赔偿和补偿)
2,先和单位协商,看看可不可换一个你目前身体情况可以胜任的岗位工作。也可以交由企业工会和企业进行协商
3,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参考最新劳动合同法)

(以上是我个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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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20:18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自动辞职,单位可以不给补偿.千万不要主动写辞职信.
如果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而你同意,你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而你不同意,单位不能把你怎样,如果其强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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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1 20:44 |只看该作者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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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07:14 |只看该作者
支持你,千万别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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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08:00 |只看该作者
现在就要求仲裁或者起诉,若到6月份单位不和你续签合同,那么你将什么补偿也得不到
注意保留录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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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3 09:19 |只看该作者
支持你,千万别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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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01:4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2009andy 于 2009-2-11 19:08 发表
! 我是某药厂的一位员工,从事工作是生产临床用药。我是2007月7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进入公司的时候,公司要求体检乙肝两对半,那时候我体检合格过关了。可是今年公司要求员工再去体检的时候,我被检测出有乙肝小山阳,现在公司要 ...

生产临床用药的工作岗位比较麻烦:●第五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摘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1984年9月2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01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肝炎病原携带者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宜报考**药科大学所有专业。这是因为我校的专业设置为药学及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大部分从事药品的研制、开发、生产、管理、检验、流通、使用等工作。而我国《药品GM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中有强制性要求:患有传染病、皮肤病、体表有伤口和对药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药品的工作。用人单位拒收患有上述疾病的毕业生。部分学校的药学及相关专业  摘自: **药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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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1:3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的帖子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急切等待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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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1:47 |只看该作者

如果公司辞退我,我该得到什么补偿!

原帖由 曙光68 于 2009-2-14 01:41 发表

生产临床用药的工作岗位比较麻烦:●第五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摘自 中华人 ...



GMP规定的这样,如果公司就这样辞退了我,我该得到怎么样的补偿呢?根据法律的哪条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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