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原创文学 [原创]尘归尘 写给丈夫情人的信
楼主: 兰尘
go

[原创]尘归尘 写给丈夫情人的信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6903 元 
精华
帖子
6721 
注册时间
2006-9-20 
最后登录
2011-6-7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51
发表于 2005-9-15 04:30 |只看该作者

唉……

在原创文学能看到这么感人的帖子,很感动。

楼主身上有着人性的光辉,很不容易。

但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谴责你老公,他可能有其他的理由罢。担不管怎么说,婚外情对大三阳都是致命的伤害。

唉……

顺其自然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9771 元 
精华
25 
帖子
6916 
注册时间
2003-11-27 
最后登录
2011-11-11 

优秀版主 荣誉之星 寿星勋章 一等功勋章 幸福风车

52
发表于 2005-9-15 04:46 |只看该作者

非常同意43楼和44楼的意见.

你的主帖既然已经给她,对于燕子,你已仁至义尽,没有必要再与其进行任何沟通.但你与丈夫的沟通还须更多耐心.选择分开对于双方都是沉重的,毕竟彼此相濡以沫的记忆是难以磨灭的,毕竟四岁的女儿还那么幼小稚嫩,不谙人事.她是无辜的,却将要终生承受由此带来的创伤.

建议把写给燕子的信拿给他看,并以此为契机同他平心静气地交流沟通,以你的涵养你的真挚你的智慧你的一切可打动他熔化他的资源,拽回本就全部属于你的他和他的心以及你们共同拥有的完整的家.

这和43,44楼的意见并不矛盾.俺以为,既然你的丈夫能令你这样有涵养高素质的知识女性爱得死去活来,佩服得五体投地,料想他绝非等闲之辈.或许他只是被燕子有而你没有的某种东西一时迷惑罢了,也或许那妮子抓有你先生的某个把柄,这把柄又恰恰是常人不可原谅的或为法律所不容的.那么就需要你表现出更多的包容和共同面对现实的决心.

早年俺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对年轻夫妇因她人插足闹乱子,也已有个五六岁的孩子.男女双方都是我单位职工.当然是俗人,家庭暴力不断.单位负责人作过多次调解,毫无效果.一次大型战斗之后,女方带伤找律师代理,要求离婚.律师也是本单位人士,未接,却介绍那女工找俺帮忙写诉状.起初俺也推,可在亲睹了其累累伤痕和其家中劈了沙发砸了电视机的一片狼籍之后,经不住人家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哭啼啼苦苦哀求,俺帮其写了诉状,并介绍市内俺一位律师朋友为其代理.女人顺利实现了离婚意愿.一段时间内,该女对俺很敬重,甚至还拿过烟酒表谢意.可那男方本来见面总打招呼的,自此便视若无睹了..难堪的是后来,三年后,那男的与新欢在生一孽种后也走到了尽头(并未成婚),回过头来与原配破镜重圆.夫妻双方除抚养亲生独子外,每月还要付不菲的生活费给私生孩子,成为不小的负担.如此一来,该男女均不理俺了.俺也为不该出手乱出手愧疚不已,每每想起感慨万千:清官难断家务事,解铃还须系铃人.

原楼主与先生尽快走出窘境,和好如初.

险夷原不滞胸中,凡事浮云过太空。波静海涛三万里,日明飞锡下天风。  明.王阳明.

Rank: 7Rank: 7Rank: 7

现金
5048 元 
精华
帖子
2285 
注册时间
2005-3-10 
最后登录
2008-5-21 
53
发表于 2005-9-15 08:13 |只看该作者

又看了一遍。为文采,学习一下。为楼主的为人,是我学习的榜样~ 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

你是优秀的“没什么,最坏的打算都想好了,无所谓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随他去吧,世事我曾抗争,成败不必在我。 ”

这样想,就对了。

永远的痛(HBV的经历)http://bbs.hbvhbv.com/dispbbs.asp?boardID=100&ID=492530&page=1

Rank: 5Rank: 5

现金
3339 元 
精华
帖子
576 
注册时间
2003-8-3 
最后登录
2013-10-23 
54
发表于 2005-9-15 08:31 |只看该作者

文如其人,看到姐姐的文字,就让我想到了一个词:兰心蕙质。

同时感觉姐姐一定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好妻子,能娶到你,是他的福分,他一定是被幸福“烧”晕了。

重要的是,你一直爱他,即便在这个时候。而且,你也确信以后这不会给自己心里留下阴影。

那么,就努力争取让他迷途知返吧。

Rank: 6Rank: 6

现金
1993 元 
精华
帖子
1594 
注册时间
2003-11-24 
最后登录
2011-11-29 
55
发表于 2005-9-15 10:18 |只看该作者

52楼的 touzi369 说:.“如此一来,该男女均不理俺了.俺也为不该出手乱出手愧疚不已,每每想起感慨万千”。

愧疚毫无必要!哪里能算是“不该出手乱出手”呢!这只能说明那对男女的无知和无耻。

情况在不断的变化,此一时彼一时也!真正该教训是那对夫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男人是个馋嘴猫,应该割了舌头再来说话。自己不检点,造出孽来,咎由自取,有什么道理怪罪别人?

touzi 也没有必要一次遭蛇咬,十年怕井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伸张正义,济困扶危,光明正大,何憾之有!如果大发“愧疚”的感慨,那就是把自己降到了和那对男女一样的水平上去了!

Rank: 4

现金
767 元 
精华
帖子
171 
注册时间
2005-9-14 
最后登录
2006-10-12 
56
发表于 2005-9-15 10:32 |只看该作者

赫赫,人无寐大哥总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

论坛之福啊

青春拉不住,毕竟东流去

Rank: 6Rank: 6

现金
3657 元 
精华
帖子
1643 
注册时间
2003-10-9 
最后登录
2011-3-3 
57
发表于 2005-9-15 10:49 |只看该作者
看完后,心里很难受。一个男人和第三者的过错,却要爱他的女人来承受痛苦。心的背叛,对女人而言,是何其痛的伤害,如果不是深爱着那个男子,又如何会如此委曲求全。只希望楼主不要太苦了自己,多爱些自己。

Rank: 3Rank: 3

现金
254 元 
精华
帖子
31 
注册时间
2004-6-5 
最后登录
2011-11-1 
58
发表于 2005-9-15 12:25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人无寐在2005-9-14 21:18:19的发言:

52楼的 touzi369 说:.“如此一来,该男女均不理俺了.俺也为不该出手乱出手愧疚不已,每每想起感慨万千”。

愧疚毫无必要!哪里能算是“不该出手乱出手”呢!这只能说明那对男女的无知和无耻。

情况在不断的变化,此一时彼一时也!真正该教训是那对夫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男人是个馋嘴猫,应该割了舌头再来说话。自己不检点,造出孽来,咎由自取,有什么道理怪罪别人?

touzi 也没有必要一次遭蛇咬,十年怕井绳。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伸张正义,济困扶危,光明正大,何憾之有!如果大发“愧疚”的感慨,那就是把自己降到了和那对男女一样的水平上去了!

You are my hero,you are my knight...

I'm proud of you....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6903 元 
精华
帖子
6721 
注册时间
2006-9-20 
最后登录
2011-6-7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59
发表于 2005-9-15 21:13 |只看该作者
当年,朋友对我说:是你的,让也让不去;不是你的,求也求不来。
顺其自然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6903 元 
精华
帖子
6721 
注册时间
2006-9-20 
最后登录
2011-6-7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60
发表于 2005-9-15 21:15 |只看该作者
一般而言,劝合不劝分啊。清官不断家务事。
顺其自然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9-27 02:08 , Processed in 0.017184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