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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原创文学 存档 1 [转帖]郑小琼 诗文选
楼主: 特深沉

[转帖]郑小琼 诗文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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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07-6-15 06:12

诚中谣

《后汉书》曰:“前世长安《城中谣》,言改政移风,必有其本,上之所好,下必甚焉。”

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城中好大袖,四方全匹帛

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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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5 07:12
诗歌真的会王者归来吗?久违了,我会轻轻的抱一下你.也许还会在你光洁的额头,留下一个吻.只给你的.我曾爱过的你.你的头发还那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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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发表于 2007-6-15 08:17

谢谢特版.

认真地看了这些诗,虽然有些很长,但还是看过了.

又去了郑小琼的博客看了看.

是啊,现在还有多少人在写诗?

又有多少人在读诗?

我写不出诗,

但我希望能拥有有一颗诗心,一份诗情,一种诗意.

坐肝胆的码头    看岁月的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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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发表于 2007-6-15 09:35

原来郑小琼在红袖里也有专集.

竟然还有一个有关她的百度帖吧.

这个人出名至此了?

可是,依然坚守做一个普通的打工者.

再谢特版,偶收藏了她的博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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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5 11:24
眼波真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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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5 12:17

搂主好眼力阿,赫赫

我觉得,人民文学奖这次终于给了“人民”

再看一眼
一眼就要老了
再笑一笑
一笑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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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发表于 2007-6-16 03:02
以下是引用木鱼花在2007-6-14 23:17:00的发言:

我觉得,人民文学奖这次终于给了“人民”

不是这样说。人民文学奖不是要奖给"劳动人民”,而是评选最好的文学作品。这与是否劳动人民无关。只有九十年代

以后,中国文学奖才无聊起来。整个八十年代,每届文学奖都是英才辈出,实至名归,不乏传世之作。

文学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并不是在生活中自动产生的,也不是只要是“劳动人民”就可以写出

讴歌劳动人民的文学。文学作品可以为千万人所欣赏,但创作好的文学作品,只属于极个别天才人物的专利

(不是有意打击广大创作者的积极性)。

提出这组诗文,不是因为作者的出身、背景、经历,以及巨大环境反差。。。而是其真正达到了现实主义文学

至高境界。作者以其无与伦比的天赋,滂湃雄浑的气魄,将白话诗困扰的“技术性”问题彻底解决,不再受模仿

和求新的怪圈拘束。继承,或者说衔接了自国风乐府以来的诗歌传统,回到了“文章当为时而着,诗歌当为事而作”

的根本写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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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发表于 2007-6-16 03:03
与元九书
白居易
夫文,尚矣,三才各有文。天之文三光首之;地之文五材首之;人之文《六经》道之。就《六经》言,《诗》又首之。何者?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上自贤圣,下至愚騃,微及豚鱼,幽及鬼神。群分而气同,形异而情一。未有声入而不应、情交而不感者。圣人知其然,因其言,经之以六义;缘其声,纬之以五音。
音有韵,义有类。韵协则言顺,言顺则声易入;类举则情见,情见则感易交。于是乎孕大含深,贯微洞密,上下通而二气泰,忧乐合而百志熙。二帝三王所以直道而行、垂拱而理者,揭此以为大柄,决此以为大窦也。故闻“元首明,股肱良”之歌,则知虞道昌矣。闻五子洛汭之歌,则知夏政荒矣。言者无罪,闻者作诫,言者闻者莫不两尽其心焉。
   
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用至于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于时六义始剚矣。《国风》变为《骚辞》,五言始于苏、李。《诗》、《骚》皆不遇者,各系其志,发而为文。故河梁之句,止于伤别;泽畔之吟,归于怨思。彷徨抑郁,不暇及他耳。然去《诗》未远,梗概尚存。故兴离别则引双凫一雁为喻,讽君子小人则引香草恶鸟为比。虽义类不具,犹得风人之什二三焉。于时六义始缺矣。晋、宋已还,得者盖寡。以康乐之奥博,多溺于山水;以渊明之高古,偏放于田园。江、鲍之流,又狭于此。如梁鸿《五噫》之例者,百无一二。于时六义浸微矣!陵夷至于梁、陈间,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噫!风雪花草之物,三百篇中岂舍之乎?顾所用何如耳。设如“北风其凉”,假风以刺威虐;“雨雪霏霏”,因雪以愍征役;“棠棣之华”,感华以讽兄弟;“采采芣苡”,美草以乐有子也。皆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反是者,可乎哉!然则“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归花先委露,别叶乍辞风”之什,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故仆所谓嘲风雪、弄花草而已。于时六义尽去矣。
   
唐兴二百年,其间诗人不可胜数。所可举者,陈子昂有《感遇诗》二十首,鲍防《感兴诗》十五篇。又诗之豪者,世称李、杜。李之作,才矣!奇矣!人不迨矣!索其风雅比兴,十无一焉。杜诗最多,可传者千余首。至于贯穿古今,覙缕格律,尽工尽善,又过于李焉。然撮其《新安》、《石壕》、《潼关吏》、《芦子关》、《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十三四。杜尚如此,况不迨杜者乎?仆常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或废食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嗟乎!事有大谬者,又不可一二而言,然亦不能不粗陈于左右。
   
仆始生六七月时,乳母抱弄于书屏下,有指“之”字、“无”字示仆者,仆口未能言,心已默识。后有问此二字者,虽百十其试,而指之不差。则知仆宿习之缘,已在文字中矣。及五六岁,便学为诗。九岁谙识声韵。十五六,始知有进士,苦节读书。二十已来,书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口舌成疮,手肘成胝。既壮而肤革不丰盈,未老而齿发早衰白;瞀然如飞蝇垂珠在眸子中者,动以万数,盖以苦学力文之所致!
   
又自悲家贫多故,年二十七,方从乡赋。既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及授校书郎时,已盈三四百首。或出示交友如足下辈,见皆谓之工,其实未窥作者之域耳。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
   
仆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月请谏纸。启奏之间,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进闻于上。上以广宸听,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岂图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而谤已成矣!
   
又请为左右终言之。凡闻仆《贺雨诗》,众口籍籍,以为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大率如此,不可遍举。不相与者,号为沽誉,号为诋讦,号为讪谤。苟相与者,则如牛僧孺之诫焉。乃至骨肉妻孥,皆以我为非也。其不我非者,举世不过三两人。有邓鲂者,见仆诗而喜,无何鲂死。有唐衢者,见仆诗而泣,未几而衢死。其余即足下。足下又十年来困踬若此。呜呼!岂六义四始之风,天将破坏,不可支持耶?抑又不知天意不欲使下人病苦闻于上耶?不然,何有志于诗者,不利若此之甚也!然仆又自思关东一男子耳,除读书属文外,其他懵然无知,乃至书画棋博,可以接群居之欢者,一无通晓,即其愚拙可知矣!初应进士时,中朝无缌麻之亲,达官无半面之旧;策蹇步于利足之途,张空拳于战文之场。十年之间,三登科第,名落众耳,迹升清贯,出交贤俊,入侍冕旒。始得名于文章,终得罪于文章,亦其宜也。
   
日者闻亲友间说,礼、吏部举选人,多以仆私试赋判为准的。其余诗句,亦往往在人口中。仆恧然自愧,不之信也。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哉?”由是增价。又足下书云:到通州日,见江馆柱间有题仆诗者。何人哉?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娱乐,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有咏仆诗者。此诚雕篆之戏,不足为多,然今时俗所重,正在此耳。虽前贤如渊、云者,前辈如李、杜者,亦未能忘情于其间。
   
古人云:“名者公器,不可多取。”仆是何者,窃时之名已多。既窃时名,又欲窃时之富贵,使己为造物者,肯兼与之乎?今之屯穷,理固然也。况诗人多蹇,如陈子昂、杜甫,各授一拾遗,而屯剥至死。孟浩然辈不及一命,穷悴终身。近日孟郊六十,终试协律;张籍五十,未离一太祝。彼何人哉!况仆之才又不迨彼。今虽谪佐远郡,而官品至第五,月俸四五万,寒有衣,饥有食,给身之外,施及家人。亦可谓不负白氏子矣。微之,微之!勿念我哉!
   
仆数月来,检讨囊帙中,得新旧诗,各以类分,分为卷目。自拾遗来,凡所遇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至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又或退公,或卧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性情者一百首,谓之闲适诗。又有事物牵于外,情理动于内,随感遇而形于叹咏者一百首,谓之感伤诗。又有五言、七言、长句、绝句,自百韵至两韵者,四百余首,谓之杂律诗。凡为十五卷,约八百首。异时相见,当尽致于执事。
   
微之,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为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时之不来也,为雾豹,为冥鸿,寂兮寥兮,奉身而退。进退出处,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者,知仆之道焉。其余杂律诗,或诱于一时一物,发于一笑一吟,率然成章,非平生所尚者,但以亲朋合散之际,取其释恨佐欢,今铨次之间,未能删去。他时有为我编集斯文者,略之可也。
   
微之,夫贵耳贱目,荣古陋今,人之大情也。仆不能远征古旧,如近岁韦苏州歌行,才丽之外,颇近兴讽;其五言诗,又高雅闲淡,自成一家之体,今之秉笔者谁能及之?然当苏州在时,人亦未甚爱重,必待身后,人始贵之。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已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至于讽谕者,意激而言质;闲适者,思澹而辞迂。以质合迂,宜人之不爱也。今所爱者,并世而生,独足下耳。然百千年后,安知复无如足下者出,而知爱我诗哉?故自八九年来,与足下小通则以诗相戒,小穷则以诗相勉,索居则以诗相慰,同处则以诗相娱。知吾罪吾,率以诗也。
   
如今年春游城南时,与足下马上相戏,因各诵新艳小律,不杂他篇,自皇子陂归昭国里,迭吟递唱,不绝声者二十里余。攀、李在傍,无所措口。知我者以为诗仙,不知我者以为诗魔。何则?劳心灵,役声气,连朝接夕,不自知其苦,非魔而何?偶同人当美景,或花时宴罢,或月夜酒酣,一咏一吟,不觉老之将至。虽骖鸾鹤、游蓬瀛者之适,无以加于此焉,又非仙而何?微之,微之!此吾所以与足下外形骸、脱踪迹、傲轩鼎、轻人寰者,又以此也。
   
当此之时,足下兴有余力,且欲与仆悉索还往中诗,取其尤长者,如张十八古乐府,李二十新歌行,卢、杨二秘书律诗,窦七、元八绝句,博搜精掇,编而次之,号为《元白往还集》。众君子得拟议于此者,莫不踊跃欣喜,以为盛事。嗟乎!言未终而足下左转,不数月而仆又继行,心期索然,何日成就?又可为之太息矣!
   
仆常语足下,凡人为文,私于自是,不忍于割截,或失于繁多。其间妍媸,益又自惑。必待交友有公鉴无姑息者,讨论而削夺之,然后繁简当否,得其中矣。况仆与足下,为文尤患其多。己尚病,况他人乎?今且各纂诗笔,粗为卷第,待与足下相见日,各出所有,终前志焉。又不知相遇是何年,相见是何地,溘然而至,则如之何?微之知我心哉!
   
浔阳腊月,江风苦寒,岁暮鲜欢,夜长少睡。引笔铺纸,悄然灯前,有念则书,言无铨次。勿以繁杂为倦,且以代一夕之话言也。
  
居易自叙如此,文士以为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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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6 03:05
惠特曼简介:华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 1819-1892)美国浪漫主义最伟大的诗人,生于美国长岛一个海滨小村庄。父亲当时是个无地的农民。惠特曼5岁那年全家迁移到布鲁克林,父亲在那儿做木工,承建房屋,惠特曼在那儿开始上小学。由于生活穷困,惠特曼只读了5年小学。他当过信差,学过排字,后来当过乡村教师和编辑。这段生活经历使他广泛地接触人民,接触大自然,对后来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极大的影响。1841年以后,他又回到了纽约,开始当印刷工人,不久就改当记者,并开始写作。几年以后,他成了一家较有名望的报纸《鹫鹰报》的主笔,不断撰写反对奴隶制,反对雇主剥削的论文和短评。40年代未他加入了“自由土地党”,反对美国的蓄奴制,主张土地改革。1848年西欧各国爆发了革命,对惠特曼影响很大。他在报纸上发表文章沤歌欧洲革命,并写了不少诗来表达自己的心境,其中包括《欧洲》、《法兰西》、《近代的岁月》等等。1850年起他脱离新闻界,重操他父亲的旧业——当木匠和建筑师。这期间,他创作了他的代表作诗集《草叶集》(1855)。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内战结束后他自费发表了反映内战的诗篇《桴鼓集》(1865)。几个月后他又出版了一本续集,其中有悼念林肯的名篇《最近紫丁香在庭院里开放的时候》,《哦,船长!我的船长》等等。

《草叶集》是他惟一的一部诗集,作者摒弃了传统诗歌的格律,创造了“自由诗体”。诗人用草叶的形象来象征生机勃勃的年轻美国,是美国浪漫主义文学发展顶峰的产物,几度增删修订,成为美国诗歌史上最伟大的一部诗歌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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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发表于 2007-6-16 03:06

一生难忘的书:《草叶集》

1855年7月4日,惠特曼自费出版了他的《草叶集》。这天是美国的独立日。现在回想起来,不管惠特曼是有心还是无意,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诗集的问世是选对了日子。初版《草叶集》很薄,还不到 100页,包括一篇序和12首诗,卷头有一幅惠特曼的铜版像。当时的惠特曼还年轻,他有些随随便便、心不在焉地站在那里对着镜头,一副劳动者的打扮,斜戴着草帽,衬衫领口敞着,嘴上蓄着短须,右手插在裤袋里。这样的形象很能代表他的这部诗集的风格:年轻,有朝气,粗犷,有那么一点肆无忌惮,带有一种自信,自以为是个先知和代言人。他在自序里说的“一个诗人必须和他的民族相称……他的精神应该和他的国家的精神相呼应……”云云,就确实带有点先知的口吻。

不过照当时的情形来看,这位诗坛新人似乎不应该自我感觉这么良好。《草叶集》在评论界招来一片骂声,口诛笔伐的文章要比这部薄薄的册子厚得多。评论家们还都很不客气,有的话带了一些人身攻击的成分,看上去和骂街已经没什么两样。波士顿的《通讯员》称这部诗集为“浮夸、自大、庸俗和无聊的大杂烩”,作者则是疯子,“除了给他一顿鞭子,我们想不出更好的办法”。英国人也来凑热闹,伦敦《评论》报认为“作者的诗作违背了传统诗歌的艺术。惠特曼不懂艺术,就像畜生不懂数学一样。”

初版《草叶集》印了1000册,一本都没有卖掉,全送了人。不过似乎没什么人愿意领惠特曼的情,他送惠蒂埃的那本被很干脆地扔进了火里,而朗费罗、洛威尔、霍姆斯等人也都对它不屑一顾,这些早已功成名就的诗人们显然认为,这位外表看上去和他的诗歌(如果可以这么叫的话)一样粗野的木匠的儿子根本就没有资格作他们的同行。

独具慧眼的是爱默生,除了惠特曼本人以外,他可以说是真正懂得欣赏《草叶集》的第一人。爱默生相当英明地意识到新大陆已“诞生了一个伟人”,他在给惠特曼的回信里说:“对于才华横溢的《草叶集》,我不是看不见它的价值的。我认为它是美国至今所能贡献的最了不起的聪明才智的菁华。……正是我们所需要的。我为您的自由和勇敢的思想而高兴。我为它感到非常高兴。”爱默生是当时美国文坛的耆宿,向来有伯乐的美名,后来他与惠特曼的交往成了美国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我们虽然很难想像当初那部骂名远播的“粗野、下流”的书会在这位新英格兰绅士那里得到这样高的评价,不过相信对当时境况已惨不忍睹的惠特曼来说,他已经被骂够了,肯定的声音再低微,也会立即引起他的注意,何况这声音居然来自大名鼎鼎的爱默生。在1856年9月增订后的《草叶集》第二版出版时,那封如今已成为美国文学史的一篇重要文献的信被全文刊在封底,惠特曼的用意是不言自明的。

若干年后,当人们回过头再去读爱默生的那封信时,里边的话已不再被看做是溢美之词了,惠特曼和他的《草叶集》确实都当得起这样的评价。这时爱默生早已作古,但《草叶集》却犹如一个不断萌动的有机生命,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茁壮成长,八次修订,八个版本,到1892年惠特曼逝世前,已出到第9版,里面所收的诗歌也由原先可怜的12首发展成近四百首。几十年间,时代的变迁是巨大的,美国经历了一场内战,罪恶的黑人奴隶制被废除,一位伟大的总统被刺杀,70年代发生了大规模的劳工运动,所有这些都成了充实《草叶集》的重要内容。惠特曼是一个时代的歌手,当狄金森在幽闭的居室中经营自我的诗歌世界的时候,惠特曼经历了他认为应该经历的一切,“这一代的男人和女人们,以及以后的各代人,我和你们在一起”。林肯之死震撼美国,现在当我们要为当时人们的悲痛和悼念之情找一个合适的注脚时,惠特曼的诗总是被第一个提起。他的那首《啊,船长啊!我的船长》曾被选入我们的中学语文课本中,我相信很多和我同龄的人最初接触到惠特曼,就是从这首诗开始的。

评论家们对《草叶集》向来有个共识,那就是认为这部诗集是一个以草叶为象征的有机生命体,“洋溢着希望的绿色素质”。回顾《草叶集》的成长历程,这话是没说错,但我总觉得还不够。我更愿意认同惠特曼自己对《草叶集》的看法,他说:“同志,这不是一本书,谁接触它,就是接触一个人。”这是一句非常感性的话,包含了惠特曼在几十年间经历的无尽沧桑。惠特曼一辈子只出过一部诗集,但已经足够了,不仅因为这部诗集已经足够令他位列美国诗人之王而无愧色。我想说的是,他为一部书所倾注的那些心血、所承受的那些风风雨雨,已经是他那些一部又一部地出书的同行们所难以想像的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同时代人漠视了他的存在,虽然他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歌唱,但他的歌唱是要付出代价的。《草叶集》的出版从来不是一片坦途,它是书籍检查官眼里地地道道的“淫书”。 1865年夏,惠特曼失去了他在华盛顿内政部的公职,因为新任部长在读到《草叶集》后,认为作者是个不道德的人。就连他的那位知音爱默生也并不总是毫无保留地赞同他,1860年《草叶集》第三版行将推出时,老先生劝惠特曼把其中描写性爱的组诗《亚当的儿女》抽掉,但惠特曼并没有因为知遇之恩而接受他的意见。当出版商们把《草叶集》看做洪水猛兽时,惠特曼就自己排印,自己发行,甚至自己出去兜售。我常常对惠特曼的那种自信和执著感慨万分,《草叶集》能出到第9版绝对是个奇迹,惠特曼没转行去干别的也是个奇迹。现实毕竟不是童话世界,爱默生的褒扬并没有令惠特曼荣名一生,他身后地位崇高,生前却是异常地寂寞孤苦,惟有《草叶集》伴其一生。

惠特曼的诗之所以在很长时间里不为他的同时代人所接受,绝大部分原因是里面所描写的有关性的内容。当时嫖妓的美国人不在少数,但公开为性爱歌唱的人却很罕见。惠特曼在这方面做得特别坦率,特别大胆,他在一首诗里宣布“性包罗一切,肉体、灵魂。意义……世上一切的政府、法官、神、信徒们/这些都包罗在性里,作为它的各部分和理所当然的明证”,他甚至还写到了同性恋,这些在当时清教传统根深蒂固的美国社会中无疑都是惊世骇俗的,惠特曼也因此背上了色情诗人的骂名。一百多年后,金斯堡也推出了同样惊世骇俗的《嚎叫》,但他可没有惠特曼那么孤独,金斯堡的狂热信徒之众是生前的惠特曼想都不敢想的。社会风气仿佛是放宽和了。到了今天,惠特曼究竟是不是个色情狂,相信已经很清楚了。在我眼里,《草叶集》始终是一个人的形象,这是个像惠特曼那样的典型的美国男人,从欧洲大陆带来的那种清教徒气质被统统丢掉,不修边幅,有些粗野,充满了七情六欲,但生气勃勃,在艰苦的拓荒生活中时时放声歌唱,尊重女性,同时也毫不掩饰对对方的爱慕与性的渴望。这个美国人为美好的性爱歌唱,就像歌颂平等、民主和自由,同样怀着一颗赤子之心,不管有没有必要,把有关性的内容抽掉,《草叶集》还是一部伟大的书,不过已失去了很多极具生命力和美国特色的东西。

《草叶集》解放了美国诗歌,甚至对整个英语诗歌来说,它的影响也可以用“革命”二字来形容。当朗费罗等人的诗歌从内容到形式还在同欧洲传统亦步亦趋时,惠特曼已创造出了一种富有内在节奏的自由体诗,可以说从他开始,美国诗歌才真正获得了气势磅礴的表现力。后来的美国诗人,比如金斯堡,把惠特曼看做是创作上的导师,是有道理的。中国的新诗革命有很大一部分功劳也可以归到惠特曼身上,因为旗手郭沫若原本就是他的信徒。

终其一生,为了《草叶集》,惠特曼都在进行着战斗,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他反对“躲躲闪闪、鬼鬼祟祟、模棱两可,不敢打出鲜明旗帜”的艺术,他的诗歌就是那么的坦率而有力。惠特曼捱了一辈子的穷,晚年中风瘫痪,孤苦地在一个小镇隐居。我相信在那段漫长而艰难的岁月里,惠特曼和他的这部诗集之间已经不光是一种相儒以沫的关系,二者已融为了一体,任何一方倒下,一切都将烟消云散。有的诗人你会很欣赏他高超的诗艺,比如像16世纪的英国诗人斯宾塞,他号称“诗人中的诗人”,玩诗的技巧确实让人高山仰止,而有的诗人却更值得你付出自己全部的灵魂去爱他,我认为惠特曼就是这样的诗人。惠特曼早就被公认是美国历史上最为杰出的民族诗人了,不过要是让我表达个人对他的敬意,我不会选择上面的那句陈词滥调,因为除了他那个时代的著名演说家罗伯特·英格索尔在他墓前的讲话外,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言语能更恰当地表达自己对这位诗人的尊敬和喜爱:“他活过了,他死了,而死已不如从前那样可怕了……他所讲述的那些勇敢的话还会像号角那样向那些垂死者响亮地吹奏……他活着时我爱他,他安息之后我仍然爱他”

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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