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拗救
凡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叫做拗句。律诗中如果多用拗句,就变成了古风式的律诗(见下文)。上文所叙述的那种特定格式(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认为拗句之一种,但是,它被常用到那样的程度,自然就跟一般拗句不同了。现在再谈几种拗句:它在律诗中也是相当常见的,但是前面一字用拗,后面还必须用“救”。所谓“救”,就是补偿。一般说来,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后面必须(成经常)在适当的位置上补偿一个平声。下面的三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
(a)在该用“平平仄仄平”的地方,第一字用了仄声,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以免犯孤平。这样就变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则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换成“仄仄仄平平仄平”。这是本句自救。
(b)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用了仄声(或三四两字都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了平声来补偿。这样就成为“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七言则成为“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这是对句相救。
(c)在该用“仄仄平平仄”的地方,第四字没有用仄声,只是第三字用了仄声。七言则是第五字用了仄声。这是半拗,可救可不救,和(a)(b)的严格性稍有不同。
诗人们在运用(a)的同时,常常在出句用(b)或(c)。这样既构成本句自救,又构成对句相救。现在试举出几个例子。并加以说明:
宿五松山下荀媢家
李白
我宿五松下,寂寥无所欢。
田家秋作苦,邻女夜舂寒。
跪进雕胡饭,月光明素盘。
令人惭漂母,三谢不能餐[30]。
第一句“五”字第二句“寂”字都是该平而用仄,“无”字平声,既救第二句的第一字,也救第一句的第三字。第六句是孤平拗救,和第二句同一类型,但它只是本句自救,跟第五句无拗救关系。
天末怀李白
杜甫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31]。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是特定的平仄格式,用“平平仄平仄”代替“平平平仄仄”(参看上文)。第三句“几”字仄声拗,第四句“秋”字平声救。这是(c)类。
赋得古原草送别
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第三句“不”字仄声拗,第四句“吹”字平声救。这是(b)类。
咸阳城东楼
[唐]许浑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鸟下绿芜秦苑夕,蝉鸣黄叶汉宫秋。
行人莫问当年事,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三句“日”字拗,第四句“欲”字拗,“风”字既救本句“欲”字,又救出句“日”字。这是(a)(c)两类相结合。
新城道中(第一首)
[宋]苏轼
东风知我欲山行,吹断檐间积雨声。
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
野桃含笑竹篱短,溪柳自摇沙水清。
西崦人家应最乐,煮芹烧笋饷春耕。
第五句“竹”字拗,每六句“自”字拗,“沙”字既救本句的“自”字,又救出句的“竹”字。这是(a)(c)两类的结合。
夜泊水村
陆游
腰间羽箭久雕零,太息燕然未勒铭。
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报国有万死,双鬓向人无再青!
记取江湖泊船处,卧闻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万”二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无”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对句相救。这是(a)(b)两类的结合。
由此看来,律诗一般总是合律的。有些律诗看来好象不合律,其实是用了拗救,仍旧合律。这种拗救的作法,以唐诗为较常见。宋代以后,讲究音律的诗人如苏轼、陆游等仍旧精于此道。我们今天当然不必模仿。但是,知道了拗救的道理,对于唐宋律诗的了解,是有帮助的。
(七)所谓“一三五不论”
关于律诗的平仄,相传有这样一个口诀:“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是指七律(包括七绝)来说的。意思是说,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须分明。至于第七字呢,自然也是要求分明的。如果就五言律诗来说,那就应该是“一三不论,二四分明。”
这个口诀对于初学律诗的人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简单明了的。但是,它分析问题是页全面的,所以容易引起误解。这个影响很大。既然它是不全面的,就不能不予以适当的批评。
先说“一三五不论”这句话是不全面的。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一字不能不论,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格式中,第三字不能不论,否则就要犯孤平。在五言“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一字也不能不论;同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这个特定格式中,第三字也不能不论。以上讲的是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在一定情况下不能不论。至于五言第三字,七言第五字,在一般情况下,更是以“论”为原则了。
总之,七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三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两个字不论。五言仄脚的句子可以有两个字不论,平脚的句子只能有一个字不论。“一三五不论”的话是不对的。
再说“二四六分明”这句话也是不全面的。五言第二字“分明”是对的,七言第二四两字“分明”是对的,至于五言第四字、七言第六字,就不一定“分明”。依特定格式“平平仄平仄”来看,第六字并不一定“分明”。又如“仄仄平平仄”这个格式也可以换成“仄仄平仄仄”,只须在对句第三字补偿一个平声就是了。七言由此类推。“二四六分明”的话也不是完全正确的。
(八)古风式的律诗
在律诗尚未定型代的时候,有些律诗还没有完全依照律诗的平仄格式,而且对仗也不完全工整。例如:
黄鹤楼
[唐]崔颢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这诗前半首是古风的格调,后半首纔是律诗。依照上文所述七律的平仄的平起式来看,第一句第四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乘”chéng),第六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鹤”,古读入声),第三句第四字和第五字应该是平声而用了仄声(“去不”),第四句第五字应该是仄声而用了平声(“空”)。当然,这所谓“应该”是从后代的眼光来看的,当时律诗既然还没有定型化,根本不产生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后来也有一些诗人有意识地写一些古风式的律诗。例如:
崔氏东山草堂
杜甫
爱汝玉山草堂静,高秋爽气相鲜新。
有时自发钟磬响,落日更见渔樵人。
盘剥白鸦谷口粟,饭煮青泥坊底芹。
何为西庄王给事,柴门空闭锁松筠。[32]
作者在诗中故意违反律诗的平仄规则。第一句第六字应仄而用平(“堂”)[33],第二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相”),第三句第六字应平而用仄(“磬”),第四句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更见”),第五六两字应仄而用平(“渔樵”)。第五六两句是“失对”,因为两句都是仄起的句子。第五句的“谷”和第六句的“坊”也不合一般的平仄规则(虽然可以为拗救)。除了字数、韵脚、对仗像律诗以外[34],若论平仄,这简直就是一篇古风。又如:
寿星院寒碧轩
苏轼
清风肃肃摇窗扉,窗前修竹一尺围。
纷纷苍雪落夏簟,冉冉绿雾沾人衣。
日高山蝉抱叶响,人静翠羽穿林飞。
道人绝粒对寒碧,为问鹤骨何缘肥[35]?
这首诗第一句第五字应仄而用平(“摇”),这种三平调已经给人一种古风的感觉。第二句如果拿“平平仄仄仄平平”来衡量,第六字应平而用仄(“尺”字古属入声)[36]。第三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来衡量,第六字应平而用仄(“夏”)。第四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第四两字应平而用仄(“绿雾”),第六字应仄而用平(“人”)。第五句如果拿“平平仄仄平平仄”来衡量,第四字应仄而用平(“蝉”),第六字应平而用仄(“叶”)。第六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翠羽”),第六字应仄而用平(“林”)。第八句如果拿“仄仄平平仄仄平”来衡量,第三四两字应平而用仄(“鹤骨”),第六字应仄而用平(“缘”)。第七句第五字(“对”)也不合于一般平仄规则。跟“摇窗扉”一样,“沾人衣”、“穿林飞”、“何缘肥”都是三平调,更显得是古风的格调(参看下文第六节第四小节《古体诗的平仄》)。作者又有意识地造成失对和失粘。若依上面的衡量方法,第二句是失对,第五句和第七句都是失粘。
古人把这种诗称为“拗体”。拗体自然不是律诗的正轨,后代模仿这种诗体的人是很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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