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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肝癌,肝移植 请战友们支持:肝癌患者与保险公司的官司(协调结果) ...
楼主: 风雨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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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 请战友们支持:肝癌患者与保险公司的官司(协调结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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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21:51 |只看该作者

坚持

支持楼主,一定要坚持下去,争取平等的权益,我们已人都很不容易,大家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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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9 23:13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愿一切都往好的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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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1:02 |只看该作者
为楼主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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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21:29 |只看该作者
打官司很费神的,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不过你可以找益仁·平帮你

[ 本帖最后由 车前草8 于 2010-5-31 21:31 编辑 ]
乙肝远不是最可怕的,淡定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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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5:37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战友们的支持与关注!等待中,协调中。。。事缓则圆,希望会有一个好的结果!
醉过始知酒浓,爱过方晓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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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16:05 |只看该作者
前几天老公去查了一下DNA和B超,去医院时,我要求一同前往,担心老公拿到结果后发生状况。可老公笑着对我说:我反倒是担心你看到不好的结果,又要让我去移植了,非坚持不让我去。
DNA阴性,B超结果说他腹腔内气体太多,看不清。其余的也没什么大的变化。不知那位战友知道腹腔气体太多是由什么引起的?

最近老公精神情况很好,胃口也好,没什么不适的感觉。
目前用药:主要是拉米抗病毒,护肝片保肝,冬虫夏草胶囊提高免疫力,停用了槐耳颗粒(服用后想吐)。现在家中仍有几盒(正规三甲医院购买的),不知谁有需要,愿意赠送。每日茵陈水当茶水喝,黄疸不高。
饮食:五谷杂粮为主,水果,蔬菜,核桃,多吃鸡蛋,牛筋,补蛋白(老公尽量不要依靠白蛋白,能自己产生最好),甲鱼不敢吃,曾经有人吃晕过(病友说的)。加之做过TIPS手术更易发生肝性脑病,对于蛋白的补充我们很慎重。
醉过始知酒浓,爱过方晓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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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 23:07 |只看该作者

100%支持



我国现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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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08:47 |只看该作者
保险上的事情交给好点的律师做,好律师和不太好的律师差别很大的。。医疗上的事情,多和医生沟通,如果有合适的肝源,做移植比较好,就说服你丈夫,毕竟人活着,钱都可以挣,人最大的痛苦是钱还在,人没了。他不愿意,是因为他觉得给你们留下一笔钱是最大的负责做法,可是他应该想,他才是你们最大的财富。这么说服他应该会有效的。人生本来好多时候在十字路口,恰如赌博,我相信冥冥中有神明,会保佑那些善良的人。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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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20:45 |只看该作者
说的好:醉过始知酒浓;爱过方晓情重!
你和你老公会好的,加油
笨小孩的妈妈说——人生起起落落,要学习有一点幽默~~~ 爸爸说——今天你的失落,会成为你明天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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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22:30 |只看该作者
----我也是硬化战友。其实保险并不骗人,“无知”才会被骗。从经济角度,我支持买保险,毕竟我们这病急用钱时,每一分都是钱啊!关键是要买对和了解清楚什么情况下赔和什么情况下不赔。以下仅供参考:
   请看200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里面的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即保险公司,下同)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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