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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我给国务院办公厅写信,国务院给于电话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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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国务院办公厅写信,国务院给于电话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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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各位战友:
     今天4月2日接到国务院办公厅的电话,一个女同志给我回的,说可以理解我们的处境,目前只收到3-4份反映38号文件的信,希望我们能连名上书,说我们写信数量太少,发邮件他们基本不看的,而其反映的问题不能统一,所以不好上报总理,她希望我们能有以下几点:
1、增加写信量,我是EMS的,很快就到
2、她说我们反映的乙肝歧视,国家三部委已经发文了,总理也想知道这个文件效果到底怎么样了?
3、最好能说下,38号文件哪些不妥,比如说职工体检可选项查乙肝,为什么不能选,会有什么问题等
4、建议怎么做?
    这是我摘录写给国务院办公厅的信,
尊敬温总理:您好。

     感谢国务院一直以来对乙肝携带者权利的保护,您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同时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对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的回答中进一步强调了“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更让我有一种向您反映于今年2月10日卫生部、教育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落实情况的欲望。

     第一、大型国企公然带头抵制。对政府三部委文件视若无物,依然直接或各种借口对就业者进行乙肝检测。一旦摄取个人乙肝信息后,立刻直接或以其它借口拒聘、解聘(见附件1:给国资委李主任的建议信)。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人民就业的重要渠道。理应带头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承当起自己的社会责任,把树立社会楷模作为己任。但时至今日,大型国企在三部委文件下发后的所作所为使中外媒体、乙肝携带者及背后更多的亲属对通知的执行前景充满了疑虑和无奈。

     第二、《通知》出台已经两个多月,全国各地只有广东佛山、东莞,安徽合肥,江苏苏州卫生局及山东省卫生厅等极少数卫生局公布按《通知》要求的举报电话。当人们打电话咨询《通知》情况时,部分卫生行政部门以未收到“红头文件”或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或“正在研究中”等各种理由应付百姓。在长沙市有人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的身份联系体检中心所做的一次调查中,九家体检中心就有八家向用人单位承诺:只要用人单位需要,仍可体检乙肝两对半(见附件2:调查录音)。

     第三、“被自愿”现象仍然严重。面对《通知》中“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和“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的要求。一些医疗机构便利用《通知》中“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的规定,利用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无法界定的事实,以签署的“知情协议书”为手段。进行移花接木,继续推行含有乙肝标志物项目和“自愿要求检测”的体检程序。特别是卫生部医政处于3月26日出台的卫办医政发〔2010〕38号文件,将原《通知》中的“体检报告应当密封,交受检者本人”改成“交受检者本人或指定人员”,企图将泄露隐私的责任推向用人单位。并增加“职工体检的健康体检”规定,把乙肝检测扩大到就业期间的体检。岂不使《通知》成为一纸空文?所幸的是3月25日浙江卫生厅就《通知》出台的补充通知能较好地避免“被自愿”行为。

     敬爱的温总理,您在回答新加坡《联合早报》记者时谈到“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赢得了世界的掌声,也深受广大中国人民的爱戴。给中国大陆的乙肝携带者及亲属在内至少五亿人带来了希望。《通知》较2007年出台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的意见》具有操作性,但再好的政策,需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严肃对待并具体落实,才能充分发挥政策的作用,才能真正促进社会更加和谐。让人们活得更有尊严。

     乙肝歧视来源于过去十多年的医疗广告的夸大宣传,导致人们对乙肝传染的误解。同时,也是医疗机构为了小团体的利益无视党纪国法,侵犯公民个隐私的结果。更是某些地方相关行政部门行政不作为的结果。

    为此,恳请总理督促国资委强化《通知》的落实;督促卫生部尽快纠正于3月26日公布的补充通知的错误规定。推广浙江卫生厅于3月25日的有关规定,让乙肝检测真正成为个人的体检行为。建议对《通知》的落实采取一把手负责制,使《通知》的规定结束在中国长达十多年的乙肝歧视,以体现政府的公力。

此致!
敬礼!
                                                          XXX
                                                     2010年3月28日


北京西城区府右街2号  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总理  收 邮编: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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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4 |只看该作者
总理过问,说明有戏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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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5 |只看该作者
大家一起寄信吧,不能失去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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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6 |只看该作者
版主把这帖子加精置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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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7 |只看该作者
看来需要一次联名信活动,感谢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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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8 |只看该作者
找个文笔好的,写个范文,我们抄袭下,集体反馈呀,大家到了生死存亡时刻了,多去EMS,就是21块,免掉你10年找工作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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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49 |只看该作者
生死攸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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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55 |只看该作者
附件2是什么?音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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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57 |只看该作者
不会忽悠的,这是大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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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 14:58 |只看该作者
怎么可能,这是我今天刚刚真真切切发生的事情呀,真是国务院办公厅的电话,电话号码全是0000000000呀,大家快行动吧,都去EMS,别抄邮件呀,这次三部委能下文,也是我们前期写信的作用呀,你EMS过去,他们要备份的,每周反映集中数量多的几样问题,他们必须汇报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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