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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保留ALT检测,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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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ALT检测,后患无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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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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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9: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昨天看报道,我注意到这个问题,这位发言人邓说了这样一句话:
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
也就是说,至少要查ALT。
既然众所周知,HBV是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及性传播,那么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具有同样的传染途径。也就是说,即使是患者,其传染途径和携带者是一样的!
患者更需要关心。他们需要药物治疗,那么他们就需要工作。他们的境况,比携带者更凄惨。
不幸的是,我们的携带者战友,为了自身利益,急于将自己和患者划清界限。经常的一句话是:我是携带者,不是患者!你不要歧视我!
既然如此,那好嘛,携带者和卫生部,大家一起歧视患者嘛!
等到我们成为患者的那一天,悔之晚矣!秦人无瑕自哀,而后人为之哀之!

要知道,促使ALT过高的因素很多;一不小心,携带者的ALT就可能变高。而就业单位刚好有借口辞退携带者!而据庄院士所言,ALT在正常值两倍以上才需要抗病毒。换言之,在正常值两倍以下,可作为观察对象,而无需治疗。我亲爱的战友们,今天的携带者,明天可能成为患者啊!
我们今天不管携带者的利益,以后遭殃的也是我们啊!

而今,
从卫生部发出的信号看来,取消两对半检测很有可能。
但是这么好的机会,如果我们的携带者战友和卫生部一起,将患者排除在此次改革之外,以后不知道还有多少年才进步。
我们的战友,经常说:一步一步来。但是我们的每一步,都等了多少年?各位战友心里有数吧?战友们,警醒啊!


而且,这个ALT检测,隐藏着很大的弊端:检测机关可以在检测ALT的同时,“偷偷的”检测两对半,并将其泄露给用人单位。

所以,既然ALT检测是为患者的健康负责的(出自邓之口);那么谢谢你们的好意,我们自己私人去检查,不用卫生部分和就业单位代劳。而且也可以让执法部门更简便的执法。
至于说ALT不正常,需要休息,谢谢您!我们要挣钱给自己治病。不可能指望其他人给我们钱!
至于肝功能异常容易治好,诚然!但是我们要求的,是在即使异常的情况下,也可以有工作的机会。不愿意回家治病、获得工作机会应该是我们的权利。就业部门不可以代我们做出决定。

拜托卫生部的大爷,不要查ALT了!您的好意小的心领了!让我们自己来好吗?


[ 本帖最后由 IE硕士 于 2009-10-12 19: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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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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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9:53 |只看该作者
的确有问题
日行一善(百善孝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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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9:56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意见有道理,不过先一步一步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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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9:57 |只看该作者
同意阿!乙肝就是不能查,儿子们阿,你们想逼si爹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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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0:06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话很有道理。不过查ALT是为了让你了解病情,如果你真的发病了的话尽早治疗,让肝功正常了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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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0:18 |只看该作者
现在让肝功正常还是比较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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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鱼得水

7
发表于 2009-10-11 20:37 |只看该作者

我不赞成楼主的观点

乙肝患者不能工作不是从传染的角度考虑的。你是乙肝患者司机,发病的时候工作,能对乘客和自己的安全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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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1:0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有点幸运 于 2009-10-11 20:37 发表
乙肝患者不能工作不是从传染的角度考虑的。你是乙肝患者司机,发病的时候工作,能对乘客和自己的安全负责吗?

不是传染,乙肝患者确实要先治病! 至少要注意身体!
原来你们的老师就是一个卖包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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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1:22 |只看该作者
可能说我国的乙肝患者较多,所以保留这个是为了发现病情及早治疗,我绝没有其实乙肝的意识,自己难到会歧视自己吗?只是出于对生命的珍视,但是LZ的一番话,让我想到,乙肝的治疗问题,我们要努力将乙肝上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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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21: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没必要那么悲观,其一、肝功能要恢复正常真的不是难事,其二、如果不检测乙肝标志物,又有谁会在意你肝功高点呢。我同事里面脂肪肝的多的去了,肝功都不正常,就没听说谁被歧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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