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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杭州药监局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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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药监局的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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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2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你好!我有个朋友去年考出初级药师,但是今年却检查出是小三阳,但肝功能正常的,请问还可以做药师吗?                       回复人:药品市场监管处  
药品从业人员患有以下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包括药店营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传染病;

2.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3.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4.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至于您朋友所检查出来的小三阳是否具有传染性,请体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予以明确并签字。若体检结论为不具有传染性,可以做药师;如体检结论具有传染性,不可做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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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25 |只看该作者
至于您朋友所检查出来的小三阳是否具有传染性,请体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予以明确并签字。若体检结论为不具有传染性,可以做药师;如体检结论具有传染性,不可做药师。?真晕!这句话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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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45 |只看该作者
歧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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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51 |只看该作者
不就是复查DNA吗,妈的,拿了食品健康证只能说名义上可行,但实际操作就……,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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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8 12:53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不取消2对半检查,乙肝歧视没有消除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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