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杭州药监局的回复 [打印本页]

作者: 渴望绿洲    时间: 2009-9-8 12:23     标题: 杭州药监局的回复

你好!我有个朋友去年考出初级药师,但是今年却检查出是小三阳,但肝功能正常的,请问还可以做药师吗?                       回复人:药品市场监管处  
药品从业人员患有以下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包括药店营业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条规定的传染病;

2.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3.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

4.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

至于您朋友所检查出来的小三阳是否具有传染性,请体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予以明确并签字。若体检结论为不具有传染性,可以做药师;如体检结论具有传染性,不可做药师。
作者: 渴望绿洲    时间: 2009-9-8 12:25

至于您朋友所检查出来的小三阳是否具有传染性,请体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予以明确并签字。若体检结论为不具有传染性,可以做药师;如体检结论具有传染性,不可做药师。?真晕!这句话有道理吗?
作者: 渴望绿洲    时间: 2009-9-8 12:45

歧视继续!
作者: 寻找活路    时间: 2009-9-8 12:51

不就是复查DNA吗,妈的,拿了食品健康证只能说名义上可行,但实际操作就……,我们还要继续努力
作者: 渴望绿洲    时间: 2009-9-8 12:53

如果不取消2对半检查,乙肝歧视没有消除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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