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规定【草拟】 ...
楼主: 人权至上
go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表面抗原检测的规定【草拟】 [复制链接]

Rank: 8Rank: 8

现金
7792 元 
精华
33 
帖子
3563 
注册时间
2008-8-23 
最后登录
2017-4-10 

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51
发表于 2009-8-16 18:59 |只看该作者
请搂主看看这样可否,依然以[意见]为蓝本,细化,并加上罚则。由卫生部制定两份体检表格,一张普通行业,一张特殊行业,前者用公务员体检表格,后者含乙肝标志物,由卫生部明确哪些行业可测乙肝标志物。用人单位须持县级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明体检医院才可检测后者。医院违法,则取消体检医院资格,用人单位违法,可依据就业促进法赔偿失业损失[以当地低保水平自失业起到下次就业止]。这样卫生部也无话可说。我们也可避开特殊行业。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也加大了。

[ 本帖最后由 大别山林 于 2009-8-16 19:01 编辑 ]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52
发表于 2009-8-17 09:22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别山林 于 2009-8-16 18:59 发表
请搂主看看这样可否,依然以[意见]为蓝本,细化,并加上罚则。由卫生部制定两份体检表格,一张普通行业,一张特殊行业,前者用公务员体检表格,后者含乙肝标志物,由卫生部明确哪些行业可测乙肝标志物。用人单位须持县级以上的劳动保 ...

1、以《意见》为蓝本可以考虑,去年劳动部有官员曾经向媒体表态将联合卫生部出台实施《意见》的办法,该办法也许会进一步规范乙肝检测行为和用人单位的行为,但至今没有出台。但就署名“卫生部部长令”的《规定》法律意义上要高于《意见》,现在讨论的核心是《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检测的规定》。
2、我个人认为,特殊行业的入职体检和普通入职体检在普通医院上没有必要去区分和考虑,因为国家对特殊行业的从业体检实行的是《健康证》准入制度,特殊行业的体检由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这些疾控中心按有关法规可以开放乙肝检测。而普通医院则无权利进行特殊行业的体检,事实上,目前的操作也是这样,《健康证》发放大部分都由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
3、现在问题的难点和核心是:用人单位口头叫求职者提供乙肝检测报告(或暗示要求)这种情况,如何规避和解决?再说,在招工体检=查乙肝的中国社会,作为非HBV人群,大部分都会主动要求检测乙肝,提供的体检报告假如没有乙肝检测项目的话,就是有乙肝的怀疑对象,因此,HBV人群体检查乙肝就成了主动授权。这种情况如果规避和解决?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53
发表于 2009-8-17 09:2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日剑 于 2009-8-16 10:53 发表
应增加处罚规定,违者罚款10万@!

作为行政规章,罚则的金额不可能太严重,
但《规定》要有严格的监督措施,和领导的责任。
比如,《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这一规定也没有罚款的金额,但全国上下执行得特别好!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54
发表于 2009-8-17 10:03 |只看该作者
我们周而复始地说禁止乙肝检测,禁止乙肝检测,
但大家想过没有?如何禁止?怎么样的禁止方案是可行的?怎么样的方案是有漏洞的?
虽然想禁止乙肝检测的方案应当要卫生部的智囊团去做,
但我们作为被歧视的对象及方案直接的受益者,
自己都想不出可行的遏止乙肝检测的方案,
还去指望非受益者去想更好的方案?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4

现金
1052 元 
精华
帖子
668 
注册时间
2007-8-31 
最后登录
2012-4-18 
55
发表于 2009-8-17 10:1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是否给借鉴下发达国家相关的法律条文?

这样比我们自己想更直接和有效?
迟来的正义不算正义!没有对违法的体检。医疗机构严厉的惩罚措施,所有法律都是一纸空文!

Rank: 4

现金
372 元 
精华
帖子
309 
注册时间
2009-6-16 
最后登录
2010-3-12 
56
发表于 2009-8-17 10:2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8-15 17:24 发表
2003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台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至今,全国上下执行得很好!

这个是实施的很好,一经举报,进行鉴别的医生都会受到严历的处分,我们这里有一个大型医院的医生,受贿赂帮人进行了胎儿鉴别的检查,结果是被开除正式工作,还加罚了几千员,这样的重视程度和处罚力度,可想而知,会收到怎样的成效,这也是相关的行政和监督处罚措施跟上来了,国家重视了,发了狠话,下面的不得不办,如果我们的国务院像重视胎儿鉴别一样的重视乙肝问题,想下面切实实施是不难的,现在关键是国家没下狠功夫,出台了相关政策,却没有去管到底可不可行的问题,他们要是重视了,会进行可行的评估和方案的,现在中国是个大滩子,面临的问题太多,什么也得个渐进的过程,能搁浅的就会搁浅,现在的形势也不容乐观的,我们的问题已经是个社会大问题了。

Rank: 8Rank: 8

现金
8481 元 
精华
帖子
6971 
注册时间
2008-7-27 
最后登录
2013-10-30 

开心乐园 寿星勋章 翡翠丝带 健康之翼

57
发表于 2009-8-17 10:25 |只看该作者
DDDDDDDDD
岂能皆如人意,但求无愧无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cn/hdjl/zxts/wyzxts/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58
发表于 2009-8-17 10: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天涯浪子220 于 2009-8-17 10:12 发表
这样比我们自己想更直接和有效?

因为国外没有乙肝歧视,把乙肝当成很普通的病,没有具体禁止乙肝检测的法规。
再者,国外以保护隐私、保障人权的大方向为主

而大陆的国情则不同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4

现金
372 元 
精华
帖子
309 
注册时间
2009-6-16 
最后登录
2010-3-12 
59
发表于 2009-8-17 10:3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8-17 09:22 发表

1、以《意见》为蓝本可以考虑,去年劳动部有官员曾经向媒体表态将联合卫生部出台实施《意见》的办法,该办法也许会进一步规范乙肝检测行为和用人单位的行为,但至今没有出台。但就署名“卫生部部长令”的《规定》法律意义 ...

应该重点抓企业的,对于这种变相的检查两对半的行为,国家可以把体检机构和企业挂勾,凡是申请体检的人要求出具一份要求被体检的证明,由所录的公司签字盖章才能进行入职体检,办健康证,然后进行档案存档,国家相关部门对此进行检查,要是发现有两对半检查的就来严历处罚。然后医院只对这种检查进行严格的控制,把入职体检与个人申请的体检明确区别开来,然后个人申请的健康体检可以放松,不要摄像什么的,要是公司还要你去办什么两对半,自己轻轻松松也可以请别人去代检,拿个证明,人人都可以证明自己是非乙,公司这样做就没意义了。

[ 本帖最后由 是个好人 于 2009-8-17 10:41 编辑 ]

Rank: 4

现金
1052 元 
精华
帖子
668 
注册时间
2007-8-31 
最后登录
2012-4-18 
60
发表于 2009-8-17 10:51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人权至上 于 2009-8-17 10:30 发表

因为国外没有乙肝歧视,把乙肝当成很普通的病,没有具体禁止乙肝检测的法规。
再者,国外以保护隐私、保障人权的大方向为主

而大陆的国情则不同 ...

那么问题是不是根本就在入职和福利体检上?我们要根治歧视,是不是应该限定到底什么职业需要体检,什么职业不需要体检,这样比单独规范乙肝项目更好?
迟来的正义不算正义!没有对违法的体检。医疗机构严厉的惩罚措施,所有法律都是一纸空文!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0-4 01:15 , Processed in 0.014933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