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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实话跟你们说——在线解答问题
楼主: 威盛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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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话跟你们说——在线解答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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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1 23:52 |只看该作者
此人似乎是'寂寞超人2009'的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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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28 |只看该作者
战友们,他说的难听,但是说出了我们现在的不足。
不过我们还是别离他了,让他的帖子沉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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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37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一个奇帖,几乎代表了所有非HBV人士的想法~~~虽然怪论迭出,但又不像不死鸟辉、王等人的帖子看了就忍不住要生气~~~
头像被屏蔽

中将军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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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42 |只看该作者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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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0:56 |只看该作者
怪论虽是怪论,却总有几分道理。
除了这一条:卫生部认为“~~~你们要是不懒惰,乙肝早就好了。我给你们开个处方:每天早上跑步1小时,每天吃一个苹果,每天晚上开水洗脚。不抽烟不喝酒不熬夜不生闷气。保证你两年就好。谁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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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1:09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威盛埠的人 于 2009-8-11 21:49 发表


1。你承认企业用工自由权,和我观点一致,至于出自哪里,显得不重要,重要的是观点。

2。中国是成文法,只要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都不违法,并不是你说的法律规定可以做的才不违法。既然企业的用工自由权,法律没有禁止的,企业都可 ...

1,没看到我在前面加了个“所谓的”?你当然要说不重要,因为你引用错了,依据错了,观点就存疑
2,这句话不是绝对的,不要乱用,比如在行政法领域,就是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而且事实上,法律是有明文规定不得强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知道你是没见到还是故意视而不见,但它确实是有法律规定的。
3,本来一个人从学校到工作是应该有正常的衔接的,能力不足不在这里讨论,普通人也会有能力不足找不到工作的。乙携当中绝大多数有体力有智力有能力,你让他们在家吃闲饭?出国不用钱?体检作弊不用钱?公务员队伍我们可以正常进入了?(如果可以了你还来这里说什么,我们的目的就是能正常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吃饭的钱从哪里来?伸手找别人要?你给?还是国家给?不就想靠自己,能有一份工作能维持生活来源吗,本来对谁来说都是一件正常的事情,我们还要用作弊这些不正常的手段才可以获得正常的生活?你这边说“没说不让你工作”,好,我们很多人去找工作了,应聘了,初试面试都通过了,最后一关,查出个乙携,这回你又说“用人单位有不用你的权利”,你唬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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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1: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从哪年开始 于 2009-8-12 01:09 发表

1,没看到我在前面加了个“所谓的”?你当然要说不重要,因为你引用错了,依据错了,观点就存疑
2,这句话不是绝对的,不要乱用,比如在行政法领域,就是法无明文授权即禁止。而且事实上,法律是有明文规定不得强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 ...



第一条是文字游戏,争论没有必要
第二条企业可以把乙肝当成他们心中的标准,告诉你落选的原因是借口,你拿他怎么办。
第三条用人单位不用你可以不要理由,不关卫生部的事。

[ 本帖最后由 威盛埠的人 于 2009-8-12 0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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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2:25 |只看该作者
有人想抹掉自己说过的话?覆水难收啊。
也只能在网络世界里,才能见识其庐山真面目。
。。。。。。心中的良好形象经已破灭!

[ 本帖最后由 jay2009 于 2009-8-12 02: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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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09:23 |只看该作者
小子喂,你说的是有些道理,我虽然有乙肝目前也失业。但我从未把自己当做乙人看。不屑与和你辩论。1从学校到企业我一直不比其他人差。2丛未把自己当做是什么病人。3周一超,张先著,铁马,雷闯等等我们乙肝中人才多的是。告诉你,不管你是不是卫生部还是卖药的,抑或是用心良苦也好。虽然我们的了乙肝,但这不是我们的错。虽然你现在没有乙肝但也不能保证将来你的给艾滋,鸭流感什么的,未来的事谁也说不清。你不要看不起我们。至少我丛喂把自己当乙等人看。虽然我也因为乙肝歧视失去过几次好工作。声明,回帖是属看不过去,说几句公道话。本来是懒得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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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2 20:11 |只看该作者
有些道理,反思
集中力量督促卫生部禁止非医学体检中的乙肝标志物检测!!!

群的名称 2010届大学生求职交流    验证信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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