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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论坛长久以来对hbv的关照,我也是一名携带者("大三阳"),肝功能正常,
以下是我的遭遇.
我是2008年6月份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2009年6月7日参加了教育局组织的2009年教师招聘(农村小学教师),我所报考的岗位招录两名教师,本人参加所有考试(面试,笔试,试教,专业测试),并获得第二名的成绩。成绩公布后,教育局通知本人于2009年6月19日去医院体检,体检查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大三阳”,肝功能正常,后于2009年06月20日在该医院复查,最后结果也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大三阳”但是肝功能正常。今天(2009年06月22日)接教育局电话,被告知医院的体检结论为不合格,并劝我这种情况要好好治疗,再去争取其它的机会.今天上午已和教育局交涉,未果. 医院因为大三阳而鉴定为体检不合格是否违法了?可以同时起诉医院吗?
请问各位,我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去维权?作为一位师范类的毕业生,就业形势比普通大学生更加严峻,从去年毕业至今,我已参加大小考试无数次,均没获得好的结果,期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次考试是我一年来努力争取到的唯一机会,如果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刷,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我从肝胆相照论坛上查阅了很多资料和案例, 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万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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