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肝癌,肝移植 32岁的我:下一步,何去何从?
楼主: 人生似梦
go

[其他] 32岁的我:下一步,何去何从?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现金
4591 元 
精华
帖子
1548 
注册时间
2008-12-24 
最后登录
2010-6-30 
831
发表于 2009-9-2 09:55 |只看该作者
一些学术观点并不能说明什么,反而会误导战友……
——难道一些已经形成定论的、无可辩驳的论点,也不能说明什么吗?我们究竟是要相信科学?还是继续把“伪科学”甚至迷信奉为圭臬?小毛病,你爱治不治,也可以多尝试几种治疗方案,反正死不了人。但是,面对癌症这样的绝症,治疗岂可随随便便,草率为之?!

以我们医学知识的匮乏和无助,也没必要参与其中……
——越是不懂,就越要学习!虽然隔行如隔山,但是知道得多一点,总是好事。从不懂到懂,总要经历一个过程,不可能一碗饭吃成一个大胖子。当然,有的人得了病,宁愿做一只“鸵鸟”,将自己的头深深埋进沙子,对疾病采取逃避的态度,不敢正面事实,幻想有朝一日,疾病会不治而愈。或者,干脆等待死神的来临。

把治疗交给医生,如果连起码的信任都没有,就谈不上治疗了……
——疾病的治疗,当然要靠医生。如果人人通过自学,都宣称能够治病,那医院岂不是要关门、医生岂不是要下岗?!中国现在的现实是,医患关系不平等、信息不对称。在医疗过程中,病人基本上没有发言权,也不知道如何去跟医生进行沟通。医生在部分患者的眼中,是高高在上的神,每一句话,都不能不信,开出的每一副作药,都不能不吃。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医院成了暴利机构,医生成了卖药者,严重损害了患者的利益。因此,患者多学习一些基本的医疗知识,有何不可?难道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无条件地交给医生,特别是交给一些庸医、坏医,让其榨干身上的每一分钱?!

我认为在以现代科学治疗的基础上,不管白猫黑猫,对自己治疗有效果的就是好猫……
——赞同!有道理!

Rank: 5Rank: 5

现金
1164 元 
精华
帖子
381 
注册时间
2008-4-28 
最后登录
2011-11-27 

一等功勋章

832
发表于 2009-9-2 09:58 |只看该作者
所有回你帖子的人,不管是赞同你,或者提出疑问的,都是你真正的朋友!都想帮助你的。

Rank: 6Rank: 6

现金
4591 元 
精华
帖子
1548 
注册时间
2008-12-24 
最后登录
2010-6-30 
833
发表于 2009-9-2 10:5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29# 的帖子

兄弟需要读的书是:哲学和圣经!
兄弟需要思考的问题是:生命和人生!
——谢谢风兄的提醒!以前看过冯友兰、任继愈的哲学著作,由于阅读能力局限,不能全部理解其中含义,甚为遗憾!有机会,当再读。至于〈圣经〉,只知其梗概,亦未曾读过。风兄可否再推荐部分书目,让弟细细阅读。最好是风兄自己曾读过并认为好的。谢谢!另,弟生病前后,对生命、对人生,亦多有思考,然终究生性愚钝,至今茫然无头绪。或虽有所感悟,然未免肤浅得很。望兄指点迷津!

你的内心世界是:彷徨无助的!——你觉得你周围的人关心你,但都是感性的语句,这点可以看出。
也许你可以马上否认我,但夜深人静的时候,你真的思考过这样的问题吗?
——莫非风兄乃弟肚中蛔虫,竟知弟“内心世界是:彷徨无助的”?让兄有此错觉,当为帖子标题所致!兄若细读弟之全文,可曾发现弟确有彷徨无助之感否?弟患绝症,虽苦痛不已,然终不至于“彷徨无助”也,更不至于绝望之极大而自戕也!另,兄何以知之,弟夜深人静……你我未曾谋面,仅萍水相逢于网中耳,兄竟一语洞穿弟之心思,真神人也!

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点的人,包括你我!
3个人中就有你我的老师!——这是我的人生格言。——三人行,必有我师。此言亦为弟所推崇,并时时以自警。自病后,乃觉今是而昨非,人生一梦耳!隐居山野,寄情山水,乃弟之心愿,惜俗事纷繁,终不得解脱耳!羡兄之豪迈,逍遥四方,纵横江湖!
就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关于你被封的事情,你有没有想过到底为什么?难道是真的操作失误?
的确你可以用你的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权利,但是你的确没有想通其中的道理!那就是你讲的都全对?
恕我直言:人家就是看你每天不停的自言自语,以为纯粹是个灌水的主。
——弟IP被封一事,兄以为因何事起?哈哈……此中玄机,只弟自知!弟不才,未敢以“专家”、“学者”自居,所发之言,皆他山之玉,弟仅引用而已。对错与否,与弟何干?诸病友自有一双慧眼!兄又何必“看不下去”,乃愤而欲“恕我直言”?!难道弟之言论,于兄多有冒犯?如此,则为弟之疏忽也,致歉万分!网络乃公共平台,彼此畅所欲言,勿触犯律法,勿诟病他人,皆可!兄乃一介书生,此中真理,莫非不知?

关于你推荐的书,我有空去看看!我虽然学的是中医,但我也会站到你的角度看问题。
另外:我对中医的认识也许太肤浅,但我的观点是:它也是一个治疗手段!不可轻视!虽然也许不能抗癌,但是绝对可以扶正!也就是西医的增强免疫力!
——弟班门弄斧,惭愧!中医渊远流长,博大精深,你我皆华夏子孙,当发扬光大之!中西医之争,亦学术范畴。兄乃科班出身,当能深刻把握中医之精髓,非他人所可及!弟不自量力,然于中西医之比较,亦多有思索,有感而发,时而诉诸笔端!敬请风兄斧正!不妥之处,还望一一指出。总之,中医乃国粹,但不无衰败之势!

去年我每月一万的药费,其中包括进口的日达仙,结果不断的感冒,今年我游泳池,江河湖海,通吃,冷热水通吃!一般很少很少感冒。
——风兄好体魄,羡煞吾等!!!疗疾当因人而异,如世间绝无两片相同树木一样,“一刀切”疗法无异于谋财害命,此亦为庸医惯用之伎俩。兄之去今两岁巨变,可喜可贺!弟因保养得当,病发后,亦未曾感冒发烧,究其原因,无非劳逸结合,饮食得当,用药恰如其分!有机会,当随风兄云游天地间,此乃人生一快事耳!

相反我有观点,包括做人也是很有原则的。但是我在你的帖子里总是云里雾里,搞不清楚你的意思!
——兄之观点,弟了然于胸!兄之做人“原则”,弟实难知之,见谅!只因你我素昧平生,更无深交,“原则”之说,从何谈起?!另,兄云弟“云里雾里”,亦不知何意?兄之十年寒窗苦读,且中医药大学毕业,真“不清楚”弟之意思?莫非自谦?!如此,大可不必!弟之“意思”,诸多病友,皆曰并不晦涩难懂,何独风兄“不清楚”?!

最开始关注你,是因为你帖子标的32岁,你我同岁!希望我们能一直携手前进,共同提高!
我是个性情中人,说话较直接。没有语言艺术,如有不妥,兄弟别介意,另外我绝对没有和你争输赢的意思!
——君子之交,淡如水!你我相遇于网络之中,真乃缘分也!何必心存芥蒂,彼此攻讦?〈黄帝内经〉曰:恬淡虚无,真气从之。你我皆苦命之人,当携手互助,共抗癌魔!弟过往之冒犯之处,望兄宽宏大量,不必计较。愿风兄风风火火,再闯天涯!!!

Rank: 4

现金
853 元 
精华
帖子
382 
注册时间
2007-9-2 
最后登录
2018-12-20 
834
发表于 2009-9-2 11:02 |只看该作者
是的,看到楼主战友在这里引经据典我们是感到很欣慰的!风在路上战友说得对,可以在这段空闲的时间更多地去拥抱生活,精神的力量对战胜疾病是很重要的。
祝福!

Rank: 8Rank: 8

现金
5770 元 
精华
帖子
3015 
注册时间
2009-7-13 
最后登录
2018-10-23 

翡翠丝带 自由之星 一等功勋章 人中之龙

835
发表于 2009-9-2 11:23 |只看该作者
早在很久很久以前,老毛就讲过,与天斗与地斗与病斗都是白斗,唯有与人斗,其乐无穷。人生似梦大哥和风兄,你们两个大哥就不必在此口水了,我建议,人生似梦大哥请继续你的科普,把那些骗子、准骗子、药托赶出坛子;风兄各人发你的PP以鼓舞战友我们的斗志。两位大哥别拍我哈。
世界上总有一些地方有着美好的传说,人们因为向往而深信。

Rank: 5Rank: 5

现金
1164 元 
精华
帖子
381 
注册时间
2008-4-28 
最后登录
2011-11-27 

一等功勋章

836
发表于 2009-9-2 11:28 |只看该作者
我的兄弟真不愧是律师,辩论之口才自叹不如!
〈黄帝内经〉曰:恬淡虚无,真气从之。
说得很好!!!

Rank: 6Rank: 6

现金
2094 元 
精华
帖子
749 
注册时间
2009-8-17 
最后登录
2022-7-5 
837
发表于 2009-9-2 16:21 |只看该作者
先顶一下,谢谢你发在我贴子里的关心和建议。我才上论坛半个月,要学要看的东西很多,你的贴我已收藏有空我会仔细看好好学!

Rank: 6Rank: 6

现金
2632 元 
精华
帖子
361 
注册时间
2009-7-14 
最后登录
2013-4-15 

驴版 守护天使 游山玩水

838
发表于 2009-9-3 17:49 |只看该作者

梦兄弟和风兄弟挺有意思

记得看过一句话:异质整合能创造出一个新世界。两位的争论相信也会带给肝胆战友许多的有益思考。

我个人认为:欣赏愚昧与欣赏智慧一样,品味误解与传递真理一样,这个过程的收益因人而异,世界也是这样参差存在。自我节制反省,对外理解建议,这是我比较推崇的人生态度。

在"正信"与"盲信"之间,看各人造化吧,虽然我们不吝有对别人进行第二次义务教育的热忱,但对身边各种学说的纷纷云云还是要靠自己去产生自己的判断才是.

很高兴在肝胆论坛能遇到风兄弟和梦兄弟两位爱书之人,《新约》是我多年的枕边之物了,它在我的成长历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有空我们交流交流吧。

我给两位兄弟推荐我最喜欢的几部电影吧:
《肖申克的救赎》-----“只要希望这个词还在,这个世界一定会有希望。”
《WIT》------“死亡,你杀不了我。”
《八月照相馆》-------“我知道爱情会褪色,就像老照片,而你会在我心中永远美丽。谢谢你,再会。”
《遗愿清单》-------“我们最后一次相处,两人闹了一点小别扭。我也不希望旅程像那样结束。我猜是我的错,我要向你道歉。但老实说有机会,我还是会那么做。维吉尼亚说我离开时是一个陌生人,回来以后又是她的丈夫了。这一切都要感谢你。我无法报答你对我做的一切,所以我不会尝试。我只想让你替我做一件事,找到你生命中的喜悦。你说过你和一般人不同,这倒是真的。你真的很特别,但是每个人的需求都差不多。我的牧师老是说:生命就像流水,流向同样的大河,流向藏在瀑布后面的天堂。找到你生命中的喜悦,我亲爱的朋友。闭上双眼,让河水带你回家。”

Rank: 6Rank: 6

现金
4591 元 
精华
帖子
1548 
注册时间
2008-12-24 
最后登录
2010-6-30 
839
发表于 2009-9-4 10:14 |只看该作者

亚太肝病学会乙肝治疗指南(2008年)

建议1:开始药物治疗前,必须完整评估患者病情。

建议2:对于存在病毒复制,但血清ALT水平持续正常或轻度升高的患者,除非存在重度肝纤维化或肝硬化,不必治疗。但是,需要每3-6个月定期随访,并监测HCC。

建议3:对于存在病毒复制并ALT升高的患者,或年龄大于40岁,ALT水平在正常值较高水平的患者,在治疗前进行肝活检。

建议4:ALT>2×ULN,血清HBV  DNA水平>2.0×104IU/ml(105copies/ml)的HBeAg阳性患者,或ALT>2×ULN,血清HBV  DNA水平>2.0×103IU/ml(104copies/ml)的HBeAg阴性患者,应考虑治疗。如患者已出现或接近肝功能失代偿,应尽快治疗,否则,应每3-6个月随访观察。

建议5:患者治疗可采用普通干扰素5-10mu,3次/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 90-180μg/周;恩替卡韦0.5mg/天;阿德福韦酯10mg/天;替比夫定600mg/天或拉米夫定100mg/天。胸腺肽-α1.6mg,2次/周也可采用。如患者已出现或即将出现肝功能失代偿,建议应用拉米夫定。在这种情况下,恩替卡韦与替比夫定也可采用。

建议6:治疗期间,应最少每隔三个月监测ALT、HBeAg和/或HBV DNA。对于应用阿德福韦酯的患者,应检测肾功。应用干扰素的患者,必须检测干扰素的副作用。

建议7: 停药后的前三个月,应每月监测ALT与HBV DNA,以及时发现早期复发。其后,对于肝硬化和HBeAg和/或HBV DNA阳性的患者,应每三月监测ALT与HBV DNA。对于治疗应答者,应每六月监测一次。对于治疗无应答者,还需检测HBV标志物,以明确是否发生迟发应答,如有指征,应再次治疗。

建议8:对于普通干扰素来说,推荐应用于HBeAg阳性患者,疗程在4-6月;应用于HBeAg阴性患者,疗程为12月。对于聚乙二醇干扰素而言,推荐应用于HBeAg阳性患者,疗程为6月;应用于HBeAg阴性患者,疗程为12月。对于胸腺肽-α1来说,推荐应用于患者HBeAg阳性或阴性患者,疗程均为6月。
建议9:口服抗病毒治疗,对于HBeAg阳性患者,如出现HBeAg血清学转换后,相隔至少6月的两次HBV DNA检查均为阴性,可以停药。对于HBeAg阴性患者,口服抗病毒药物疗程尚不清楚,但如连续三次相隔6个月检测HBV DNA均为阴性,可以考虑停药。

建议10:对育龄期女性患者来说,非妊娠期间建议选择干扰素治疗,治疗期间应避免妊娠。如在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期间妊娠,可继续应用妊娠药物分级B级的抗病毒药物治疗。

Rank: 6Rank: 6

现金
4591 元 
精华
帖子
1548 
注册时间
2008-12-24 
最后登录
2010-6-30 
840
发表于 2009-9-4 10:14 |只看该作者
建议11:对于HIV感染患者来说,如不同时抗HIV治疗,建议选用阿德福韦酯、替比夫定或干扰素(CD4>500)抗HBV治疗。如同时抗HIV治疗,那么,在HIV治疗方案中,应包括替诺福韦或替诺福韦/拉米夫定联合。

建议12:对于同时感染HCV或HDV的患者,应明确何种病毒感染为主,再相应治疗。

建议13:对于濒临或已出现肝功能失代偿,且未经治疗的患者,可选择拉米夫定治疗。恩替卡韦与替比夫定也可选择。

建议14:接受免疫抑制或者化学治疗的患者,应筛查HBsAg。如HBsAg阳性,应选用一种直接抗病毒药物,进行预防性化疗。治疗疗程应从免疫抑制或化学治疗时开始,至免疫抑制或化学治疗接受后至少12周停药。

建议15:对于应用拉米夫定后出现耐药的患者,建议加用阿德福韦酯;或者换用恩替卡韦。对于未采用拉米夫定治疗,出现阿德福韦酯耐药的患者,可以加用或换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恩替卡韦。对于应用替比夫定耐药的患者,建议加用阿德福韦酯。另外,也可以考虑换用基于干扰素的治疗方案。

建议16-1:对于出现HBV相关肝衰竭、等待肝移植的患者,如HBV DNA可检测到,应开始核苷(酸)类似物抗病毒治疗。拉米夫定加低剂量乙肝免疫球蛋白(400-800U,肌肉注射/天×1周后,每月应用400-800U长期维持)可以为移植物再感染提供安全有效的预防。另外,也可考虑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的联合预防。

建议16-2: 肝移植至少12月后,阿德福韦酯替代乙肝免疫球蛋白,用于移植物再感染的预防,是安全且经济的。只有在“低危”患者,才能考虑换成拉米夫定单药的预防方案。

建议16-3:HBsAg阴性(HBV-naive)患者在接受抗-HBc阳性个体供肝时,应接受长期的拉米夫定或乙肝免疫球蛋白的预防治疗。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8 08:21 , Processed in 0.01591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