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乙肝携带者幼儿入园、入托权利的建议 案由
近年来,由于对乙肝的误解和偏见,许多地方的乙肝携带者儿童在入幼儿园、托儿所时遭受到了比较普遍的排斥。许多乙肝携带者儿童的家长通过各种途径反映这个问题,社会舆论也给予了高度的关注。
一、现状:许多地方对乙肝携带者儿童入托、入园有排斥。
根据我们的长期观察,乙肝携带儿童不能入托、入园的问题,是乙肝携带者反映较为集中的受到误解和排斥的问题。其反映的集中程度,仅次于就业招聘和大学生因乙肝休学。
我国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儿童在家庭中没有兄弟姐妹陪伴,因而集体生活对于儿童的智力启蒙和人格塑造非常有必要。在多数孩子都上幼儿园的情况下,让个别乙肝病原携带者孩子徘徊在幼儿园之外,这些孩子的童年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感可能对他的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容易使得孩子形成离群、孤辟、甚至反社会的性格。
同时乙肝携带的孩子不能正常入园(所),也给乙肝携带人群的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很多年轻人担心万一孩子阻断不成功一出生就面临不平等对待而不敢恋爱结婚生子。因此,限制乙肝携带儿童正常入园(所),将会影响两代人的正常生活。
二、法律对乙肝携带者儿童入托、入园的保护存在空白。
在卫生部制定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均未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不接收乙肝携带者儿童,但是其中也没有规定对乙肝携带者儿童入园权利的保护,这就使得许多地方的教育部门、卫生部门和幼儿园容易自行其是,对乙肝携带者儿童入托儿所、幼儿园进行限制。
三、在乙肝疫苗列入国家计划免疫之后,排斥乙肝携带者儿童入园、入托的做法已经完全过时、完全没有必要了。
我国已经正式将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所有新生儿都免费接种乙肝疫苗。因此现在适龄的新入园的儿童对乙肝几乎都有免疫力,不再会轻易感染乙肝病毒,因而乙肝病原携带者儿童在幼儿园就读对其他小朋友已经不再构成威胁。
而且,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早已规定,幼儿园(所)对在园的儿童应当做到“一餐一消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因而,在现有的卫生保健制度下,幼儿园(所)里的乙肝携带的儿童就更加不会对其他儿童造成威胁了。
建议 一、建议明文取消入园、入托体检中的乙肝标志物检测 鉴于乙肝携带者儿童不会对其他儿童造成传染的威胁,因而入园、入托体检时检测乙肝标志物已经显得不必要;同时,只要进行乙肝标志物检测,那么被检出的乙肝携带者儿童就非常容易受到排斥和限制,所以入园、入托体检时检测乙肝标志物不但不必要,而且是有害的。因而,建议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发文取消入园、入托体检中的乙肝标志物检测。乙肝检测是否阳性不应该作为入托、入园的标准之一。 二、,加强检查入园(所)儿童的免疫接种记录 为了加强对其他儿童的保护,增强安全系数,建议主管部门发文,加强检查入园(所)儿童的免疫接种记录,确保每一位新入园(所)的儿童都注射过乙肝疫苗,对于未注射乙肝疫苗的儿童,应当及时予以补种。这样即可确保幼儿园中不会发生乙肝传播事件。同时,这也使得入园(所)儿童获得对乙肝的免疫力,使得入园(所)儿童终生受益;同时,这也是对国家计划免疫政策落实情况的一次很好的查遗补漏,使得党和政府对儿童计划免疫状况的关怀切实落到了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