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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北京晨报《谁来为乙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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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谁来为乙人维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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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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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jpg]uploadImages/200392912343493186.jpg[/upload]
你想寻找科学的支持吗?到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科普版 你想寻求法律的帮助吗?到论坛权益版和法律咨询版 关注健康科普,改善hbver生存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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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1:50
哎,大三阳真是生不如死啊!

看来小三阳是有救了,真羡慕小三阳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9 12:51: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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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1:52
治疗一下,绝对可以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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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1:57
以下是引用better在2003-9-29 12:52:00的发言:
治疗一下,绝对可以转的

是不是很难?
大家手挽手肩并肩 当我们努力去做那就不再是梦 隐藏并忘记那些痛苦的回忆 让我们不要想着孤单 让我们祈祷艰难的过去不会重现 我们总是梦想着 有一天平等会出现 那天我们很快乐 哦~~~~   Happy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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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2:01
[B]治疗一下,绝对可以转的-------------------兄弟您的医疗常识比较贫乏呀!


就算是用干扰素、贺普丁,大三阳变小三的可能性也只有40%啊!!!

[/B]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9 13:01:5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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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2:06
越来越多的媒体关注我们维权的事, 这真让人高兴.
春天会来的.我不是医生, 所提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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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3:36
感谢王益、小谷子、上香等战斗在维权一线的版主和战友们!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王益、小谷子、上香等版主为核心的维权战斗集体周围,将维权斗争进行到底!

[upload=jpg]uploadImages/200392610491599470.jpg[/upload]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9 14:37:2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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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3:41
立法部门对乙肝的知识不会很了解,而“大三阳传染性大,小三阳传染性小”的错误观念在中国又是深入人心,可以肯定以后维权出现转机的时候,一定是小三阳患者先受惠,这是由国人的观念所决定的。

什么事都有一个过程,大三小三大可不必窝里斗。哪一天国家对小三阳的歧视消除了,对大三阳的歧视消除起来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正式成为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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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3:42
“我们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感染病毒的人。我们和他们一起斗争,为他们而战”
  ——联合国艾滋病防治规划署执行主任彼得·皮奥特
  ■一份涉及1.2亿中国人的社会调查
  “乙人”是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对自己的称呼,目前,由于种种原因,社会上存在着对“乙人”歧视的现象。近日,王先生致电本报,呼吁全社会能更多地关注“乙人”的合法权益——

 
谁来为“乙人”维权
 


  调查背景
  日前,王先生辗转找到记者,据他介绍,一些“乙人”正在发起维权活动。他们希望社会对乙人多一些了解、宽容、尊重。 据王先生介绍,维权活动希望让更多的人了解他们关注他们。尽管此次活动在民间呼声很高,但最终只有171个人签名支持这次活动。
  王先生是活动的发起者之一。他说:“在中国,乙肝病毒感染者在求学和就业过程中都遭遇了很多不公正的待遇。很多人选择了沉默和隐瞒,我也曾经消沉过,但现在,我意识到只有通过维权才能让我们享有和他人一样的权利!”

  调查一: 就业状况
  ■“乙人”口述:处处碰壁
  案例一:7年前,我大学毕业,刚刚到一家企业就职。到那里的第三天,我正在培训,领导把我叫出去说,我被解雇了。因为体检结果显示,我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同样原因被解雇的还有两个女孩,她们当场就哭了!我这才知道自己原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后来我应聘到另一家企业。在那里,很多企业对新人体检的时候都要配上一张数码相片,防止有人找“枪手”顶替。但这家公司还没有这样做。所以,我找人替我体检。但由于单位每两年就要体检一次。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被发现,然后失去我的工作、我的朋友。
  ■公司观点:从来不用“乙人”
  案例二:某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我们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录用之前公司会进行体检,有传染病是绝对不行的。我们是咨询公司,要跟客户接触,如果人家发现我们公司里有这种传染病患者,影响肯定很不好。再说,我们这里大家都一起吃饭,没有分餐,所以不能雇用这样的人。
  案例三:某软件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我们不录用这样的人,因为软件设计这个行业工作强度非常大。如果过度劳累,他们可能会发病。
  ■专家释疑:一般接触不会感染乙肝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的刘崇柏医生介绍说,作为一种传染病,乙肝主要是一种血传病,其主要传播途径是母婴、血液及体液和密切接触。一般性地接触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会被传染的。很多人认为一起吃饭会传染,但目前通过吃饭传染的只有甲肝和戊肝,尚无证据表明乙肝病毒可以通过吃饭传染。
  地坛医院的蔡浩东医生告诉记者,劳累和发病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很多人不劳累也会发病,而很多人劳累也未必发病。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发病的原因尚未完全被掌握。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样可以从事大强度劳动。

  调查二: 婚姻状况
    ■“乙人”口述:有情人难成眷属
  案例四:我本来打算今年结婚,东西也准备得差不多了。但是,父母突然得知我的男朋友是小三阳,他们马上表示反对。每天下班,父亲都在单位门口等我,要我马上回家。而且他们还不许我和男朋友继续交往。你不能想象他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恐惧已经达到了什么程度。
  ■父母观点:担心后代也是“乙人”
  我的女儿不能嫁给他,要是跟他结了婚,我们全家都会染上乙肝、成为肝硬化、肝癌。宁肯家里有一个老姑娘,我也不同意他们两个结婚。再说如果生下孩子也带有乙肝病毒怎么办。
  ■专家释疑:注射疫苗,可有效降低母婴传播
  调查结果显示,有82%的人表示不愿意和“乙人”结婚,在对“乙人”有较好的了解的调查对象中,表示愿意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结婚的人也寥寥无几。他们的理由是:“不能影响下一代。”由于涉及到隐私,我们很难了解有多少“乙人”因身体状况而在婚姻道路上遭遇挫折。但是,在接受我们访谈的“乙人”中,很多人表示不敢告诉自己的男朋友(女朋友)自己的情况。更有甚者不敢要孩子,他们担心孩子也会有和自己同样的命运。一位“乙人”在得知自己的孩子是健康的以后竟喜极而泣。
  据刘崇柏医生介绍,我国从1992年开始实施新生儿乙肝疫苗的注射,母婴垂直遗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刘医生介绍说,一个携带乙肝病毒的母亲可能给孩子带来伤害的几率大约为40%至50%,通过及时的疫苗注射,可以将伤害的几率控制在1%以下。而父亲对孩子的传染主要是在日常生活的接触中,相对母婴遗传更是弱得多。
  刘崇柏医生还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中每年大约有25%会发病,而转化成肝硬化的可能性只占发病人数的大约25%。其他的人通过治疗能够使肝功能恢复正常。”
  北京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肝病科主任魏来认为,人们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转化成肝硬化和肝癌的可能性很高,这往往是受小广告的影响。一些小广告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将乙肝病毒携带者说得非常严重,从而使人们的错误观念被强化。

  调查三: 心理状况
    ■“乙人”口述:在焦虑与自卑中生活
  案例五: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平时每当有同事背着我谈论事情。我就特别担心,是不是自己的情况被他们知道了?我现在心里特别矛盾,到底该不该告诉同事自己的情况呢?每天都要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实在太痛苦了!
    ■专家释疑:大胆沟通消除顾虑
  隐瞒可以换来一时的安宁,却无法消除心中与日俱增的恐惧。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对“乙人”的了解程度和对“乙人”的歧视之间成反比。因此,沟通是消除人们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偏见的有效手段。
  人们对自己的看法很多来自社会评价,他人对“乙人”的歧视,有时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内化为“乙人”对自己的态度。以至于“乙人”经常会用别人的眼睛来看自己。
  专家表示,对待这个问题应该坦然,或许你的同事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隐瞒可以换来一时的安宁,却无法消除心中与日俱增的恐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的安先生告诉记者,乙肝病毒携带者应注意个人卫生、经期卫生及行业卫生,牙刷、盥洗用具应与健康人分开。应该将自己的情况告诉别人,并且通过自己的行为来消除他人的顾虑。

  调查四: 维权状况
  ■“乙人”口述:立法可消除歧视
  案例六:今年4月,杭州某大学一位毕业生因乙肝小三阳而被工作单位拒收,他难以承受,采取了报复行为,最终造成了一死一伤的惨剧。后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判,该学生被判处死刑并赔偿6万多元。
  现在媒体都在大力宣传艾滋病并不可怕,不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播,一些地方还出台了保护艾滋病人工作权益的地方法规,我希望通过立法改变公众对“乙人”的观念,消除歧视。
  ■专家观点:立法不现实
  调查结果显示?有62%的人认为社会上对“乙人”存在歧视,这其中有86%的人认为这种歧视不合理。而在调查中,也涉及到如何改变“乙人”被歧视的现状的几种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姚辉副教授表示:“立法是需要成本的,不能任何问题都通过立法来解决.从立法的角度来看,针对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来立法,这是不现实的。对待这个问题?主要还是一个法律适用的问题,比如我们的法律规定要保护弱势群体,那么运用者可以进行适当的伸张,这不是法律的空白?而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单独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角度来立法不现实,即使有这样的法律,责任也很容易规避。如果在求职者和公司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解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求职过程中,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办法约束用人单位,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有用人自主权。而被解雇的‘乙人’也不愿意声张,主要担心对自己以后的就业产生影响。”
姚辉副教授认为,真正改变“乙人”的处境需要人们观念的转变。他说:“这反映了社会是否比较宽容,而这种宽容度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当然法律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可以督促用人单位不要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且要求他们必须录用一定比例的特殊群体成员。”
  然而,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夏学銮教授认为:“目前,应该加大宣传乙肝病毒的传播等知识力度,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乙人’。这样,可以消除人们的恐惧心理,减少歧视并降低乙肝病毒的再传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的安先生也表示,只有大力发展健康教育,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人观念与政策,才能最终改变“乙人”被歧视的生存状态。

  结论: 为“乙人”而战
  如果一个“乙人”一年中要花掉3000元的医药费,按照1992年得病人数字统计,那么一年中全国所有的“乙人”将花去3600亿元人民币。
  如果假设每个“乙人”平均一生中15年在吃药,那么将花掉54000亿元人民币。即使再将这个数字减半,那也是28000亿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其他的损失。
  科学家曾毅曾经对艾滋病患者的情况做过估算,按照官方认定的60万感染者计算,他们的治疗费用以及不能工作等因素丧失的价值,一共将带来4000亿至50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巨大的社会成本使社会对于艾滋病患者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外部力量的介入使艾滋病患者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由此看来,乙肝带来的社会损失将远远高于艾滋病给社会造成的损失。      那么,如何减少巨大的社会听损失,减少乙肝患者,这可能会取决于我们如何正确地面对“乙人”。
  正如联合国艾滋病防治规划署执行主任彼得·皮奥特所说:“我们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感染病毒的人。我们和他们一起斗争,为他们而战。”

  “乙人”语录
  ——不要害怕。或许你的同事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坦然一点,不要紧张。万一被同事发现时,要镇静,告诉他们乙肝并不可怕,并且告诉他们你作弊的目的只是为了自己的隐私,不想让人同情。
  ——或许你把你的身体状况告诉了你的男友,他反而会对你更好。因为你的隐瞒,会让他感觉到你的距离。
  ——记住,“只有你把自己当做健康者,人家才会把你当做健康者!”
  ——我读博士时候的室友知道我的情况,根本就没有歧视我。有时候我们是自己吓唬自己。

  最新事态
  ◆“乙人”现状
  根据我国卫生部1992年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占总人口的10%。
  去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医研究院教授周超凡在政协会上提交了《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的议案,并呼吁社会和用人单位“给他们平等的工作权利”。
  我国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有1.2亿左右,占全世界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的三分之一。其中近80%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没有明显症状,在传染病学上将之称为“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

  资料链接
  ◆何为“大小三阳”
  检查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最常用的血清学标志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乙肝表面抗体?抗-HBs?、乙肝e抗原?HBeAg?、乙肝e抗体?抗-HBe?及乙肝核心抗体?抗-HBc?共5项指标。

  大三阳有较强的传染性,大三阳正确治疗可以转变为小三阳,此时病毒繁殖较弱,传染性大大降低。
  ◆乙肝传播途径
  乙肝病毒主要有两种传播途径?第一种是母婴传播,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种传播途径。另外一种途径就是血液传染,比如输血、器官移植、手术等。
  很多人认为通过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吃饭可以传染,事实上,乙肝病毒的传染跟吃饭没有关系。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肝炎基金会的苏先生向记者介绍说,目前医学界已经证实的只有甲肝和戊肝是通过吃饭传播的,这种认识反映了人们把甲肝和乙肝混为一谈。同在一个办公室里、一起乘坐公共汽车、握手、交钱等都不会传染乙肝。
  从1992年开始,我国针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开始呈现一种下降趋势。
  ◆现行法规
  1984年国家颁布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法规》中规定,凡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区别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1998年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无论乙肝患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只要肝功系列检查完全正常,就可以上学,除了个别专业外。
  ◆治疗现状
  根治乙肝仍然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而且到目前为止,国内外都没有出现实质性的突破;如果说有突破,也仅仅是把治愈率提升了若干个百分点,或者在治疗周期上有所缩短、在控制病程发展上有所进步而已。
 
                                   (北京晨报网站)


QQ:344969151 请说明论坛ID,打字慢,只语聊。 删贴太多,封人太多,恕无法一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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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30 05:46
以下是引用qidaxue在2003-9-29 12:50:00的发言:
哎,大三阳真是生不如死啊!

看来小三阳是有救了,真羡慕小三阳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9-29 12:51:52编辑过]



我觉得你不必太悲观,一方面,维权时不要区分大小三阳,同意用乙肝病毒携带这样的称呼。另外一方面,大三阳经过有限时间的治疗是可以转小的。

主要是:不要时刻想着自己是病人。在心态上要认为自己是健康的。当然日常生活,休息,营养是要十分主义。

再次,寻找好的正规的医院与医生。我记得家庭医生上登过广州的一位医生十分有水平,可以咨询一下。我想广东的携带人数高达18%,那里的医生对这个病的经验应该是丰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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