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亿友公益 于 2020-3-23 10:52 编辑
已连续几天湖北新增确诊病例0例(武汉0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的成功,好像一切都随着好的方面发展。
办健康证查乙肝?
最近小花(化名)为了生活焦头烂额,今年因为疫情工厂停工,一些公司倒闭,她也因此在家闲了将近两个月,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小花出来找工作,但被告知需要办健康证。
在新冠肺炎病毒还没有完全得到预防的情况下,了解求职者身体情况,做到防范于未然,可以及时发现新冠肺炎,避免大面积的传播。
小花到贵州毕节市赫章县人民医院办理健康证,健康体检指引单显示需要查“乙肝两对半”。小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预示着她办不到健康证,不能到求职单位上班。
▲赫章县人民医院违规查乙肝两对半
“不是说办健康证不用查乙肝两对半,乙肝携带者也可以办到健康证的吗?”小花向益(亿)友公益求助。
益(亿)友团队想起在前不久,某市为了宣传“公筷行动”在官方微博错误宣传和乙肝携带者共餐会感染乙肝病毒。没想到,因为一个新冠肺炎让乙肝重回大众的视线,这次还把乙肝越描越黑。
在这个特殊时期,更加重了市民的恐慌:“来了一个新冠肺炎病毒已经苦不堪言了,怎么还来个乙肝病毒啊!”
那么问题来了,乙肝病毒和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方式是一样的吗?乙肝携带者可以办健康证吗?
乙肝和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方式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其中明确: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同源性达85%。 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亦可通过接触传播。
2019年版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研究表明:慢性乙型肝炎病毒经母婴、血液(包括皮肤和黏膜微小创伤)和性接触传播
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因此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公办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目前已有非常安全的乙肝疫苗来预防乙肝病毒,而新型冠状病毒的疫苗还是研制中。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
乙肝携带者可以办健康证吗?
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办理健康证,以证明自己身体健康,可以从事各种需要健康证的岗位工作呢?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为规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6〕31号):
一、疾病目录
(一) 霍乱
(二)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三) 伤寒和副伤寒
(四) 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
(五) 活动性肺结核
(六)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其中并没有乙型肝炎。
办证遇阻,成都乙肝携带者告疾控中心
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后,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卓(化名)赶忙申办食品行业类健康证,却受阻。为维护权益,他将成都市疾控中心和四川省疾控中心起诉到青羊区法院。
法院立案庭组织双方进行立案调解,双方不到一小时就达成共识,疾控中心方表示,如无其它禁制性疾病,成卓可领到健康证。
最终成卓成为四川省第一个领取到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的乙肝病毒携带者。
此后,已经有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通过体检办理了健康证。
▲乙肝携带者办证遇阻告疾控中心,最终领到健康证
举报赫章县人民医院办健康证违规查乙肝!
赫章县人民医院无论是办健康证还是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都是违规行为。
2011年1月3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11]14号)中规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益(亿)友工作人员成卓举报赫章县人民医院
益(亿)友团队已向毕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报赫章县人民医院办健康证违规提供乙肝项目服务。
为了消除乙肝歧视,我们战友、志愿者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莫因新冠肺炎让这些努力全白费了。
益(亿)友团队对入学入职违规查乙肝行为零容忍,如果大家有遇到乙肝入学、就业相关问题,可联系益(亿)友公益团队(联系电话:400-0728-874),我们一起推动政策改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支持益(亿)友去行动,消除乙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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