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连续几天湖北新增确诊病例0例(武汉0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的成功,好像一切都随着好的方面发展。
办健康证查乙肝?
最近小花(化名)为了生活焦头烂额,今年因为疫情工厂停工,一些公司倒闭,她也因此在家闲了将近两个月,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小花出来找工作,但被告知需要办健康证。
在新冠肺炎病毒还没有完全得到预防的情况下,了解求职者身体情况,做到防范于未然,可以及时发现新冠肺炎,避免大面积的传播。
小花到贵州毕节市赫章县人民医院办理健康证,健康体检指引单显示需要查“乙肝两对半”。小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预示着她办不到健康证,不能到求职单位上班。
▲赫章县人民医院违规查乙肝两对半
“不是说办健康证不用查乙肝两对半,乙肝携带者也可以办到健康证的吗?”小花向益(亿)友公益求助。
益(亿)友团队想起在前不久,某市为了宣传“公筷行动”在官方微博错误宣传和乙肝携带者共餐会感染乙肝病毒。没想到,因为一个新冠肺炎让乙肝重回大众的视线,这次还把乙肝越描越黑。
在这个特殊时期,更加重了市民的恐慌:“来了一个新冠肺炎病毒已经苦不堪言了,怎么还来个乙肝病毒啊!”
那么问题来了,乙肝病毒和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方式是一样的吗?乙肝携带者可以办健康证吗?
乙肝和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方式
2020年1月2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其中明确:新型冠状病毒与SARS同源性达85%。
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经呼吸道飞沫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亦可通过接触传播。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经母婴、血液(包括皮肤和黏膜微小创伤)和性接触传播
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因此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公办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乙肝携带者可以办健康证吗?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为规范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目录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6〕31号):
一、疾病目录
(一) 霍乱
(二)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
(三) 伤寒和副伤寒
(四) 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
(五) 活动性肺结核
(六)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其中并没有乙型肝炎。
办证遇阻,成都乙肝携带者告疾控中心
▲乙肝携带者办证遇阻告疾控中心,最终领到健康证
举报赫章县人民医院办健康证违规查乙肝!
2011年1月30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11]14号)中规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就业体检中,无论受检者是否自愿,一律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益(亿)友工作人员成卓举报赫章县人民医院
益(亿)友团队对入学入职违规查乙肝行为零容忍,如果大家有遇到乙肝入学、就业相关问题,可联系益(亿)友公益团队(联系电话:400-0728-874),我们一起推动政策改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支持益(亿)友去行动,消除乙肝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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