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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战友们犯了维权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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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友们犯了维权的大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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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5 11: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某些战友喜欢求异存同,把自己从人群中脱离出来,同时以“异类”的身份大谈“异类”的病史、遭遇、特征等不应公开的丑事。犯了“求异不求同”、“家丑外扬”两个大忌!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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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10: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emfsqcgr 的帖子

你的真实目的是卖广告。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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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9 23:22 |只看该作者
你们总在喷,说我们是懦夫,愚民?你知道愤青和解决问题的实干者相同点都是能看到问题的根源,不同点愤青永远是愤青,而实干者永远在想着怎么解决。如果你能提供解决方法,或者给战友一个带领作用,我肯定跟从你的决议。
欢迎汽车战友和心理学爱好者加入 汽车肝胆群16209258。加入请注明“战友”,在此先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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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2:21 |只看该作者
回复 tramplove 的帖子

你认为非法体检只是战友的事?为什么总是跳不出给自己贴异类标签的怪圈?异类的权利本来就隶属于公民权,如果保护公民权就可以保护异类权利,又何必以异类身份维权?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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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2:28 |只看该作者
其实根本不存在“维护HBV人的权利”的事,只是中国人太特别了,太喜欢给自己贴标签了,所以才诞生了“维护HBV人权利”的事。维权的同时不忘告诉大家自己的身份。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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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2:32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之所以一盘散沙,原子化,最主要是因为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违反人民有结@社自由的宪法。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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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20:19 |只看该作者
不是我们要将自己标为“异类”,而是我们已经被歧视成“异类”、或“不可接触”,这是事实,并不是我们自己标签出来的,其实被所谓的健康人们归为“异类”的又何止我们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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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1 23:18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周瑜打黄盖 的帖子

恳请你带领13亿人转变思维,几十年的教育都没有改变过来,不知道你有什么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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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11:19 |只看该作者
回复 kkloveyou 的帖子

        不敢当,不敢当,我的智商并不在13亿人之上,我之所以能看清问题的本质在于我没有被洗脑和年纪较大。农业国里,文盲太多(包括念过书的文盲),启蒙并非易事,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教育也是受政&治影响的,当权者要你教什么你就得教什么,所以教育不是病根。几十年的教育都只是读书做官、读书脱贫、读书就业、学历崇拜……说得难听点,其实至今大家连教育的目的是什么都不知道,不信你可以做个调查。我没有什么高招,但道理显而易见,看一下中国周边的发达国家,你就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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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2 11:43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晋文公 的帖子

        好,你说你没把自己当“异类”,只是一直都是人家把你当“异类”,那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去做某病的科普、反歧视、保私隐?科普、反歧视、保私隐,不正好说明你自己也把自己当“异类”看待吗?既然你不是“异类”,干嘛时时刻刻处处不忘贴上“异类”的标签,四处维护“异类”的权?请你解释一下。
          人家当你们是“异类”,为什么你们要按照人家的思维去维权呢?犯罪分子用劳动法去处理刑事案件,为什么你们也要按照犯罪分子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呢?你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哪里去了?
        内地民众和香港民众真是“一国两智”啊!到现在还在说病,大多数内地人还是“思想井蛙”、鼠目寸光!木乃伊都醒了,兵马俑还要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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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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