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伤齿龙 求职体检中也有“枪手”,记者暗访“代人体检”中介,其网站明码标价月入数十万。代检盛行,监管无力的背后,是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 这是一个不新的新闻,“代检”现象,随手一搜遍布网络;作为新闻披露,沈阳、东莞等地也早有类似的“体验枪手”新闻。同时,这也是一个不讨好的新闻,在乙肝歧视已然“存在”N久的现实面前,在没有找到正规的消除歧视“取代方案”之前,这种新闻披露,客观上是堵了“乙肝病毒携带者”(下称“乙携者”)的另类规避歧视之路。 所以,令上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内心纠结的,便是,如果你不能从根源处帮助我,你又何必来揭开这一“愿打愿挨”的利益链? 对乙携者受入学、就业歧视的纠偏,不能脱离根源专门着眼那派生的现象。长期以来,我们也看到了“根治”策略的一些国家努力,2007年卫生部联合相关部委,下发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2010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然而,从现实反馈来看,2007年“关于维护……”一“维”三年,没有根治歧视,2010年“关于进一步维护……”通知至今,歧视依然涛声依旧。多数用人部门,将这些不具强制执行力道的“意见”、“通知”当作了耳旁风。莫非,我们只能被动地继续拭目以待,等着某一年,《关于再进一步维护……》这种字眼的通知出笼? 正因为相关“意见”、“通知”仅具象征意义,没有实质操作效果的情形,目前,作为“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乙携者们,能够遮风挡雨保驾护航的利器可以说太少了,那些乙携者自己建的网站上、QQ群中,包括一些大大小小没有正经名份的相关协会里,最多的声音,便是诉苦与相互安慰,有个别乙携者在以羸弱的力道血泪维权,譬如“中国乙肝第一人”雷闯等如堂吉诃德大战风车般进行个案诉讼,有行为艺术的“征人吃饭”来向世人示好和进行科普宣传……伤齿龙认为,对这些民间组织与个体力量,应当有法律意义上的正名、培育、赋权与规范管理,通过立法,允许广大乙携者团结起来,通过“乙肝基金会”或别的什么名义,成立自发维权组织,让乙携者具有独立法人的集体诉讼地位与可操作性,并以几起案例的胜诉形成轰动与复制效应,使之具备集团作战的力道。 让伤痛者有喊痛的渠道,还不够,还得让他们有拒绝伤痛的法律利器。某些发达国家的相关处置便是这样:世界肝炎联盟主席查尔斯•戈尔2009年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举例透露了一种维权路径:两个丙肝携带者受职介所歧视被赶走,相关的丙肝基金会NGO组织即出面与职介所谈判,然后是政府的就业和社会救济部门介入,最终促使职介所道歉。 只有让乙携者们自己掌握维权武器,自己能出面依法违权,才能改变那“意见”、“通知”的恩赐味与无力感。如果“他救”跚跚来迟且常常作壁上观,那么让我们联合起来“自救”吧,这是多达“一成”的国人理当被赋予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