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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入室盗窃罪应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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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罪应判重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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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0: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最近,有个朋友的出租屋遭到入室盗窃,房内一片狼藉,损失一台电脑。这件事令我留意起身边的治安状况,发现社会上充斥着偷抢拐骗的案件。为什么这类案件那么盛行?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不务正业、投机取巧、铤而走险?……对此,我有太多的问号。
    这件事虽然报了案,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不知道为什么破不了案,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贼宁愿冒着坐五年牢的危险也要入室盗窃(听说入室盗窃要坐五年牢),是不是警方对这类案件不重视?或者说是五年刑罚不够重?听说,前一段时间,警方严打“飞车抢夺”,“飞车抢夺”这些案件少了,“入室盗窃”的案件却又增多了,路面上的表面上的治安好了,但在公众视线以外的地方,治安在变坏,不知警方是不是只做表面功夫,满足于表面治安状况的,所以对此类案件不重视。“入室盗窃”的惩罚也明显过轻,五年刑罚对小偷已无震慑力。
    我认为,对入室盗窃应重判,理由如下:
1)入室盗窃有别于偷衣服、偷鞋子、偷单车,入室盗窃要入侵别人的私人空间,而且被偷的东西附加值较高,比如:电脑。电脑的价值有三,一是电脑本身的价值;二是你在电脑上花的心血,比如挑选电脑花的心思、买电脑来回的车费、为电脑装软件以及这一切所花的时间;三是电脑里存放的个人信息,即隐私。
2)先别说那个小偷有没有偷东西,只要他进入你的房间,你都会感到很羞辱,因为出租屋只有卧室,里面放了许多包涵个人信息的东西,卫生也搞得很干净,自己住的地方,除非受到邀请,是任何人都不许进来的。你们家接待客人时,你也知道用客厅接待而不是用卧室,因为卧室比客厅更干净更私密。
3)警察要搜查你房间,也要有证件才行。
4)在美国,对擅闯民宅者,屋主可以当场开枪将其击毙,可见,进入私人地方的罪有多严重。
5)如果入室盗窃时,屋主突然回来,入室盗窃就有可能对屋主的人身安全造成危险,到时就不是盗窃罪那么简单了。
    只要立法将“入室盗窃”定为重大案件,警方就不会消极对待,只做表面功夫,治安也有望表里兼治。请各位有识之士发出共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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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9 12:35 |只看该作者
是应该,可惜我们不是立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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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0: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热锅上的蚁 于 2011-8-20 10:26 编辑

就因为你们容许它们体检,才会有接下来那么多的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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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12:33 |只看该作者
选择也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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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20:37 |只看该作者
立秋了的天气,白天还感觉不到,要到晚上才知道
独立团团长李云龙
支持科普但反对临阵磨枪试的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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