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刚刚与010-68792196通话大概内容
楼主: test168

刚刚与010-68792196通话大概内容 [复制链接]

Rank: 2

现金
234 元 
精华
帖子
12 
注册时间
2007-11-15 
最后登录
2009-5-5 
21
发表于 2007-11-15 05:56

顶楼上的,人家说要书面的.

请北京的战友复制-粘贴-打印-邮寄卫生部

赶快行动吧!

没什么时间了.可以说如果按接电话的人的意思,取消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了您和您的家人,请赶快行动.勇敢地走出来,才能迎接光辉的明天.

不要怕,怕个求啊.只要生命不怕,必然神通广大.

我们不要做股市里面的散户,我们要做义庄(这根本就是我们自己的事情).我们不要老在高位套牢,我们要自己解放自己.

Rank: 4

现金
340 元 
精华
帖子
177 
注册时间
2007-9-7 
最后登录
2009-1-30 
22
发表于 2007-11-15 05:58
  大概通话内容如下:
一个男的接的电话,问他怎么称呼,他始终不愿意透露。和他交流开始非常客气,问我有什么事情.我就说《关于体检机构的管理办法意见》想提点建议。我就告诉他关于2对半的事情。说,我们颁布的是体检机构有没有能力来检查这个2对半,我们不能要求他们不去检查,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事情。这个你要向劳动部反应。然后告诉我很多人打进来说这个事情了,我们卫生部只是规范体检机构的设备设施,不能取消2对
半。   照这么一说.取消2对半的检查是不可能的了, 她吗的.亿肝歧视最终是他们卫生部的医院搞出来的.高价药也是他们炮制出来的.亿肝威胁也是医院炮制出来的,总之我们亿肝携带现在的这个残酷的状况完全是医院的人不管我们的死活而去进行5项检查,我们狠死你们了.我马上就发了邮件到卫生部去了.管他回不回信我也要说,医院的有些人不是人

Rank: 4

现金
772 元 
精华
帖子
186 
注册时间
2007-7-29 
最后登录
2009-2-6 
23
发表于 2007-11-15 06:07

马克·吐温曾说:“美国国会中有些议员是狗biao子养的”。

事后有人兴师问罪,马克·吐温再三考虑,觉得此言是不妥的,故特登报声明,把话修改如下:美国国会中的有些议员不是狗biao子养的,幸祈鉴谅”

消除乙肝歧视,还公民生存权利,卫生部责无旁贷,

否则还不如马克·吐温口下的一些美国国会议员!相比之下,再次向劳动保障部敬礼!!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11-14 16:29:38编辑过]

Rank: 3Rank: 3

现金
262 元 
精华
帖子
33 
注册时间
2007-11-9 
最后登录
2011-4-27 
24
发表于 2007-11-15 07:03

我也打这个号通了,是个姓田的同志接待了我,态度也挺好.说了大约半小时,话很多也杂乱.我归纳了几条,基本是我先提出问题,他说,我再说,我把我先说的就省了,相信大家能看出我说的内容.

1.他们尽量把责任往劳动保障部推,说他们光发文不行.要管住企业. 

  我认为主要是卫生部,医院体检套餐上都有乙肝五项,企业管理人一般都不懂,听医生推荐.

2.他说企业怎么不懂?知道根据需要检查.

  我说连有些医生都能说出,吃饭传染乙肝这样缺乏基本常识的话,还能对管企业的医学水平有多么高的要求.

3.他说有些单位也不要肺结核和甲肝.

  我说肺结核.甲肝和乙肝不是一码事,(前面的省略)乙肝是血液传染,那种工作是上班输血的?

4.我说你知道现在很多年轻人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找不到工作吗?

  他说,是吗?很多吗?(他真的高高在上不知道基层情况吗?)我说你现在随便给个大单位打电话 问他们要不要乙肝病毒携带者.

5.他总结了我的意思,就是入学,单位体检去掉乙肝五项,他说他会把我的意见带到会上,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和名字.

我希望大家打电话,反映自己的真实意思

Rank: 2

现金
234 元 
精华
帖子
12 
注册时间
2007-11-15 
最后登录
2009-5-5 
25
发表于 2007-11-15 07:43

还是请各位战友有时间拨打那个电话.

然后象楼上的一样反应电话结果,然后下一个打电话的有针对性一点.

可以说目前卫生部里面也存在分歧,应该有同意取消的,有死不同意的.所以拨打电话的人多了,去给他们洗洗脑.按楼上的意思是要开会做出结论.

赶快吧.行动吧!为了自己!!

Rank: 6Rank: 6

现金
2908 元 
精华
帖子
924 
注册时间
2006-4-16 
最后登录
2016-8-23 
26
发表于 2007-11-15 08:47
卫生部些够日的杂种!我草他吗!

Rank: 4

现金
197 元 
精华
帖子
110 
注册时间
2007-8-9 
最后登录
2011-3-12 
27
发表于 2007-11-15 09:31
tTNND, 看样子不搞点狠的不行了

Rank: 4

现金
346 元 
精华
帖子
79 
注册时间
2007-8-5 
最后登录
2009-1-6 
28
发表于 2007-11-15 10:00

其实我一直想知道,在电话那头接电话的到底是什么人物。

卫生部如果想愚弄大众一意孤行,完全有可能派一位清洁工专门负责接电话。

而即使是一位能管事的人负责接电话,他对于我们的意见会不会左耳朵入右耳朵出,会不会根本就不记录,更谈不上向上级反馈意见。而对于我们寄的信件,会不会也一样……

说实话,我对于中国政府的作为一直是持悲观态度的,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所能做的只能是按照他们设定的游戏规则出牌,所以,战友们加油!战友们好运!

Rank: 4

现金
651 元 
精华
帖子
145 
注册时间
2007-10-12 
最后登录
2012-3-11 
29
发表于 2007-11-15 10:02
以下是引用傲雪青松在2007-11-14 15:41:00的发言:

根据楼主的电话内容,对卫生部工作人员的回答有以下几点看法:

1、乙肝免疫学检查既然是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机构应该具备的体检能力,那么就应该非常明确地在管理办法中规定特殊行业和普通行业分别需要体检的项目,分别制定全国统一的特殊和普通行业的体检表格,并详细规定特殊行业包括哪些,普通行业坚决禁止检查乙肝五项,违者要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2、卫生部工作人员明目张胆地说取消两对半检查是劳动部的事情,我们想想看,卫生部、基层医疗单位和体检机构是这方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就乙检测项目来讲,百分百的决定权在你们手里。

3、说什么要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体检机构做相应检查,这听起来似乎合理的逻辑,作为卫生部和体检机构不严格规范各行各业的体检项目,却要拿用人单位来推诿责任,用人单位如果非常明白何种行业需要体检何种项目,那么要你们卫生部、各医疗单位、体检机构有何作用?

4、卫生部的工作人员还说“一旦取消2对半检查,很多人就不去检查了,那不是误了很多人”。我请问贵部,我们误了谁了????????难道作为贵部的工作人员到现在为止不明白乙肝的传播途径吗?事实上社会乙肝歧视之所以如此猖蹶,很大程度上与医疗卫生单位和体检机构对乙肝知识认识的缺乏有直接的关系,某种程度上卫生部门充当了为虎作帐的角色,作为卫生部、医疗卫生单位、体检机构你们不应该扪心自问一下吗?如果象你们所想象的那样,估计到现在为止全中国的13亿人口已经无一幸免了。也就无从谈起谁歧视谁了。

5、造成我们今天在升学、入职、婚姻乃至后代所遭遇的种种不公正待遇,与上世纪90年代卫生行政部门的不作为有不可推御的责任,这笔帐我们找谁去偿还?应该如何偿还?那么作为现在的卫生部是否应该值得反思一下。

因此,强烈呼吁如下:

1、体检项目中必须注明除国家规定的易使乙肝、丙肝扩散的入职体检中需要检查乙肝、丙肝项目外,其它普通工种的入职体检、升学体检均禁止检查乙肝五项和丙肝抗体,事实上根据乙肝、丙肝的传播途径,可以说根本没有易使以上两种病源菌大面积扩散的工种。再有儿童体检中的乙肝五项、丙肝抗体项目应该坚决取消,儿童乙肝、丙肝当中的体检项目可以作为自选项目出现在备选项目中,否则祖国的花朵将受到极其严重的摧残。于国、于民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2、强烈呼吁国家出台专门的入职体检、升学体检、儿童入学、入托体检标准!!!并制定相关统一表格,特别规定入职体中的检特殊行业和普通行业检测项目。确保消除歧视,公平就业。

3、国家要下大力量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乙肝科普知识,最有效的办法是在中央及地方电视台的黄金时段播放乙肝科普知识,从而使公民更多地了解乙肝知识;

4、必须下大力量禁止虚假医疗广告在任何媒体中误导公民,违反者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加快乙肝治疗的研发力度。


 

 

 

 

 

 

 

 

 

 

 

 

 

 

 

 

发给卫生部吧!要让他们知道才行,否则白说了!

Rank: 4

现金
1146 元 
精华
帖子
520 
注册时间
2003-6-1 
最后登录
2012-7-9 
30
发表于 2007-11-15 10:15

卫生部都养了一批吃*的混蛋,诅咒他。。。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3 05:46 , Processed in 0.017902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