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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质问用工体检的意义及彻底解决乙肝歧视问题看法 ...
楼主: 人权之上

质问用工体检的意义及彻底解决乙肝歧视问题看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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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21:25
我半年前预言的个人授权查乙肝,今天在深圳得到了印证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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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3 22:16

同志们,同胞们,用行动战胜一切.快行动起来!~

上次我打电话到医院!~
那位医生是这样跟我说的!
用人单位要他们怎样体检他们就怎样体检!~
他们真的一点都不同情人嘛.一点都不懂法律!~
个个都是娘生的啊!个个都是人啊!`为什么社会还是这样呢!`
我还以为<<就业促进法>>出来,会改变一切!`
我的妈啊!`命运还是一样!~
同胞们!`
相的不要睡觉了!~
赶快多去参加一些活动或者宣传吧!~
要说明这部法律还没的明确什么!~
只是"用人单位不能以乙肝携带者为由而拒绝录用""没有什么用的.
不会彻底改变我们的!`我们的命运是由我们这些同胞们的力量决定的!`
一定这股力量强大起来才行的!`同胞们一起努力!~为权利而呼喊!~高唱平等就业万岁!~高唱隐私受到保护!~以下是我写的东西供你们看一下!~(小续)
总理!~你好!~请关心一下中国1.5亿的乙肝患者吧.人没有事业比什么都难受.甚至于比没有了生命还要难受.做为一个男人更加.没有了工作相当于没有了一切.没有工作不是人的工作能力出了问题.而是那张体检表上面填的内容搞的鬼.我都不知道中国到这个时候还为什么这么不讲人权.人权中最根本的又是平等就业权.有时候低下头来想一下.寒窗苦读将近二十年下来所获的证书,还比不上需花几十块钱得来的体检表.我不知道这个社会为什么这么歧视.是不是以前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问题?还是乙肝真的那么可怕?还是这个社会以讹传讹?
我们这个群体被歧视得真的透不过气来了.甚至都觉得活着没有意义了?到处都是歧视.人都是低着头.偶有可圾快乐一点,但不觉中更会谈虎色变.中国人不是一直宣传着什么文明嘛,讲什么道德嘛,谈什么发展嘛??嘻嘻!~有什么用?连人们生活的最低本能都保障不了?不要太过于吹嘘自己了.呵呵!~如果这个问题真的还解决不了,我怕这个社会真的会乱.因为这个社会有着一条自发组织起来的庞大部队.虽知1月1日有个新的<<劳动法>>加上一个感觉上有点欣慰的<<就业促进法>>.好总理有什么用??上有公法,下有私法.我用人我要说的算.(医院说;这是用人单位要求我们这样的.没办法!~)人们的就业权.哈哈..不说就业权.说劳动权得了.劳动权还是得不到保障.呜呼!~可哉,可悲!~工厂啊?单位啊?企业啊?基本上需要招人用人的地放都要办什么让人谈之色变的健康证啊?健康证啊健康证你的标准是什么啊?健康证啊健康证你可不知害了多少人啊?你可不知道我多少人怕你啊!`虽然你只是薄薄的一张纸.但是你却比我整个身体,乃至我的生命还重要.不知道我多少人还在你的面前哭倒!~!总理!好总理!~我姑且不说这个健康证!`从隐私的权力来讲人们的隐私受到了没有?可笑!~~!比空气还要透明.这个年代,这个社会还出现这种情况.让人家动不动就说"人权""隐私"的老外知道,中国!~china!简直是个笑话~.说多没有力了!~总理!~我们的好总理!~帮我们1.5亿人这个大群体做件事吧!~本人现在最痛恨的一个是用人单位(他们歧视我们),一个就是医院(他们为了利益,和用人单位是一伙的)
朋友们,同胞们,在同一战线上战友们,请不做睡觉了,也不要打瞌睡了.更不要执迷不悟了.现在新浪上面不是有个栏目嘛.叫向总理提问?你们快去看看吧,帮多顶一下,帮多发动一下.也可以多写一下,让这股力量强大起来,让这个声音震撼起来,最好是让总理听到我们的声音.记住众人拾柴火焰高!~发起人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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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4 05:59
强烈支持楼主告卫生部的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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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0 00:55
《意见》主要作用在于明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并出台文件规范体检项目,防止乙肝歧视,重在防患于未然。
《就业促进法》主要作用在于为发生歧视后提供法律保障。
因此,我认为《意见》的贡献威力更大,《意见》促使全国八个城市规范了体检项目,造福了庞大人群,而《就业促进法》迄今好像没有一个战友运用起诉获胜。
所以,我们主要要运用《意见》来投诉地方政府行政不作为导政乙肝歧视!促使政府规范引导医院和用人单位的行为,把岐视消灭在萌芽状态。
还是那句话:政府在乙肝问题上主要职能是防患于未然,而不是发生歧视后叫受歧视者打官司。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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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7 14:14
《食品安全法》出台之际,顶起!!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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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01:48
建议在在北京两会前或两会召开时游   行的理由:

1. 游   行亦是理性维权的有效手段  

  1)游 行是理性维权的有效手段,去年奥运期间国家就专门开辟了一个地方专门用于游 行 示 威,表达诉求;只要提前申报,游 行时不做违法的事就不用担心有人被捕.这个要作详细安排.
  2)去年数个地方出租车司机罢工后的结果:在广东,今年的两会已将出租车列入公共交通,出租车司机目前每月可多收900元;在重庆,一罢工市长薄熙来就出来和司机代表面谈,他们的诉求得到了合理解决.
2. 其他方法难以奏效.
   在维权方面铁马兄及各地的工作组做了大量的工作:
   科谱:此事实很多人都已知道,但由于以前狂轰滥炸的虚假广告,人的心理一下难以改变.若是由卫生部出面科谱最好,但目前卫生部及各地卫生局都不作为,不愿揭以前的丑.
   打官司:和财力雄厚的企业打官司很费劲,他们可以把法院买通,如东莞诺基亚的官司.很气人!!
   召开全国乙肝大会:假如把召开乙肝大会的精力和金钱用在组织大规模游 行 示 威上,效果会大不一样.
   修改歧视法律:如食品法,但这个事情要花很长时间,旷持日久,乙人等不起.
   等等.  
3.不能寄希望于卫生部长
   1).卫生部长是由总理任命,去年卫生部发了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指导意见,卫生部长已经可以向他的老板温总理交待了.
     卫生部长都是从卫生系统提起来的,很多大医院都建立了规模庞大的体检中心,每年的入职,入学,福利体检,乙肝治疗,有数千亿甚至上万亿的市场,要是真取消了卫生体检中心的人吃什么,自断财路,这样的卫生部长还怎么在卫生系统立足.看看去年卫生部长与网友的对话,把乙肝歧视归于中国人才资源供大于求.可恶!
      要通过外部力量迫使卫生部采取严厉措施惩罚违规检查两对半侵犯人权的医院,否则卫生部长下台.
   2).各地卫生局不作为,上梁不正下梁歪.
      看看战友们深圳卫生局之行,都是在忽悠乙人,踢皮球.不可能管不着!!!卫生局不会真惩罚医院,就象老爸打儿子, 不可能真打,更不可能往死里打.
4.不能寄希望于人事部政策改变
   本人认为对人事部科谱用处不大,这些人不是不懂,是跟风,是讨好老板.
   这几年打了很多官司,不管官司输赢,有人事部经理因此被解雇吗?没有! 这些人可以和老板说为企业好,为里面的职工着想,态度是好的,所以老板不可能因此解雇他们.   
   
   
   不是本人只躲在暗处鼓动别人去做,自己享受结果,就是我想组织也没有那么大号召力.(以上有不对的地方欢迎指正.)

   感谢铁马兄/各地工作组/各位战友考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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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01:48
建议各地工作组组织一次戴面具的游XXXXXXX行.

1. 目的是制造轰动事件,引起媒体和大众的强烈关注,促使政府把消除乙肝歧视当作迫在眉睫的事件去处理.
   时间最好在本月底下月初,务必在北京两会召开前.
2. 一超兄的死轰动了全国,一超兄以牺牲性命的代价扭转了浙江省公务员不招收乙肝携带者的局面.
   <<鲁豫有约>>/CCTV<<心理访谈>>的乙肝节目估计只有战友会看完,如果乙肝歧视能在两会前上CCTV-1的<<焦点访谈>>,乙肝歧视就有望今年消除.

   希望今年可彻底消除乙肝歧视,以此来记念一超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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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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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10:41
尊敬 的卫生部领导:  您好。

我是一个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以下简称携带者],肝胆相照论坛乙肝维权志愿者.向您反映我国医疗部门普遍存在的严重违法侵犯携带者隐私权的问题.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第二条:二, 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
       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
        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根据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 这两个文件都强调了医疗部门有责任保护携带者的个人隐私.-----------而现实是体检医院相继推出各种体检套餐,推荐给体检单位选择.其中就含
      

有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体检结果又直接交给单位.在招工,福利体检中使携带者隐私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国家法规成了一纸空文.
       在乙肝传播知识贫乏,很多人谈肝色变的今天,这种侵权行为使携带者面临着恶劣的人际关系环境,饱受冷落歧视,精神上受到严重摧残.重者立刻
       产生就业危机,轻者使他们面临着合同到期单位拒绝续聘的失业前景。.医院作为高级知识分子聚集之处,理应模范执法,万不该违法行事.我们请求在
在两会召开三审刑法修正案[七]保护个人信息的条款中明确 ,使 乙肝表面病原携带者的个人隐私同爱滋病毒携带者一样受保护。明确医院,单位在招工,福利体检中肆意侵犯人权的法律责任,

付  {《艾滋病防治条例》

(2006年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三条: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

第三十九条: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我们这些携带者都是国家的孩子,我们有能力为国家做贡献,我们求国家救救我们。 管管无法无天的医院,用人单位,不要让法规被他们当成废纸。


  

一名乙肝携带者

2009,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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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8 11:00
youxing可能有点敏感,但是我们可以组织对一超兄的大规模纪念活动,以此为机会做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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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19:24
当年的帖子,今天顶起来回顾下也有意义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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