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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新京报"不能禁止乙肝两对半检查"文严重歪曲新标准本意 ...
楼主: 人权至上

新京报"不能禁止乙肝两对半检查"文严重歪曲新标准本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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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9 22:26
金庸小说中说,庸医杀的人比江湖上杀的人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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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9 23:20
我想如果 他孩子 或者她心爱的人得了这病 她将会是个什么BI样!
我爱蓝色的天空 和蓝色的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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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0 00:44
继续查“两对半”是医院、防疫站、假药厂、假医生、假专家等等这些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
起初 神创造天地……基督照圣经所说,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圣经所说,第三天复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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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0 01:47
我现在有些困惑的是,梁剑芳到底是不是医生?
Every man dies, not every really l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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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0 03:46
退一步讲:大三有一定的传染性。那是从传染学角度而言,但它有一定的传染途径,正常的工作学习没有传染途径,所以不能过分渲染。何况现在有疫苗。何不从预防入手,只有这样才是对生命群体(健康者,不幸感染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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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0 10:16
新京报:应禁止检查乙肝两对半(和梁剑芳针锋相对)

应禁止检查乙肝两对半 http://news.sohu.com/20040809/n221423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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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SOHU.COM  2004年08月09日03:32  来源:新京报


  8月8日,《新京报》发表《不能禁止乙肝两对半检查》。同样作为临床传染科医生,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

  按照权威表述,乙肝无论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其传染途径是很有限的,即母婴、性接触、体液或血液接触。

  一般工作场所不可能具备这些途径。对万一可能的传染威胁,最佳解决方法是提倡普及注射疫苗。因此《传染病防治法》明确说明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不应视为传染病人。

  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是在目前愈演愈烈的乙肝歧视的大背景下出台的,惟一不足的恰恰是仍然需要检测两对半。从临床角度看大、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皆可视为临床治愈而不需要服药治疗。在目前尚没有有效药物清除病毒的情况下,作为非医疗机构,用人单位入职检查两对半,又无法给携带者提供必要的医疗帮助,这必将导致歧视产生。因此产生的大量的排斥和歧视事件,将这部分携带者推到了正常社会的边缘。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转入地下,逃避体检或找人代替。这种现象对医疗机构对此类病人的跟踪随访以及类似传染病的管理控制造成了极大困难。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种困难,必须从制度上保证这些人主动配合医疗机构的跟踪掌握。因此,从根本上应该保护这些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就业权,同时严密保护病人的隐私,让他们有稳定的经济保证来支持、配合医疗机构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首先保证了携带者的权利,才能要求其履行必要的社会义务。如欧盟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只要求入职者如实报告其病史和健康状况,前提是其健康隐私受法律保护,任何病人不会担心因此泄露或被雇主辞退。

  近年来,发达国家所提倡的医疗模式已由过去的单纯疾病的观点,转变为疾病-社会和人的观点,对艾滋病、乙肝这样的疾病应更多的从社会学而不是单纯生物学角度出发解决问题。我国个别单位通过体检筛选员工以保证其小环境“安全”,这种做法是不妥的。非医疗机构非特殊需要的行业,完全没必要检查“两对半”。对于单项转氨酶升高的现象,恰恰反证了体检制度的不合理。以体检者当时的身体状况来决定其赖以谋生的工作问题,不仅是短视的也是不人道的。就现行制度而言,既然要求入职者体检,也应允许有异议者有复查的权利。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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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8-12 09:29
不少于20个媒体转载明显错误理解“新体检标准”的文章
根据我所看到的报纸,不少于5种报纸把“国家新体检标准”误以为只是不限制“小三阳”,“大三阳肝功能正常”依旧限制,包括羊城晚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现代快报等,如果包括转载这些文章的媒体,不少于20个媒体转载明显错误理解“国家新体检标准”对乙肝的本意(即大小三阳肝功能正常合格)的文章,换句话说,就是媒体误导国家的政策法规!从中可以看出中国媒体记者、编辑的素质。面对这些,我为这些媒体记者、编辑的无知、不负责任感到耻辱!呜呼~~~,无话可说........

附:
1.羊城晚报转载“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有误导读者
刚看了羊城晚报转载“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主标题很醒目得写着“乳房不对称乙肝小三阳可进机关” 相信许多读者会以为乙肝小三阳可以进机关,乙肝大三阳就不可以进机关了!
这明显误导读者!应该改成“乳房不对称乙肝大小三阳可进机关”才对。
建议大家去发表意见!

2.以下这篇是《现代快报》的,同样是误导!
国家公务员向"小三阳"敞开大门 体检标准引热评
传闻多时的统一的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终于“露脸”,并从8月1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名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文件公布在国家卫生部网站上,让众多的肝炎病毒携带者欣喜万分。记者采访发现,《标准》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七条,它正式规定即使你是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或患过丙肝者,但只要转氨酶正常,即为合格。这一统一的规定意味着被许多省份挡在门外的大小三阳,今后将可以和其他正常人一样进入公务员队伍。文件公布后,专家学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均给予了高度评价。

3.新京报、南方都市报"不能禁止乙肝两对半检查"文严重歪曲新标准本意
按照梁剑芳(广东医生)这个意思,新标准:“大三阳肝功能正常者为不合格?!”连医生都把新标准理解成这样,这就是中国医生的素质!;新京报刊登这篇文章也是中国大陆媒体的素质!可悲!可悲!,如果境外媒体能注意到这一点,这将闹成国际笑话!
新京报要为刊登这篇文章而误导读者承担责任!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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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1:57

大家团结起来

试问人生在世,怎能没个病痛的。不能因为疾病而歧视他人!不能因为疾病而将其关在工作大门之外!只有中国现在还检查这个两对半吧!大家团结起来!打倒梁剑芳(广东医生)派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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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4:21
这是6年前的帖子啊,
不过,现在回看起来,意味深长。
6年的维权路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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