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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一定看看:任何法律、通知在健康档案面前都将失灵! [打印本页]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1-6-16 12:14     标题: 请一定看看:任何法律、通知在健康档案面前都将失灵!

本帖最后由 goodbridge 于 2011-6-15 18:57 编辑

首先,请你认真看完这一段话,你才会对健康档案有所了解!

医院之间信息可以做到
资源共享,居民凭借身份证或健康卡就可以自行查询家庭和个人的完整健康档案。
以上一段话来自:南方报网
广东顺德拟推广网格化社区卫生服务(2011-06-14 01:07)
http://gd.nfdaily.cn/content/2011-06/14/content_25397460.htm

只要是医生,都可查看任何公民的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是一个系统,系统内含有的项目,不论何时(如住院、健康体检、看病等)、何地(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在“档案”中已有的项目中填上选项,如:
健康档案中有:
乙肝表面抗原  阴 □  阳 □
如自查乙肝五项,医生便可在“阳”的后面选中。

一旦乙肝五项录入健康档案中,用人单位随时都很方便地来阴的,表面不查乙肝,却在暗地里找医生或拿你本人的身份证查看你是不是乙肝携带者,那时,什么打官司,都成了空话,即使再出一万个法律或罚款100000000元,都让你无法找出证据!

乙肝携带者已有多人向卫生部打去电话,他们是不会轻易修改的,根据过去的经验,只有总理出面,才有可能从健康档案系统中删除乙肝选项!
请大家诉求时注意:
不是删除乙肝检测,而是删除健康档案系统内的乙肝选项!

决定乙肝携带者命运的时候到了,对乙肝携带者绝对是灾难性的打击,你还犹豫什么呢?寄信的人太少了,根本改不了健康档案中的乙肝选项!

寄信是唯一的出路,不能得到修改,随时都可以被用人单位河蟹:
参考信件:(一定要有分析地书写,要求卫生部删除健康档案中的乙肝选项,而不是删除乙肝检测!
6月--请总理督促卫生部立即停止将乙肝录入健康档案|参考信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1042780-1-1.html

作者: deng245    时间: 2011-6-1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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