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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关于开展201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8 18:56:03 作者: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来源: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医继教便函〔2010〕021号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障医用设备使用质量和安全,根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委托中华医学会开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卫规财基便函[2010]291号)的要求,中华医学会将在全国组织201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可自愿报名和参加201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包括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医师、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乳腺X线摄影装置技师、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医师、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仅限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医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800毫安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技师
二、考评方法
此次考评工作采用传统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紧紧围绕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生报名后可从中华医学会或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的网站上下载打印所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在本省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医学会负责组织。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信息时间:2010年11月29日0:00至12月6日24:00
2、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0年12月22日至24日
3、考试时间:2010年12月26日
4、考试成绩公布时间:2011年2月14日
四、报名条件与办法
(一)报名条件
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且尚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上岗证》的各类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其中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上述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的具体类别及专业代码详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11 |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医师 | 12 |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技师 | 21 |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 医师 | 22 | 医用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技师 | 24 | 乳腺X线摄影装置 技师 | 31 |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 医师 | 32 | 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装置(PRK/LASIK)技师 | 41 | 医用直线加速器(LA)医师 | 42 |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技师、 医用直线加速器(LA)技师 | 43 |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物理师、医用直线加速器(LA)物理师 | 51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医师 | 52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装置(CDFI)技师 | 61 | 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X刀、γ刀)医师(仅限从事头部治疗的医师) | 72 | 800毫安以上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光机(DSA)技师 | 81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 医师 | 82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技师 | 83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物理师 | 84 | 核医学影像装置(NMI,包括SPECT,PET)化学师 | 92 | 800毫安以上计量数的自动生化仪 技师 |
(二)报名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者在中华医学会报名网站(www.cmacme.org)上直接报名,按照系统提示在网上准确填写《201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提交所有报名信息及合格的电子照片后,方为网上信息提交成功。报名专业必须与本人从事的专业一致,网上提交信息工作截止后不得修改已报专业。医师类专业报考者须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持有《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报考医师类专业。解放军系统报名者网上报名时单位名称应规范填写成××省××市解放军第××(大写)医院。到其它医院进修的医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在原单位所在省份报名和考试。
2.考生网上信息提交成功后,直接在网上使用A4纸打印报名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34mm×45mm)免冠证件照一张。《报名表》需经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审核并盖章。报考人员将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一同快递至各省医学会(各省医学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由各省医学会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报考医师类者须同时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考评成绩。
3.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华医学会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考专业所对应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
五、考试安排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2月22日至24日登录中华医学会网站凭报名序列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打印准考证,于2010年12月26日按照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自带考试用品(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凭个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明入场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将在2011年2月14日后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或个人身份证号登录中华医学会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等候各省(市)医学会通知,领取《医用设备使用人才业务能力考评合格证》。
各省(市)医学会报名联系方式及与以上考试有关的其它事宜,请关注中华医学会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费用
201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考生自愿报名,免费参加,免交报名费和考试费,交通和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为杜绝浪费现象,考生报名成功后一旦缺考,将取消之后两年的报考资格。
附件(点击标题下载):
1.《2010年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报名表》
2. 各考区联系方式
3.《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委托中华医学会开展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函》(卫规财基便函[2010]291号)
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规财处、北京市卫生局药械处、天津市卫生局药械处、湖北省卫生厅装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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