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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母亲携带乙肝病毒就必须到转染病医院分娩不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智多星    时间: 2010-10-31 10:43     标题: 母亲携带乙肝病毒就必须到转染病医院分娩不合理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8:02 编辑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卫生局规定:母亲携带乙肝病毒的必须在专门的转染病医院分娩,亲戚朋友来探望就暴露了隐私,乙肝妈妈怀孕后便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极易造成抑郁和肝病复发,影响孕妇和胎儿健康,建议国家要求所有医院妇产科都必须掌握乙肝母婴阻断技术,允许乙肝妈妈在综合性医院的妇产科分娩。

      链接:2008年7月21日太原市卫生局下发《关于加强乙(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归口管理的通知》(简称“管理通知”),指定太原市传染病医院为乙(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孕产妇的定点医院。其余医疗保健机构不得收治。有市民认为该《管理规定》将使乙肝病毒携带者孕产妇失去自行选择医院就诊、生产的权利,是对乙肝孕产者的公开歧视。

    中国肝炎预防治基金会秘书长苏崇螯对此表示:不应该这样,太过分了。现在综合性医院都可接收乙(丙)肝孕产妇,完全有技术水平阻断母婴的病毒传播。
    著名肝病专家,北京地坛医院蔡皓东教授指出:经验丰富的大医院成功阻断母婴传播率比较高,并不是只有传染病医院才可以做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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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智多星    时间: 2010-10-31 10:46

北京地坛医院肝病专家蔡皓东:乙肝孕产妇的主要问题是孕产问题,而非乙肝问题。孕产妇经常容易发生内外科并发症,需要其他科室医生的诊疗,如果不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孕产妇在综合性医院分娩和诊治,将非常不利于孕产妇并发症的治疗。特别是,如果孕产妇发生紧急状况,需要就近就诊和就近生产,如果缺乏综合科室,将会危及产妇和婴儿的生命。

作者: Sophie-0627    时间: 2010-11-9 21:08

就是,太过分了!我怀孕4月,在一家三甲医院建了卡,可告知生产时要转到指定医院,真的太伤心了,经常自己悄悄流泪!
作者: 大别山林    时间: 2010-11-10 10:46

个人隐私一钱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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