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东莞规定入学体检禁测乙肝 违规可向教育局投诉 ...
查看: 439|回复: 1
go

东莞规定入学体检禁测乙肝 违规可向教育局投诉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现金
2335 元 
精华
帖子
787 
注册时间
2004-7-12 
最后登录
2012-2-7 
1
发表于 2010-9-9 00: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入学体检禁测“乙肝”

  学生发现即日起可向教育局投诉

  本报讯 (记者张颖妍)从上周开始,各类学校陆续迎来了新生。昨日,教育局下发文件强调,各学校必须在新生入学的身体检查中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如果发现有违规的情况,学生即日起可拨打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电话投诉。

  据了解,今年教育部已经颁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规定在新生入学身体检查中取消乙肝项目并且取消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学习专业限制。除了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外,还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后加强入学新生乙肝防治和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权益知识的宣传教育,严禁学校公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

  “在新生入学期间,我们将对学校的体检工作组织安排专项督察。”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除了现场的督察外,还欢迎学生“监督”。目前,市教育局已经设立了受理学生入学身体检查乙肝项目检测的投诉电话,如果发现任何学校进行新生入学乙肝项目检测或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可拨打市教育局思想政治教育科电话:23126130,进行投诉。接到投诉后,有关部门将及时制止、纠正违规或侵权行为。

Rank: 8Rank: 8

现金
15203 元 
精华
45 
帖子
4313 
注册时间
2007-8-14 
最后登录
2024-2-15 

翡翠丝带 龙的传人 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2
发表于 2010-9-9 00:23 |只看该作者
在深圳投诉等到的效果是踢球
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你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18 07:36 , Processed in 0.013313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