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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新思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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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眷侣 如鱼得水 色狼勋章 翡翠丝带 健康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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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3 08: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1 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单位和个人无权知道。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隐私包括你的身高体重年龄。。。。。。当然也包括2对半。

2 禁止任何单位组织的任何形式的体检

3 禁止任何商业机构进入健康体检领域

以上三条是我们维权的最终目的。现在的国情似乎很难实现,那我们可以考虑一下过渡方案。

为了保护应聘者的隐私权,也为了保护企业的利益,可以设立国家个人健康公证,由用工单位提出企业所有岗位的健康鉴定要求(必须符合劳动法),提供企业所有岗位以及企业信息给公证机关,公证机关确认企业的企业信息。应聘者到公证机关提供个人信息和确认应聘职位和企业信息。

由公证机关随机指定体检机构让应聘者去体检,体检机构将结果返回到公证机构

1若应聘者应聘的职位和企业和企业提供的岗位和企业信息符合,并且应聘者的健康符合要求,公证机关给应聘者发此企业特点岗位健康证。

2若应聘者应聘的职位和企业和企业提供的岗位和企业信息符合,若应聘者的健康不符合要求,公证机关不给应聘者发此企业的特点岗位健康证。

3若应聘者应聘的职位和企业和企业提供的信息不符合,对用人单位进行重罚。责令企业补充应聘岗位信息。补充后,重新办理。

福利体检需用工单位提出岗位健康证续鉴申请。续鉴流程参照入职流程。

禁止用人单位和体检机构直接联系(内幕,暗中检查,两者之间有利益关系),禁止体检结构直接出具健康证明给用工单位(上面的健康信息会未被过滤直接到用人单位)。

企业的对此的对策是:绕过这个健康公证。私自找体检机构让应聘者去体检。或让个人提交体检单直接给单位。
解决:
1倡导隐私权不被侵害的理念。
2若用人单位没有提交鉴定要求,或无人来鉴定,或搞一套健康鉴定,然后再搞一套私自检查,重罚。
3体检机构不准出具任何报告给个人或用人单位,只对健康公证机关出具报告(盖章)。但个人可以查询打印信息健康信息(不盖章,禁止任何的出具单位和标题出现,简单到谁会用word都可以做出的那种,普通纸打印,禁止使用专门的纸张)。
4健康公证需要由国家专政来执行,体检机构违反规定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用人单位,重罚,撤销体检资质。

在符合劳动法的前提下,这个方案未损害任何一方利益,即为应聘者的隐私权提供了保护,也为企业利益提供了保护,若是在整个过程中实现电子网络化,则个人信息更不容易被恶意泄漏。

题外话:这方案即可以增加事业单位的就业岗位,有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这仅仅是初步的想法,大家可以群策群力,整理出具体方案来。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由他们提交。

和谐是我们自己来创造的,而不是骂街就可以骂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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