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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医政司管“知情同意书”,电话邮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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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政司管“知情同意书”,电话邮件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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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11: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我们应当向这个医政司反映医院滥用《医疗知情同意书》规避禁查乙肝文件,违法违规的情况,让他们就《医疗知情同意书》查乙肝问题做出专门的指令或处理!
电话:010-68792840、68792205
传真:010-68792513
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们应当强调:“特殊行业才能用知情同意书查乙肝,其他一律不行”单位组织体检不能涉及乙肝检测,但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行业除外,所以医院明知是单位体检的,应要求单位出示特殊行业证明,无证明的应拒绝进行乙肝检测,也不能用知情同意书来规避,否则应视为与用人单位合谋违规检测,是对个人隐私和国家规定的无视。


卫生部医政司关于推荐使用《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函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 ... 86/201003/46248.htm

卫医政疗便函〔201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按照我部2010年1月22日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关规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整理修订了该院的《医疗知情同意书》,着重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理念,重点强调医患沟通,对常见疾病诊疗(手术、操作)知情同意进行规范,使患方能对所患疾病有较全面的科学认识。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整理修订的《医疗知情同意书》公布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考使用。
联系人: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张洪涛、付文豪
电  话:010-68792840、68792205
传  真:010-6879251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广州、深圳却是乙肝歧视的重灾区,影响十分恶劣。
http://blog.sina.com.cn/liaoxinbo   敢批判医改方案的广东卫生副厅长廖新波,可以注册下新浪邮箱,给他留言,他经常会回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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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17:04 |只看该作者
大家学习雷闯、锄草做些实事吧,至少发发邮件,打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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