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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两广版 致深圳王市长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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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王市长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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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0 21: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5 00:09 编辑

——为消灭结核病应将有限的医疗资源用在刀刃上
   尊敬的王市长:
   结核病是严重威胁国民健康和单病种死亡最多的疾病,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纲要”和“农业发展纲要”提出要消灭的重大疾病之一。旧社会国人曾以“痨病”(结核病)及xi毒落耻为“东亚病夫”。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党和政府的重视,结核病一度得到较好的控制。但在8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结核病,尤其耐药结核病的疫情又迅速蔓延,并引起世界卫生组织、我国政府和相关专家的高度重视,宣布“全球结核病进入紧急状态”。我国是结核病疫情高发国家,居世界第二位,因此相关专家认为,若结核病得不到有效控制,可能再次成为“不治之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用纳税人的钱,新建一所传染病院,并准备给所谓有资格的专治结核病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东湖医院)使用。但是该院经营管理水平低,技术落后(仍沿用80年代治疗结核病的方法),学风败坏(学术成果竟然是伪造,详情见《南方都市报》2010年5月19日AⅡ04-05版,标题为深圳市第三医院即东湖医院“苦心经营十载,20篇论文全假”)。因此不难想象,将此新建的传染病院交由他们使用,结果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这个结果就是:滥用纳税人的钱,草菅纳税人的命。为这样的医疗机构授予“结核专治的资格”,谁之过?由这样的医院来保护人民的健康,人民将承受什么样的灾难?斥资上亿的新医院真要交给这个机构使用吗?
   现在肺结核的化疗方案对初治轻患至少6-9个月,复治患者至少2年以上;对于重症肺结核,绝大多数无法治愈,被认为是“良性绝症”,成为社会传染源,对他人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深圳山厦医院用全新的疗法,初治肺结核,1个月即可治愈;而复治和重症肺结核3个月内即可治愈,使患者获得新生,并且治疗费用明显少于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因为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虽然应用国家免费提供的药物治疗肺结核,但在治疗过程中用了很多与结核病无关的辅助天价药,与湘雅二院治疗肿瘤辅助药物利润高达1300%有“异曲同工”之处。
   深圳山厦医院在治疗结核病这一领域,站在世界的前沿,处于领先地位,掌握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先进的核心技术,其潜在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不是用简单的数字可以描述和概括的。山厦医院本着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这一根本宗旨,在经济利益至上的今天,我们始终奉行“生命高于一切”、“先抢救,后交钱”(这六个字,就塑在深圳山厦医院的正门墙上)。我院创办十年来,凭借先进的理念、技术和管理,从300平方米发展到4万平方米、从一个小门诊发展到400多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没有要国家一分钱投入,银行也没有给一分钱贷款。可以说,深圳山厦医院的成长是深圳市这座改革开放前沿城市发展的一个缩影。
   深圳市新落成的传染病医院,应该由锐意创新、技术先进、能力卓越的团队来管理,才能为控制和最终消灭结核病作出贡献,造福百姓,而不应交给有“资格”,无德无才的人手中,成为敛财的工具。
   如果市长不好裁夺,我们不妨让事实说话:
   选100名肺结核病患者,随机分成两组,每组各50名。一组由深圳山厦医院治疗,另组由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由政府组织,请媒体、市民代表做观察员,全程监督,由专家团鉴定。
   如果深圳山厦医院的治愈时间超过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愈时间的三分之一(即:假如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治愈肺结核的时间为1年,山厦医院治愈时间如果超过4个月)即判深圳山厦医院为输,深圳山厦医院愿将全部资产无偿捐献给国家(债务除外)。如果深圳山厦医院赢了,新落成的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东湖医院)结核病大楼要由深圳山厦医院管理和使用。为了在我国早日消灭肺结核,我们愿意将目前世界治疗肺结核最先进的核心技术无偿捐献给国家。并且希望政府今后在审批治疗结核病定点医院时,应根据能力发放资格。
   因为,资格不应该是终身、一成不变、只能生不能死的,尤其是科学技术,它在三十年前可能是最先进的,是能救人的,而三十年后,很可能是害人的、要人命的。这样看待资格,才符合科学发展观。
   尊敬的王荣市长,您是一方父母官,对人民的生命健康是负有责任的。深圳肺结核病和肺结核大楼的事情,请您一定要过问。
   盼复。联系电话:(0755)84654893 89693456
  
   深圳山厦医院院长杨玉山
  
   201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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