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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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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校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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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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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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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10 |只看该作者
不是质疑你的理解力,聪明才智
而是你的方式,我们需要的是团结一致打好每一个官司,面对的困难是一定的,你质疑捐款,可以不捐
放眼国内,放眼上海,有几个站出来打官司的?聪明的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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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17 |只看该作者
38号文,这个马甲的发言风格熟悉了。
你不捐款不就行了吗?
从来过分相信自己,而质疑他人的能力,只能使你走向孤立。
合理地删贴也是正常的,更何况删你过激言论有利于构建和谐论坛,防止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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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25 |只看该作者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楼主就是jing某。

[ 本帖最后由 利益链 于 2010-4-24 13:2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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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36 |只看该作者
理解楼主,想当初,也有人在论坛中捐款。
但不捐的还是没捐。论坛中的号召力与这人的付出成正比。与这人的能力成正比。
614很长时间未上论坛了,估计他的号召力也将随之下降。

打官司,首先是为自己,然后才是为别人。
良好的心态面对打官司,切勿将个人的官司说成是为了这一个群体。
这个群体因为你的官司而受益,因此,我认为有能力支持的可以支持,但没有人支持时,切不可责备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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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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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44 |只看该作者
呵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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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3:46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已向凌肖捐款,你可以表示怀疑。
如果你没有捐款,只能建议。

一个真正的维权战士,应该希望有人去战斗在第一线,你曾经也打过官司,在没有人参加旁听时,你的心情又是如何?
同时,也应该支持在背后为推动法律进程的战友付出努力的战友。即使自己不愿意参与,也不必去反对他人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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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4:16 |只看该作者
DRGO原来曾有人给我说38号文就是楼上,确实没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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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4:25 |只看该作者
你还有一个网名叫“可怜之人”,对不对?
不要这样吧,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这样去攻击一直在为这群体努力的战友干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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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24 14:36 |只看该作者
楼主切勿脑壳进水,你为战友做过什么大家都知道,我觉得你心态需要调整  有点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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