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脏是药物代谢的主要器官,也是药物损害的主要靶器官,药物致肝损害(称“药物肝”)的发病率与日俱增。可致药物肝的药物多达600多种,几乎遍及各类药物。临床表现主要有发热、恶心、呕吐、厌食、乏力、消化不良、黄疸、腹痛、肝区疼痛和肝大、谷草转氨酶或谷丙转氨酶升高,严重者可出现肝功能衰竭和昏迷,常见的可引起肝损害的药物有: 1、麻醉药:氟烷、硫喷妥钠、甲氟烷、安氟醚和异氟烷,其中以氟烷最严重。 2、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水杨酸钠、保泰松、吲哚美辛、贝诺酯、氯芬那酸、氟芬那酸、芬布芬、萘普生、吡罗昔康。其中以对乙酰氨基酚最常见和最严重。 3、抗癫痫药:苯妥英钠、丙戊酸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三甲双酮、乙琥胺。前三者较常见且严重。苯妥英钠可致严重肝损害,发生肝细胞坏死,死亡率达40%。 4、抗精神病药:氯丙嗪、氟奋乃静、三氟拉嗪、氯普噻吨(泰尔登)、氟哌啶醇、地西泮、氯氮卓(利眠宁)、米帕明(丙米嗪)、氯米帕明、阿米替林和多塞平。其中氯丙嗪是最常见的肝损害药,发生率约1%~4%。 5、抗心率失常药:胺碘酮、普鲁卡因胺、奎尼丁、维拉帕米、安搏律定的肝损害较常见;美西律、氨力农偶见。 6、降压药:甲基多巴有严重肝损害作用。肼屈嗪、双肼屈嗪、卡托普利也可致肝损害,硝苯地平的肝损害偶见。 7、抗甲状腺功能亢进药:甲巯咪唑、卡比马唑、甲硫氧嘧啶和丙硫氧嘧啶都能引起急性和慢性肝损害。 8、降血糖药:甲苯磺丁脲、氯磺丙脲。 9、磺胺类药:本类药物均可致肝损害(过敏所致),发生率为0.6%。 10、抗生素: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氯霉素、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其中红霉素、无味红霉素、四环素、头孢氨苄最为严重和常见。此类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大多为过敏性肝损害,呈局灶性分布。 11、氟喹诺酮类:诺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大剂量应用时,可致肝损害。 12、抗真菌药:酮康唑、灰黄霉素、克霉唑、氟胞嘧啶等。以酮康唑最为严重和多见。 13、抗结核药:以异烟肼、利福平最为严重和多见。 14、抗血吸虫病药:本类药均有不同程度肝损害作用。 15、抗肿瘤药:甲氨蝶呤、顺铂、巯嘌呤、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糖胞苷、丝裂霉素等。目前临床应用的抗肿瘤药几乎都有肝脏损害。 16、其他:阿的平、奎宁、呋喃唑酮、西咪替丁、雷尼替丁、肝素、链激酶、大剂量维生素A、大量饮酒等,都可致肝损害。 药物性肝损害的防治原则:① 用药剂量宜小、种类少、疗程短;② 多观察,定期检查肝功能;③ 权衡利弊。肝功能不全者尽量不用易致肝损害的药物,对必须使用者,应同时服用保肝药物,并适当调整药物剂量;④ 发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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