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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2010年3月23日江西维权最新进展,给我点鼓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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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3日江西维权最新进展,给我点鼓励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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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6: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看到之前很多江西战友的努力,我很感动。作为乙携中的一员,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去努力,都去行动,我们才有可能有出路和未来。现把我的维权行为汇报如下:


1.一个星期前打电话去江西省省长热线13767010237,工作人员表示让我找省卫生厅,并给我省卫生厅(敏感词)室的电话0791-6252376,一个中年女性接的电话,她的态度一般,说是通知已经在下发,但是强调人事部门才是牵头部门,让我们主要找人事部门去反映。


2.在外省拨打0791-12333无法接通。


3.昨天打电话给江西省人民医院体检科(我将来有可能入职体检的地方),电话号码是0791-6895533,工作人员表示,通知已经接到,但是用人单位若一定要求他们对求职人员做乙肝检测,他们还是会做,“那我们也没有办法”,“你们不要找我们,你们找用人单位”。


4.写信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两部门,内容如下:

尊敬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您好!
    我是一名即将去南昌工作的江西籍学生。
    根据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2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但目前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
    请问这个通知你们已经下发到基层和各用人单位了吗?但是在你们的官方网站上,我们没有看到这个重要文件啊。而据我所知,很多大型企业,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知是因为没有得到此通知的原因还是其他原因,仍然在入职体检中违规检测乙肝项目。请你们为了广大乙肝携带者的权益,尽快调查处理一下。
    此外江西省人民医院还在违规检测,这个情况我们也将向省卫生厅再次反映。省卫生厅(敏感词)室的人员认为,这个三部委通知,你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牵头部门,应该发挥关键作用。所以真心希望你们能调查处理并尽快给我们一个答复。
    此致
敬礼!

省人社厅今天上午回信:

您好!
  该文件已经下发至各地市,若您发现有单位违反该条例的话,您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对此文件,我们也会尽快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江西省12333服务咨询热线

这个回信,首先肯定了文件已下发,其次表示会把《通知》放到官方网站上,战友们,我们拭目以待吧!


5.我接着再次打电话去卫生厅,先是拨法监局6252376,被告知医院这一块由医政处管,于是我拨打省卫生厅医政处电话0791-6285916,打了好几次才有人接,工作人员姓陈,让我明天打电话找该处负责处理此问题的龚姓工作人员,我答应了,决定明天再打。


6.今天打电话找到龚姓工作人员,是个女的,态度不行,让我打其他号码,辗转了几次,终于拿到(省卫生厅)医管处的电话0791-6281596。接电话的是中年男性,我说我投诉省人民医院,把情况给说了下。这男的就问我要我的号码,说是到时候好回复我,我一开始想给我朋友的号码给他,但是最后还是给了本人的,还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氏。说实话我当时就后悔了,后悔自己说了自己姓什么,我怕到时候他们把情况透露给省人民医院,我体检时指定通不过,到时候维权,已经太晚了。于是我马上一再强调让他们不要透露我的隐私,我和我的一帮战友都在监督着,他说他还没这闲工夫。最后我问他姓什么,他没说就挂了。大家来说说吧,我这是不是不打自招呢,希望后来的同志,维权的时候要讲技巧,不到不得已不要透露自己的真实信息。

7.今天人在南昌,联系好了几个战友今晚见面商量明天去省卫生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情况的问题。大家都很热情,也很振奋。有战友提出人越多越好,最好还要请媒体参与这个建议,大家的出发点也都是好的,但是我对此暂时持保留意见。人太多容易被误认为是闹事,我们的奋斗才刚刚开始,可不能给不怀好意的人(比方说有关部门的素质低下的工作人员、po-li-ce方等)授以话柄。大家有意参加或者是有宝贵意见可以提出的,欢迎站内联系.

8.昨天(3月23日)上午和几个战友到了省卫生厅,路过xin fang 室时,发现那里面非常吵,但我们没有去xin fang 室,最初我们是找到法监局,被告知他们只负责食品卫生执法这一块,经过一番推托,最后我们来到四楼医政处.医政处的领导明显对我们是很不喜欢但又无可奈何.我先是质疑他们没有把2月10号的通知挂到他们的网站上,后来一位工作人员当面把网站上的通知给我看,我看通知的确在3月15日已经挂上网站(我当时是记混淆了,是省人保厅网站上没有挂通知),也只好道歉,以后的战友注意了,一定要掌握充分的情况才去和他们理论,不然在有些方面被他们当场驳斥,显得我们维权水平不够。同去的一个战友提到行政不作为问题,有个工作人员非常不高兴,他们好像对这个词很敏感,呵呵。上午的行动,不能说取得了什么效果,但是我们至少表达了我们的意愿,强调了我们的要求。得到的一个算是有用的一个信息就是,卫生厅投诉电话:12320.
下午打电话问我那个单位人事部的工作人员,他们说他们现在实行的是公务员体检标准,所以如果我所说的情况属实,入职问题应该不大。希望真的能做到,如果这样,那也真的是一种进步。

所有的电话都已录音,战友们,给我点鼓励吧!而且我更希望的,是每个人都采取实际行动,这可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啊!最后祝大家都身体健康,找到好工作!

[ 本帖最后由 城市亮光 于 2010-3-24 10: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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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6:37 |只看该作者
加油加油加油
今年真是走了桃花运,女人多了就是要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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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6:4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的帖子

谢谢!我人在外省,所有电话都是用外地手机直接拨打,我希望南昌的同志们能催得勤一点,我真的已经在尽力了。当然,这是为了你、我、他!

[ 本帖最后由 城市亮光 于 2010-3-16 16:4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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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乐园 寿星勋章 翡翠丝带 健康之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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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6:41 |只看该作者
岂能皆如人意,但求无愧无心。


深圳市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cn/hdjl/zxts/wyzx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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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6:47 |只看该作者
好!我也在搞定西安那一块,还很难啃呀。我得继续加油
我希望战友遇到歧视就起诉!乙肝歧视案越多才能表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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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的帖子

支持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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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家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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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7:09 |只看该作者
支持,强力支持。我也在无锡这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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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6 17:46 |只看该作者
只能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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