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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看看中山跟东莞垃圾卫生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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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中山跟东莞垃圾卫生部的比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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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09: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看看中山跟东莞垃圾卫生部的比较。
投诉后东莞市卫生局发通知:入学就业体检禁查乙肝
东莞市卫生局:入学就业体检禁查乙肝  

来源:http://news.timedg.com/2010-03/09/content_518110_2.htm
2010年03月09日 01:17 来源:东莞日报


  医院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常规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有关乙肝项目检测的体检报告应密封,交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在国家出台相关政策近一个月后,东莞市卫生局下发《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对医院检查乙肝项目进行限制。这意味着东莞反乙肝歧视政策开始实施。

  暂未收到上级书面文件

  2月10日,卫生部等三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在入学体检中和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检查。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接到关于取消乙肝体检的正式书面文件,但群众反应太强烈了。”市卫生局一名负责人坦承,“市民来信、投诉、媒体报道都很多,社会各界也高度关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据东莞实际,制定了限制乙肝歧视的政策。”

  对医疗机构提出2项要求

  根据《通知》,我市各个医疗机构将被戴上两顶“紧箍咒”。

  一、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常规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市卫生局要求,各医院要迅速组织对现有体检项目进行清理,凡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体检项目,一律停止执行。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注意保护受检者的隐私,有关乙肝检测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交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政策解读

  医院违规查乙肝将受处分

  投诉电话:23281022 23281181 23281128

  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实行乙肝反歧视政策,不会造成乙肝泛滥,但食品等特殊行业仍将查乙肝。

  取消检查不会造成乙肝泛滥

  出台反歧视政策,会不会导致乙肝泛滥?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周子权表示,不会。“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和艾滋病病毒一样,只能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包括一起就餐,都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周子权告诉记者。

  “我们要求,医院除了不得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患者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周子权表示。

食品等特殊行业“例外”

  “但乙肝检测也有例外。”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负责人李小伟告诉记者,“单位体检包括一般入职检查,也包括预防性健康体检,就是俗称的‘健康证’体检,后者仍将检查乙肝项目。”

  李小伟告诉记者,根据国家政策,凡是从事食品、饮用水行业的生产经营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等,比如商场售货员、酒店前台等,都需要领取“健康证明”。

  “这些行业服务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因此对身体条件要求较高。”李小伟表示,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一般对乙肝是否阳性无要求。“我们不准医院进行乙肝检查的目的,就是防止乙肝检查结果和就业挂钩。”   
  医院违规或将“扣分”

  记者昨日打电话到市内多家大型医院,这些医院的体检科均透露,目前可在就业体检中加入乙肝体检项目。而《通知》下达后,这几家医院的行为将违规。

  “如果市民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市卫生局进行举报。”李小伟表示,市卫生局将开设23281022,23281181,23281128三个电话受理投诉,违规的单位将受到调查,核实后将给予批评、警告。

  “我们也在研究,可能把医院违规进行乙肝体检纳入到目前正在实施的医疗机构记分管理制度上去,对违规医院体检进行扣分。

  本报邀你谈谈乙肝话题

  从今天起,你在体检时,有无收到医院或用人单位的刁难?你若患有乙肝,会不会担心单位以其他理由将你解聘?反乙肝歧视,政府部门和公众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努力?如果你有任何投诉、意见和建议,请拨打本报报料热线 22111000。                                                                       以下是中山的》》》》  发表日期:2010年3月9日  共浏览29 次   


以下是中山市办理健康证的要求,已经不查乙肝2对半。
类别
行业(工种)
检查项目
受理窗口

食品类
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副食品销售、水厂(含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幼儿园老师和保育员及其他工种。
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
从业人员体检受理处(一楼)

药品类
药品、保健品的生产和销售。

化妆品类
化妆品生产、销售。

健康相关产品类
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生产、一次性消毒用品生产。

公共场所(普工)
商场、旅业、酒店、酒吧、美容美发、游泳场、健身中心、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娱乐场所(游艺厅、舞厅、棋牌室、卡拉OK、桑拿、足浴、按摩等)从业人员及其他工种。
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梅毒血清试验(定性)。

公共场所(技师、公关)
卡拉OK接待员、技师(桑拿、足浴、按摩)。
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梅毒血清试验(定性)、HIV检测。

普工类
工厂普通员工,企事业单位、公司、物业管理人员。
一般体检、视力、辨色力、血常规、肝功能五项(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胸透。

职检类
接触有毒有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
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职业接触有害因素安排检查项目。
职业健康检查受理处(二楼)

其他
未成年工体检。
按劳动部门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项目。

其他
驾驶员年审体检。
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体检项目。
驾驶员年审体检室(103室)

常规类
健康检查。
按客户意愿,在医生指导下安排体检项目。
健康检查室   (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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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09:37 |只看该作者
中山疾病防控中心当“通知”透明!!!
中山疾病防控中心当“通知”透明!!!在其官网上http://www.zscdpc.org.cn/E_ReadNews.asp?NewsId=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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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0:00 |只看该作者
两个地方都是垃圾官员,顶风作案,搞死他,免浪费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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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0:50 |只看该作者

中山的,对比07年的通知,应该算是不查吧

现在的:
普工类
工厂普通员工,企事业单位、公司、物业管理人员。
一般体检、视力、辨色力、血常规、肝功能五项(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胸透。

07年:
工厂员工、企事业单位文员、     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等
一般体检、视力、辩色力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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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10 13:04 |只看该作者

中山市,我打过电话,所有医院都说还查乙肝表面抗原

原帖由 shadowliver 于 2010-3-10 10:50 发表
现在的:
普工类
工厂普通员工,企事业单位、公司、物业管理人员。
一般体检、视力、辨色力、血常规、肝功能五项(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胸透。

07年:
工厂员工、企事业单位文员、     公司、 ...




中山市,我打过电话,所有医院都说还查,说没收到通知,我给卫生局打电话,没人接,发邮件,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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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6 21:28 |只看该作者
耍太极,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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