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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体检四天后,刚刚公司发给我的拒绝信(2月9号) ...
楼主: 凌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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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四天后,刚刚公司发给我的拒绝信(2月9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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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3:36 |只看该作者

寄信 此时机会正好

具体规章文件建议如下:

温家宝总理的地址:
        邮编:100017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2号国务院办公厅 温家宝收   电话:010-68015310



关于《规范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的若干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泛滥的乙肝检测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入学、入托等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权利,从乙肝检测源头上遏止乙肝歧视,现就有关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作出一些规定: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测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的乙肝血清学标志物的行为,禁止医疗卫生单位擅自对体检者进行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测;

二、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需由体检者本人提出申请,并由医疗卫生单位的注册执业医师出具《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证明单》后方可进行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测。

三、《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证明单》必须经注册执业医师签名及注明进行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的理由和用途,并加盖医疗卫生单位专用章后方有效。

四、除医学需要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乙肝检测的情况外,注册执业医师不得以其他理由(如招工、用工、入学、入托等)开具《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证明单》。

五、注册执业医师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罚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册执业医师所在的医疗卫生单位应当负连带责任。

六、医疗卫生单位违反本规定,在体检者没有持有效的《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查证明单》的情况下实施乙肝血清学标志物检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2010年*月*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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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7:12 |只看该作者

寄完信 安心过年

该大家拜年啦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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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9:20 |只看该作者
通知还是漏洞百出啊   我真不抱什么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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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19:27 |只看该作者
哎   叹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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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0 22:34 |只看该作者
和楼主一起叹息!!!
楼主,对方以不招聘为由来拒绝明显不合理, 你可以找到当时面试你的上司, 给他科普, 让他出面和人事协调, 看有没有机会入职。
一般正规公司,违法的事是不可摆在台面来说的。特别是外资公司,所以你还是不要太儒弱了。
乙肝没有宣传那么可怕,歧视乙人是不对.但这不能成为我们乙人失败籍口和心理暗示.坚持阳光思想,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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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00:54 |只看该作者
没事,新法规出来了,重新找一份就好
歧视已经减少,我们要对自己有信心,去努力奋斗,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脱离困境的战友,请记得美好生活来自论坛及这里的前辈。多回来看看,帮助困惑着的朋友,回馈社会。
无限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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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08:08 |只看该作者
荒谬,如果真是公司所说那样,简直太荒谬了。哪有这样的公司,为了躲避有关部门的追究,所以他们用其他手段。如果现在国家允许查乙肝,这公司会直接告诉你:你有乙肝,不能被录取。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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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08:36 |只看该作者
想不查乙肝,关键在于体检的机构,主要就是医院,控制住医院什么都解决了,我一直都跟其他人说,医院是全世界最黑暗的地方(至少中国是这样),公司、企业是次要。三部委只规定不查乙肝,却对违规的医院没有惩罚(罚款1000元,都不够他们去找小姐的),这有用吗,TMD简直就是放个屁吓唬人一样。这些三部委都知道,咱们个人都清楚的很,这么大的三部委能不知道,但是就是不去解决,所以说这其中肯定有利益可图。咱们只能求助国家领导人了,只有他们能帮大家,所以想要想尽办法联系他们。


大家千万不要灰心,如果你想过被歧视的日子,那就去过。如果你还想好好的活下去,有个美丽的明天,请继续寄信,这么多信寄出去不会一点声音都没有的。人活一生,什么都可以没有,就是努力向上活着的这个情怀不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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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21:00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要坚持告他们
诉讼费最多就50块
把邮件什么的打印出来,证据什么都准备好
公司很难证明他们自己的主张的

隐私类官司不会公开审理的
放心

你可以借诉讼给该公司普及科学了

也给他们颜色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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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21:48 |只看该作者
唉。。。。证据不是太足~~~
只要我们团结一致,就能战胜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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