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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重点攻击对象:健康体检可查乙肝——体检机构在偷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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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攻击对象:健康体检可查乙肝——体检机构在偷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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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锄草勋章 维权功臣

1
发表于 2010-1-23 13: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9:05 编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

    由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作为一个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的公益人士特针对以下两处发表看法:
     原文一: “……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
     原文二: “……为健康体检目的而开展的“乙肝五项”检查,检查机构应充分尊重受检者的选择权并保护其隐私,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受检者接受“乙肝五项”检查……”
    分析以上两处,可得出如下结论:
   1. 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查“乙肝五项”。
    2.入职后,用工单位组织的体检可以查,但不得强制,但可志愿或“被志愿”。


    如此结论,我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我相信为数众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却高兴不起来。原因非常简单:它并不能“消除乙肝歧视,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也达不到本次三部委联合出台的文件的目的。“乙肝歧视”在中国如此严重,其原因众人皆知:
    1.社会的无知。
    2.体检医疗机构出于自身利益恶意推动。


   因为社会的无知,才有学校,企业等各界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排斥;因为巨大的利益驱动,体检机构医疗集团不断制造“乙肝恐慌”。二者互为驱动,以至于庞大的乙肝病毒携在者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当前的现状是立即消除社会对乙肝的误解是不可能的。《通知》中已提到要加强科普宣传,但“冰冻三次非一日之寒”。要想利益集团立即放弃既得利益,也不可能,“逐利”,是利益集团本性。
    因为“无知”,用工单位一旦知道员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开铡再所难免;因为“逐利”,利益集团仍然不会放弃加大“乙肝恐怖”宣传,事实上利益集团也在行动。
   根据《通知》(意见稿),用人单位仍然可以通过“健康目的的体检”,得到员工是否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信息,尽管有“不得强制”之要求,但“被志愿”之现象却是屡次发生:面对着招工,招生和福利体检时如临大敌的体检机构摄像头,面对着非携带者同事纷纷在“志愿检测书”签字的场景,如何能喊出“我不自愿”。在那样的情景,那样的气氛,就算你不自愿又能怎样?那还不是不打自招?乙肝携带者身份一旦暴露,歧视后果可想而知。看到此《通知》(意见稿),惟有体检机构在偷笑:又有文章可做了!
    要想消除乙肝歧视,唯有斩断在所有用工单位和教育单位组织的体检中查乙肝血清标志物这一恶手。因此对上述引用处修改如下:

     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员工定期健康体检(俗称福利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及HBV-DNA检查列入体检项目,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及HBV-DNA检测报告。为健康目的体检同样不得“乙肝五项”及HBV-DNA检查列入体检项目

     在招工招聘体检,员工定期健康体检中不对乙肝项目进行检查,并无任何恶劣影响,其理由如下:
    1.医学界已经达成共识:乙肝是血液传染病非消化道传染;乙肝血清标志物检测除了能够了解某一个人是否携带乙肝病毒外,对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无任何临床医学意义。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还不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中的病毒彻底清除,只有1%左右的携带者可以自然清除,99%是终身携带。换句话说,只需一次检测,就可以了解到自己是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2.对在职员工,在校学生,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乙肝两对半的检测,一个人从出生到工作,无不经历数次甚至数十次的乙肝两对半的检测,这不能不说是对有限的医疗资源的极大浪费。
    3.通过已经开展的各种体检,对占3亿以上的就职员工,高中以上的学生,都已明确了解自己是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剩下的除了老人之外,就是农村的盲区。但即便是在招工招聘体检,员工定期健康体检中增加上乙肝检测,也对这些盲区无用。
    4.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的最有效路径。我国1992年就开始接种疫苗,2002年又开始国家计划。对15岁以下的人已有了有效保护。
    5.世界其他国家均无在招工招聘体检,员工定期健康体检中检查乙肝的先例。
    6.我国居民尤其是城市居民,已经有较成熟的健康体检理念,能够有效地自我管理自己的健康。

   保留在员工定期健康体检中可检查乙肝项目之规定,解决不了日益严重的“乙肝歧视”,唯有体检机构再偷笑。“乙肝歧视”不消除,维权活动也不会消失,最终受损的不仅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国家政府的公信力也将严重受损。
    再次呼吁,禁止在一切非个人体检中查乙肝。
                                            一名公益人士至上
                                              2010.1.23



[ 本帖最后由 锄头 于 2010-1-23 14: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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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3:3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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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4:24 |只看该作者
被健康,被关怀,被查乙肝……领导真无私真伟大啊,无微不至的关怀!---这种领导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从善如流,还是死扛到底,这是个问题。卫生布,洗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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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4:32 |只看该作者
没有哪一个体检的组织者,不是打着“健康目的”的

原来利益集团在这里留了一个大大的“后门”,可以让所有努力付之流水
从善如流,还是死扛到底,这是个问题。卫生布,洗洗更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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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4:39 |只看该作者
说得很在理。
电力系统互助QQ群:40423803 请注明:肝胆相照
链接1 不查乙肝电力就业部门
链接2 就业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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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锄草勋章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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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6:29 |只看该作者
目前所有建议都要围绕三大漏洞展开!

尤其是健康体检查乙肝,为什么不能查!为什么可以不查!

这些都是需要去论述,去说服的!

所以需要t特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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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7:34 |只看该作者
“1.医学界已经达成共识:乙肝是血液传染病非消化道传染;乙肝血清标志物检测除了能够了解某一个人是否携带乙肝病毒外,对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无任何临床医学意义。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还不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中的病毒彻底清除,只有1%左右的携带者可以自然清除,99%是终身携带。换句话说,只需一次检测,就可以了解到自己是否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这个说得好 非常好 可以让我们自己检查 一次就够了 不必单位假慈悲每年“帮”我们查一次  还以帮助我们了解自身情况为借口 反正没办法改变 却要浪费资源去检查  不是歧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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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8:22 |只看该作者
好文采呀,楼主寄EMS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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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8:35 |只看该作者
应该提出大小三阳, 好多人都不知道携带时什么意思??  肝功正常的大小三阳就是携带,, 而好多企业说携带者要,而大小三阳不要!!!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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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 18:46 |只看该作者
写的很好! 已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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