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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通知》有放宽乙肝检测、开歧视绿灯的倾向 ...
楼主: 人权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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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有放宽乙肝检测、开歧视绿灯的倾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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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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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10:59 |只看该作者
请人权至上第一版本加上征求意见稿的亮点

  人权至上帖子:
禁查乙肝文件建议信的最新两个版本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897345-1-1.html
     
    我质疑人权哥的第一个版本〖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检测〗,这里的“非医学需要”怎么鉴定?也就是怎么划定“特殊行业”?

     这一次三部委的征求意见稿,突出的一个亮点就是:“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就业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卫生部核准,任何行业、单位不得自行将“乙肝五项”检查项目列入入学、就业体检标准。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以及第二条中的“除报经卫生部核准的特殊职业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聘)用”。。

  这两条都表述得很到位。只要是招聘单位认为是“特殊行业”就必须通过正规JU道,法定程序向卫生部申请,通过卫生部的许可,才可以进行乙肝标志物的检测。这样就给用人单位、体检中心检测乙肝设置了一个门槛。
    不至于造成各行个业泛滥的乙肝检测。
    不至于用人单位会以“我们单位一起用餐”、“我们单位是一个在生活工作上密切接触的单位”、“我们单位的工作是一个重体力劳动的工作”、“我们单位是一个服务业”等为由,要求我们进行乙肝标志物的检测。
    更重要的是,曾经所谓的“特殊行业”如:医生、护士、药师、教师等行业将获得一定的解放。
    这两句话,已经弥补人权至上大哥撰写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检测”中的“非医学需要”中岗位的界定问题,也就是“特殊行业”的界定问题。

  希望人权哥把这一次意见稿的亮点也加入,这样就更好的解决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检测〗中“非医学需要”的界定问题。
  把“临床医学需要”改为“医学需要”;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施乙肝检测的情况外”改为这一次征求稿中的“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就业体检时检查“乙肝五项”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进行。未经卫生部核准,任何行业、单位不得自行将“乙肝五项”检查项目列入入学、就业体检标准。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修改理由:
1,在2003年卫生部、教育部、残联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第6条,罗列了乙肝携带者不能报考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其实这个意见该修改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乙肝可以从事食品行业了),并没有限制乙肝报考医药学专业;中国大陆绝大多数的医学院校还是招收乙肝携带者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第四条有很大的歧义。大多数人会认为临床医学专业就业需要检测乙肝。检测了乙肝,难免不受歧视,因为医疗系统是乙肝歧视的重灾区。即便医院招聘的某些临床医学岗位:比如采血供血供血等高风险岗位,真的需要检测乙肝,那就请用人单位按照三部委发的〖征求意见稿〗中的法定程序,提出该岗位需要检测乙肝的研究报告,再通过正规ju道去向卫生部申请、审核。如果卫生部说,该岗位是“高危岗位”是“特殊岗位”,必须检测乙肝,那我们就没得说了。
2,删除“临床医学需要”中的“临床”两个字,与题目、主题〖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检测〗相统一、吻合。要不然题目、主题就应该是〖禁止非临床医学需要的乙肝检测〗。
恳请人权哥帮忙,要不然像我们这一类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等所谓的“特殊行业”又要被排斥在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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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14: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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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1:1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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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不是不列特殊行业,而是不想列,用模糊概念扰乱乙肝维权的思维,目的是想雷倒本部门十几年发生的乙肝血案,打自己的嘴巴也疼啊。还不如打乙肝人的嘴巴,最起码自己舒服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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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1:14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 的帖子

卫生部不是不列特殊行业,而是不想列,用模糊概念扰乱乙肝维权的思维,目的是想雷倒本部门十几年发生的乙肝血案,打自己的嘴巴也疼啊。还不如打乙肝人的嘴巴,最起码自己舒服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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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1:22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2# 的帖子

卫生部是足协的反射,有黑幕有利益链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直接绊脚石,与其说是对周围人的健康有威胁,不如说是对卫生部官员的钱包有威胁。国家应象清查足协黑幕一样彻查卫生部黑幕,歧视的根子在卫生医疗机构上,那是根本,用人单位没有错,错就错在医疗行业,打着乙肝传染的幌子顺便推销千儿八百的药品那是举手之劳的事情,可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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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13 |只看该作者

战友们,冲啊!

战友们,大家赶快顶啊!往温家宝国务院诉说咱们的凄凉人生,我们不但要承受具有中国特色的无情的歧视,还要承受那些狗娘养的三部委的耍弄啊,新时代的文字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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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18 |只看该作者

受不了啦

实在受不了啦,十多年啦,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何时是个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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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23 |只看该作者

命革

要是有人起来命革,我第一个参加,我们革共产党不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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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22:25 |只看该作者

命革

要是有人起来命革,我第一个参加,我们革共产党不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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