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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新京报:蔡定剑:入职体检侵犯人权应取消 ...
楼主: 昆明小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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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蔡定剑:入职体检侵犯人权应取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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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勋章 文思泉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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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3:54 |只看该作者
蔡定剑:每个人都是改革的缔造者

30年前,中国必须改革,这是国家领导人从历史的沉痛教训中得出的结论,因此,改革是自上而下发动的;30年过去了,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部分人富裕起来了,却对改革产生了恐惧和顾虑。一些人对现行体制越来越“自信”,认为不再需要改革了;一些人怕既得利益受损而阻挠或反对改革。改革有逐渐失去动力、陷入停滞和徘徊的危险。

马克思早已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之一是,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中国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经济基础发生根本性变革以后,要保持社会的正常健康发展,不可能不进行上层建筑的变革。

但是,人们反复在问,缺少“自上”的改革,下一轮改革的动力在哪里?希望在哪里?这个问题不难回答:动力在民间,希望在民间。由于市场经济改革带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个人财产有所增加,个人的自主、自由、利益和权利意识不断增长,社会各阶层力量日益兴起,产生了一种新的改革冲动。

在社会日益多元的情况下,改革的新动力来自多个方面。2002年后中国社会发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变革——随着公民社会的出现,基层民众的维权行动推动着社会变革。以房产为基础的小区业主的维权、自治村民的维权、农民为保护土地的抗争、城市拆迁问题等事件不断涌现,这表明来自社会层面要求变革的动力越来越强烈。利益受损者为权利抗争而成为改革的推动者,不能认为他们只是个人利益的追求者,要求改变的一些具体制度也只与他们的自身利益有关,实际上,不同的社会问题都牵涉着制度神经,他们的维权要求意味着某项制度需要作出改变。这些制度与权力和利益格局、国家行政甚至政治制度密切关联。他们的改革要求是坚决的、发自内心的,维权行动往往会变成有意识的政治参与行动。一些基层民众要求竞选人大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努力就是这种意识的表现。基层民众的自治孕育着基层民主的力量。

中国知识分子历来是社会的先驱和天然的改革者。在过去的传统社会,依附于体制生存的知识分子尚且有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锐意社会改革。而今天,具有一定的独立生存空间,又接受了现代文明理念的知识分子,有更加迫切的要求社会变革的内在动力。作为经济改革的结果,他们摆脱了某种生存困境而有了更加自主独立的条件,一批敢于为公共利益说话的知识分子从而产生。他们通过言论和行动影响并推动着制度的变革。从2003年三位青年法学博士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废除《国务院流浪乞讨人员收容审查办法》,到2008年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申请公开首都机场高速收费信息,这些努力都表明,今天用法治思想武装起来的知识分子已成为更加强烈、更加实际、更具建设性的制度改革力量。这种力量发生了三个重要转变:由过去传统的人文知识分子,变成了主要以法律、政治和社会学为主体的知识分子;由过去主要靠观念支撑的改革,变为主要靠利益支撑的改革;改革主体由过去的青年学生,变为基于利益要求的社会民众。

独立律师的出现和草根NGO的生长正成为推动中国社会改变的力量。中国律师在过去30年中的嬗变就是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中破茧而出,成为今天的“社会法律服务者”。在超脱生存压力以后,一些律师开始关注社会问题,关注平等和正义问题。民权律师和公益律师开始出现——有以保障劳工权利为目的的劳工律师,有以实现知情权表达权为目标的民权诉讼律师,有关注房屋拆迁的民生律师,有关注弱者如妇女、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援助律师,有以实现平等就业和教育权为目的反歧视律师等等。与律师作同样努力的草根NGO也如雨后春笋般在一些领域出现。它们以维护自身和他人权利为目的,为公民权利保护和社会利益作出了努力,改变着中国的社会结构,替代着传统全能政府的某些职能。如环境保护、公共卫生等领域的NGO在推动公共政策的形成和改变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NGO也在敲打中国结社自由和社会自治的制度大门。给非政府组织松绑,需要转变把非政府理解为反政府的“阶级斗争观念”,这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变革。

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也是政改的动力。传统的集权型体制必然给地方政府、地方社会的发展造成诸多不利。任何地方政府都有天然的扩权趋势,也有改革的内在冲动。地方政府直接面对百姓,必然要顺应老百姓的要求。基层政府与老百姓的矛盾冲突,往往涉及体制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对体制的弊病比中央政府体会更深,改革的要求也更迫切。如一些地方的扩大直选改革、公推公选干部改革、公共预算改革等,都是地方和基层党政机构顺应民众要求主动进行的创新改革,成为新的推动改革的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媒体和公众舆论是改革的重要力量。本世纪以来,中国媒体越来越活跃,对政府和官员监督者的角色日益凸显,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们不再仅以“上头”的指令和精神为导向,而会更多地考虑民众的需求。这就使它们必须“好看”,必须关注老百姓真正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争取更大的言论空间是它们的内在要求。这些年媒体在推动中国社会进步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众多公共事件、众多的成功案例,像圆明园环保案、厦门PX事件、彭水诗案等,都有着媒体的身影。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使公民有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表达空间,成为对公共政策和政府官员进行舆论监督的重要力量。像南京一官员在公开场合下戴的手表和抽的香烟都被网络放大,就反映了网络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

“自上”的动力在过去30年的改革中已基本耗尽,而民间“向上”的动力正在萌芽并蓬勃生长。中国改革的新动力在民间,在于每个人的力量。

来源:《同舟共进》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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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22:11 |只看该作者
禁止体检是王道,连卫生局都出资为艾滋病建酒吧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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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22:3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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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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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4:36 |只看该作者
他们要把我们的血抽干,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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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9:29 |只看该作者

这段对话有问题?!

谢尧: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谈到乙肝隐私保护,最近劳动保障部出台了新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里面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否则,将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是不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对于乙肝患者隐私的保护?
  谢尧:应该是。现在提倡的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以前乙肝患者就业的时候会出现歧视现象,一旦澳抗阳性就不要你。实际上并没有这么恐怖,在绝大多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中,乙型肝炎病毒很难从一个人身上传到另外一个人身上。但有一些特殊的行业,比如幼儿园、食堂,乙肝患者或者携带者就要受到限制。
迟来的正义不算正义!没有对违法的体检。医疗机构严厉的惩罚措施,所有法律都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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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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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19:36 |只看该作者
尊重人权,从取消体检开始。
其他HBVER,还有那些群体很厌恶体检?我们去联合以来,一起斗争?
重庆志愿者群号码:10008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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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21:27 |只看该作者
真的是一篇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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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21:4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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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3:46 |只看该作者
体检比搜身更让人难堪!!!!!!!!!!!!!
为我们这一群坚强的战友们自豪!!!!总有一天光明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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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 13:47 |只看该作者
只要我危害不到我身边的人群,为什么要侵犯我的隐私
为我们这一群坚强的战友们自豪!!!!总有一天光明会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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