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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卫生部取消乙肝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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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取消乙肝体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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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0:3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和规范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9-10-10   16:44:00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副主任邓海华在10月10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和规范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测项目的情况。以下为回答实录: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其中,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包括乙型病毒性肝炎,也就是说,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因此,在食品从业人员专项健康体检中,不宜再设定乙型病毒性肝炎有关体检项目。

    对于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问题,我想强调的是,党和政府对乙肝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对乙肝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防治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乙肝的流行与传播。特别是自上世纪90年代起,大力推行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策略,1992年将乙肝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免疫管理。2002年,经国务院批准,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从今年起,按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的重点工作,三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对1994年至2001年出生的15岁以下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这将对进一步防止青少年感染乙肝病毒提供有效的保障。

    近年来,在加强乙肝防治工作和知识宣传的同时,卫生部加大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在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中不断完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条款。2004年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2005年开始实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7年我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以及刚才介绍的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这些对形成一个全社会关心乙肝防治工作、关心乙肝患者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良好氛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最近,针对媒体和社会普遍关注的体检中乙肝两对半检测问题,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就规范入学、就业健康体检中乙肝检查项目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讨论,形成了共识。当前社会上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误解主要是由于人们对乙肝知识缺乏了解。乙肝是血源性传播性疾病,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乙肝病人,身体没有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不会因一般的生活接触、共同学习、工作等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专家认为,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血清学检测项目(乙肝五项检测,俗称“两对半”)不会影响他人健康,也不会造成乙肝的传播;从及早发现乙肝病人、及早治疗、对患者健康负责的角度出发,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查项目以及评价肝脏功能,比检测乙肝五项对诊断乙肝更具有临床参考意义。目前,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依据上述共识制订指导性意见。待意见出台时,卫生部将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权威专家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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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7:32 |只看该作者
卫生部管不了用人单位,只能管医疗结构。指导意见的作用不大,法律法规才行。不是取消入学就业,是取消一切非治疗需要的乙肝标志物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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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8:53 |只看该作者
感觉每一步都走的很艰难啊,医疗机构归卫生部管,用人单位归人保部吧,不知道力度会多大。如果医疗机构能规范,不搭理用人单位的请求就太好了,不过有点天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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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8:55 |只看该作者
1.我感觉福利体检这块也必须、必须强制禁止,因为与其让卫生部想办法保护隐私,不如不查。因为很多用人单位还是会通过一些途径拿到体检结果,比如,体检结果在没有封袋之前,医院是知道的,因为一切事情都是人操作的,用人单位会咨询医院拿到结果,谁能保证机密不会泄露呢?最好解决福利体检的办法,是单位给职工办一张一定面值的卡,职工可以自己随时自愿体检,单位只是出一个体检费用,而没有知情权。
2.我感觉应该如“人权至上”所说,新的《意见》里应该规定:禁止一切非医学用途的血清学检测,一定要加上“非医学用途”这几个字,才能不让医院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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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9:15 |只看该作者
路过,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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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09:22 |只看该作者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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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1 13:46 |只看该作者
不取消乙肝检测的福利体检是所有即使可以入学可以就业的战友们每年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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