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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威盛埠的人"请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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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盛埠的人"请进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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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指导性意见一般不带行政处罚的,就像07年的《意见》一样,深圳卫生局的人曾在电话中与我明确提出,因为那个意见没说有什么处罚,所以如何如何 ...

请问这次的意见是否会有行政处罚?你个人觉得这个指导性意见是否在中国是否也会渐变成一纸空文?

[ 本帖最后由 youyushui 于 2009-10-10 16:38 编辑 ]
有人被禁言了!最终可以回复平静啦,没有扯皮的日子会很好呀!
不要轻视你的举手之劳,也许你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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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30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youyushui 于 2009-10-10 16:27 发表
指导性意见一般不带行政处罚的,就像07年的《意见》一样,深圳卫生局的人曾在电话中与我明确提出,因为那个意见没说有什么处罚,所以如何如何 ...

请问这次的意见是否会有行政处罚?你个人觉得这个指导性意见是否在中国是否也 ...


可以处罚。
卫生部门处罚直接管理的医院、体检机构和医生。
用人单位的处罚由人保部门处罚。

[ 本帖最后由 威盛埠的人 于 2009-10-10 16: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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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3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威盛埠的人 于 2009-10-10 16:30 发表


可以处罚卫生部门直接管理的医院、体检机构和医生。
用人单位的处罚由人保部门处罚。



若真是这样,肯定会有实效的,一刹那,那叫百感交集!


真的非常感谢您!!!(注意这个您字下面多了个心!)

好人一生平安!我都曾跟您在这里抬过杠,是少看您了!大隐隐于朝,这让我相信做GUAN的还是有正义良知的好人!
有人被禁言了!最终可以回复平静啦,没有扯皮的日子会很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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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38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威盛埠的人 于 2009-10-10 16:30 发表


可以处罚卫生部门直接管理的医院、体检机构和医生。
用人单位的处罚由人保部门处罚。

那这次希望要有处罚医院等规定~~~记住要重罚~~~~~我不希望这次又是一纸空文~~~~我大学毕业找工作时,就因为这失去好多好的机会~~我不希望看到以后再有类似我这样遭遇出现~~
威盛埠的人:
           你好!
           我代表肝胆相照08感谢你~~~~请问:如果那文件出台后,体检等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能否透露下卫生部门是怎么处罚医院呢?最高罚金是多少?谢谢~~~ 请回复~~

[ 本帖最后由 版主 于 2009-10-10 16: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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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46 |只看该作者
仔细研读了 威盛埠的人 的帖子
谨慎的揣测
我几乎可以肯定
威盛埠的人 在 朝廷 奉职
古语云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不仁
我希望人"仁"
要多为百姓谋福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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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6:55 |只看该作者
处罚,依法治国,,,,,,要明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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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7:18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意见》一般是没有行政处罚的,但按现在"威盛埠的人"的说法,无论医院,医生还是用人单位都会被处罚的,所以现在就有点疑问,“意见”层次上的处罚会有多大的震慑力呢?
有人被禁言了!最终可以回复平静啦,没有扯皮的日子会很好呀!
不要轻视你的举手之劳,也许你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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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7:20 |只看该作者
老衲我一般不喜形于色,
可是我今天也有点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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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7:20 |只看该作者

谢谢,请回答~~

威盛埠的人:
           你好!
           我代表肝胆相照08感谢你~~~~请问:如果那文件出台后,体检等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能否透露下卫生部门是怎么处罚医院呢?最高罚金是多少?谢谢~~~ 请回复~~

[ 本帖最后由 版主 于 2009-10-10 17: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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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0 17:23 |只看该作者
千万不能是一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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