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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卫生部等将联手打击虚假药品广告及快递假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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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等将联手打击虚假药品广告及快递假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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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6: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http://news.163.com/09/0926/10/5K4LTLI0000120GU.html
核心提示:卫生部、公安部及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3个部门10月起将在全国开展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整顿行动将截止至明年5月。

中新网9月26日报道 中国卫生部等13部门决定在全国开展联合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以及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四点内容:

一是,对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进行整治,打击互联网上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和销售信息的行为。

二是,对邮政信息、快递服务的整治,查处邮政快递企业在知道或者通过客观证据判断他人在生产、销售假药情形下,继续提供邮递等便利条件的行为,以及邮政企业违规操作,为制售假药犯罪分子开办邮政信箱提供便利的行为。  

三是,对药品广告监管,查处利用互联网、媒体违法违规发布虚假药品广告的行为,利用医药咨询服务栏目变相发布药品广告的行为,以及在药品广告中使用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行为。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购入药品的监管,打击各类医疗机构利用邮购等渠道购入药品的行为,取缔各种以医学专家名义宣传药品疗效、推销药品的活动,查处各类销售药品的虚假医疗机构和疾病、药物研究机构。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准备阶段为2009年9月,将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打击整治阶段从2009年10月-2010年5月,将开展集中清理行动,并对典型、突出的制售假药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打击;督察总结阶段为2010年6月,13部门将组成督察组,对各地整治情况督察并总结。

这13个部门包括: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法制办、银监会、国家邮政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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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6:2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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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9:31 |只看该作者
貌似最近好消息 还蛮多的!广播总局禁播虚假药物广告,国务院督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还有今天这个~~~
感谢各位做出努力的战友,一路有你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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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6 19:35 |只看该作者
有点戏……一定要投诉一两个试试看……
既然你乘上了这生命的短程列车,就应当更理解和珍视人生的价值,鼓起生活的勇气,善待自己善待他人,珍爱时光,在尽可能长的岁月中过高质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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